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日常维护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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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三租赁有限公司SAP日常维护操作指引
修订记录
1.0目的
根据SAP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对SAP系统运维方面的实际要求,对《SAP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管理规定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引。
2.0范围
同《SAP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3.0原则
同《SAP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4.0具体操作指引
4.1.程序变更测试
4.1.1 根据来源的不同将程序变更分为3类,分别为
(1)1890统一服务接口平台反映的涉及程序变更部分;
(2)IT需求申请单涉及程序变更部分;
(3)基于系统优化或改造目的由SAP应用组内部发起的对系统进行的程序变更。
4.1.2原则上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程序变更,在程序发布之
前必须得到用户的测试确认。
(1)有明确的需求提出者;
(2)该程序变更涉及的系统功能允许用户通过界面进行确认。
4.1.3若程序变更未达到用户测试条件,则由SAP应用组的SAP应用
顾问(业务方向)负责测试确认。
4.1.4程序变更是否满足用户测试条件由程序开发者确定,系统维护
中心复核。
4.1.5无论由用户还是由SAP应用顾问执行测试确认,都需要对测试
确认的内容进行截图,并在测试记录中记录测试人、日期、步骤等信息。
4.1.6程序变更的测试确认环节与程序变更发布流程合并。
4.2.程序变更发布
4.2.1所有程序的变更发布必须在信息维护中心内部通过审批后才允
许发布,审批流程以基于BPM配置的“程序发布流程”为准。
4.2.2无论由用户还是由SAP应用顾问执行测试确认,需要将测试确
认时的截图和测试记录作为附件加入到“程序发布流程”中。
如是程序变更,代码编写者还需将相关程序的技术文档作为附
件加入到“程序发布流程”中。
由于技术说明书中一些逻辑处理不便体现,附件也可直接附上
功能说明书。
4.2.3由于集团针对程序发布的响应效率不能满足我司实际业务和管
理需求,所以就程序发布在操作上作如下具体规定:
有关传输执行人:
(1)原则上所有的配置、程序变更都要申请集团进行传输。
包括FI/CO调整、系统优化和升级导致的CME程序变更以及
其他程序变动。
(2)发生紧急性CME程序变更,由SAP应用组指定的传输专人,应用顾问(技术方向),负责传输。
传输请求的打包:
(1)为统一传输管理,如无特殊需要,一周以内修改的程序统一打包在一个传输请求,于每周三统一递交集团传输。
(2)专项项目或因传输技术上的要求,允许修改的程序或配置单独打包,待满足传输条件后递交集团传输。
4.3.账户权限管理
4.3.1S AP新账户的开立统一由需求部门通过“权限申请流程”递交
需求。
4.3.2信息技术部在在接到员工离职单的同时启动集团关闭SAP账户
的流程(若离职员工开设有SAP账户)。
4.3.3当员工调岗流程备案到信息技术部,如该员工调岗后不需操作
SAP则立即启动集团关闭SAP账户的流程。
4.3.4若有账户开设/关闭以及权限调整方面的特殊需求,需求部门必
须通过“权限申请流程”单独递交需求。
4.4.接口问题处理
4.4.1按问题来源,接口问题分为租赁类问题和贷款类问题,SAP应
用组分别配置专人负责处理。
4.4.2问题负责人严格按《接口问题处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4.4.3每月在财务月结之后2个工作日内,有专人对接口问题处理情
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4.5.紧急变更
4.5.1紧急变更指突发的,需要立即进行处理的涉及程序、配置或数
据的变更。
4.5.2S AP应用组在接到紧急变更的请求后,必须立即通知系统维护
中心负责人。
4.5.3紧急变更可以先处理,后补相应的IT需求流程。
4.5.4紧急变更涉及的程序变更传输,由SAP应用组制定的专人,SAP
顾问(技术方向),自行进行程序传输操作。
5.0相关文件
《接口问题处理操作规范》
6.0附则
6.1本规定由信息技术部牵头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6.2本规定经信息技术部审批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城建三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