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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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1.19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
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广西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整改验收,现将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共95个,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高校要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主体责任,严格依照《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和申报时所作出的承诺,将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提供场地、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坚持“四个面向”和科教协同,强化绩效考核,引导实验室为广西科教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各依托高校要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过程管理,指导重点实验室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聚焦区域优势资源和产业开展有组织科研,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
过“广西高校科研管理与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将学校的年度考核情况及重点实验室的年度报告报我厅备案。
2025年建设期满后,我厅将组织验收,对验收未通过的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立项建设资格。
对评估为优秀的实验室我厅将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重点实验室。
三、在上一轮建设优化调整以及整改验收后,部分高校重点实验室因已升格为省部级等高级别实验室,或因人员场地任务重叠、未实际建设运行、整改核验未通过等原因,未纳入新一轮立项建设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2),不再纳入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序列,不得再以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名义开展活动。
附件:1.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
2.退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列的实验室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附件1
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
附件2
退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列的实验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