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3.4消费税的计征方法和计税依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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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二、从量计征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某啤酒厂2020年12月份销售啤酒2000吨,每吨出厂价格3200元。计算 该啤酒厂2020年12月份的应纳税消费税税额。
•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250=500000元。
三、复合计征
复合计征是对一些特殊的应税消费品在按从价定率的方法
计征一部分税额的基础上,再按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一部分消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款”,指合同约定的价格金额,根据成本和利润而核定的应税消 费品价格。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即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售价。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 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 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 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一、从价计征
(二)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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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 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 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 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 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 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但已逾期的押金,应并入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一、从价计征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年5月12日,A酒厂销售白酒10吨,每吨含税售价9040元, 随同白酒一起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含税售价11300元,白 酒的消费税税率20%和0.5元每500g,计算应纳的消费税税率。 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9040/(1+13%)*10*20%+2000*10*0.5 =16000+10000=26000元 包装物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1300/(1+13%)*20%=2000元。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但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如 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 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一、从价计征
一、从价计征
(3)

3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 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 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应征消费税的押金数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的比例 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此种方法也称为从价定率计 算方法。在此种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 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最关键的是销售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 两个因素。
一、从价计征
(一)销售额的确定
费税的方法。
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
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税数量×定额 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三、复合计征
• 有个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生产白酒20吨,成本 5000000元。销售粮食白酒2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售价8000000元 。
• 白酒应纳税额=8000000*20%+20*2000*0.5=1620000
1吨=988升 1吨=962升 1吨=1 385升 1吨=1 126升 1吨=1 246升
汽油 柴油 溶剂油 燃料油
1吨=1 388升 1吨=1 176升 1吨=1 282升 1吨=1 015升
二、从量计征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单位 税额
二、从量计征
从量计征是以应税消费品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按照使用的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计算应纳消费 税税额,也称为从量定额计征法。在从量定额计算 法中,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 位税额,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 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
二、从量计征
(一)计税数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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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为应税消费品的实 品的,为应税消费 品的,为纳税人收
际销售数量。
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回的应税消费品数
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为海关核定的应税 消费品进口征税数 量。
二、从量计征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
啤酒 黄酒 石脑油 润滑油 航空煤油
吨、升换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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