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再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再造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再造。
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
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
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
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
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
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tips:感谢大家的阅读,本文由我司收集整编。
仅供参阅!2007年1月1日生效的
《企业财务通则》是在1993年生效的《企业财务通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企业财务通则的新理念和新要求。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而旧通则适用于全国企业。
在内容方面,旧通则主要规范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以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等内容;而新通则将上述内容分别归还给会计规则和税法,主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方式、方法等内容。
旧通则强调企业财务管理活动要服从国家的微观控制;而新通则则强调企业法人依法独立行使法人财产权,并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新理念。
(一)新通则提出了企业实行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新理念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可以分别由不同的主体依法行使,并且这三项权利相互制约、相互均衡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一方面强调企业依法独立行使其财产权;另一方面强调在企业内部可以由不同的主体共同行使企业的财产权。
企业实行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法人依法独立地行使企业财务管理权、不受外界任何主体微观控制的一种财务体制新通则规定,企业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企业集团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这一规定明确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即国家、企业、个人对企业法人行使财务管理权时不能凌驾于企业法人的治理结构之上。
(1)国家作为宏观管理者,应依法对企业法人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
国家作为企业法人的投资者,应依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者管理企业内部财务的职责和享受利益分配权。
新通则规定: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主管财政机关应当根据企业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规范国家投资者管理企业法人财务活动的内容见本文企业投资者内部财务管理职责所列举的规定。
(2)企业作为宏观管理的对象,应依法接受国家的宏观管理和依法独立自主地行使财务管理职权,如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等。
企业对投资者(国家)的财务职责有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等。
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内部的财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的主体依法行使,并且这三项权利相互制约、相互均衡的一种财务体制。
tips:感谢大家的阅读,本文由我司收集整编。
仅供参阅!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
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
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
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
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
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
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再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tips:感谢大家的阅读,本文由我司收集整编。
仅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