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刑法教育理念的若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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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刑法教育理念的若干反思
高铭暄先生深厚的人文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踏实的治学方法以及奖掖后辈的道德人格等,均堪称年轻学人的楷模。
当代中国刑法教育应以高先生为标杆,注重培养人文素质,树立人权刑法观;秉持授之以渔理念,塑造主动学习型人才;传播严谨学风,孕育公平正义的法治情怀。
标签:高铭暄;刑法教育;人权刑法观;法治理念;严谨学风
狄更斯在《双城记》篇首曾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当前我们正处于这样一个时代,一面可谓资讯发达、学习条件便利,一面被批评学风浮躁、学术泡沫化。
科研教学双肩挑的老师们常常抱怨压力太大,由于职称晋升和评奖等较明显的“重科研”导向,所以很多中青年教师一边轻视教学、应付式上课,一边忙于炮制各种专著论文。
以刑法学专业为例,不少刑法学课堂还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法占主导,有的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专讲习题,教师缺乏创新教学的动力,更谈不上培养学生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等正确的刑法观,学生也只知道刑法是惩罚犯罪的国家利器。
高铭暄先生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是科研教学双肩挑的典范,他躬耕刑法六十余年,对新中国刑法立法和刑法学学科建设所做出的杰出贡献,作为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刑法学家,高老师始终不忘学者的学术使命,始终立足于社会现实,并使自己的学术研究贴近和服务于中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实际。
这种学术品格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他的治学与教学理念对于我们当前刑法学教育改革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一、培养人文素质,树立人权刑法观
“十年动乱,让人备感‘个人的尊严需要受到保护’,刑法一方面可以惩治犯罪,另一方面可以保障公民的权利。
当人的基本尊严都不能受到保护时,社会还怎么运转?刑法典的出台迫在眉睫!”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文革”刚开始时,时任人大副校长被红卫兵从北京市委揪回来,在台上被摁着脑袋、弯着腰接受批斗,“真的有斯文扫地的感觉,哪里还有身为一个人的基本尊严?”[1]以上两个方面,即对罪刑法定原则法典化的坚持和建言限制削减死刑的努力,已经足能表明,高老先生充满了对人的尊严、生死、自由的终极关怀,充满了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始终将法制标准作为国家剥夺和限制公民权利的临界点,他对刑法制度保障人权的关注和推动,彰显出一个刑法学家应有的人文主义精神。
反观当今刑法教学在众多刑法学老师的课堂上,充斥的是刑法的逻辑与对法律条文字面的机械解释,而人文主义的精神的熏陶已成为稀缺品;学习刑法的学生对司法考试考点知识的进行了最为执着的挖掘,对将来能够转换成金钱和前程的所谓各种法律工作实践规则、经验以及资源进行了不遗余力的追求,独独缺乏对求真求善的人文思想的追求。
反观当今司法实践,诸如许霆案、赵作海案之类的判决不是偶然,对司法工作者而言,刑法似乎沦为僵死的教条,判决视乎领导的指示或批条,对人的自由、生死的终极关怀沦为一种不必要的奢侈。
我们深感在刑法学教育中有必要加强人文主义精神的熏陶。
除了课堂内基础知识讲授过程重视结合人文主义思想宣讲,还应当延伸到课外,比如课外人文阅读制度化,大学生
的课外时间远远地超过了课内时间,布置指导课外人文经典阅读,使其制度化、常规化颇显必要。
再如在为数不多但却往往令学生印象深刻的法学实践活动中特别引导学生透过社会现象分析事物本质,体悟人文思想。
以参观监狱为例,鼓励学生从活生生的犯罪人思考犯罪原因和刑罚利弊,而不再是背记抽象的法条。
二、秉持授之以渔理念,塑造主动学习型人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当前的时代是一个知识海量传播的时代,从长远看,人们比拼的不应是高学历,而是高学习力。
高先生秉持授之以渔的原则,一直都很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他就坚持有专题讨论课,即提前确定刑法学中若干专门的问题,由博士生分工进行准备。
他们必须就某个问题,对国内已经发表的所有文献资料(包括教材、专著、论文)进行阅读,然后加以综述,分析在该问题上都存在哪些不同的观点,理由论据是什么,本人的意见是什么,也就是提出一篇读书报告或者文献综述。
专题讨论课采用“三三”制:先由研究生作中心发言,约占1/3时间;再由别的研究生提出质疑、补充或大家进行讨论,占1/3时间;最后1/3时间由导师进行小结。
先生把培养合格的人才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对所指导的研究生,既不是“放鸭式”的撒手不管,也不是“填鸭式”的生搬硬套。
经过多年的摸索,他创造性地总结出了“三严”、“四能”、“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道。
所谓“三严”,是指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所谓“四能”,是指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翻译能力、研究能力、写作能力;所谓“五结合”,是指使学生做到学习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掌握与重点深入相结合、研究中国与借鉴外国相结合、个人钻研与集体讨论相结合。
[2]当然,先生主要是针对研究生提出的专题讨论,但是他强调“授之以渔”的原则和几项人才培养之道是适合所有学生的。
对于本科学生也完全可以在学习了一段刑法知识之后如学期中间或后期,选择一定的专题布置给学生查资料准备,然后留出一定的课时和学生进行对话讨论,激发学生自学和思考的兴趣。
更可以在大三或者大四等较高年级学生之间开设刑事法学前沿专题选修课程,给予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研究的机会。
三、传播严谨学风,孕育公平正义的法治情怀
这位泰斗的“严谨”令人侧目,虽年过八旬,高老参加各种会议都要亲自写发言稿,不要他的博士生代写,实在因为身体等客观原因无法提前写好,他就干脆即席发言。
每年刑法学年会他总是从头听到尾,2010年甘肃那届年会笔者在现场,他在发言致辞时就明确指出那届年会论文总数统计存在失误,老先生是拿着厚厚的论文集从头到尾亲自数了一遍发现的。
这令当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很惊奇,也让包括本人在内的年轻人汗颜。
2013年第五届刑事司法论坛,他在房间埋头批阅论文四个多小时,被空调直接对吹都没有觉察,直到重感冒了才不得不停笔休息。
高先生心甘情愿做一名学者,以治学为业,不是没有做官的机会,他在自选集里写道:“就我自己来说,我只是有股傻劲而已,认准了刑法学,就执著地追求,专业思想自始至终没有动摇,既不想当官,也不想经商,就想做一名合格的教授。
” 本人曾得数次机会到高老先生家求学问道,发现他家房子是典型的小两
居室,面积不大,家具简单朴实,客厅全是书和报纸。
他总是很关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前沿动态,至今还有做剪报的习惯,难怪他能拥有敏锐的学术洞察力。
高老的确有纯正学者的风度,他学问高、名气大,自然是被人东迎西请,忙个不休,但其性格不喜欢攀龙附凤、从事升官发财的活动,就连他的子女也没有一个“借光”找工作。
高老的学生中很多从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工作,他常强调,所谓法,平之如水,端的是一个公理,公平与正义就蕴含其间。
面对社会上许多不公平现象,学习法律的学生常有一种挫败感,尤其在毕业时“官二代”、“富二代”往往不慌不忙便能有好工作等着,而普通学生通常为找工作焦头烂额,感到课堂和书本上的法治遇到现实总是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但这不能抹杀法学教育传播公平正义理念的重要性,反而更说明法学教师对于一代代青年学子用心培育公平正义法治情怀的必要。
高老自己虽然是学者,却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并且曾十多年以立法工作者的身份,以“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胸襟,使扬善抑恶在法治建构的宏大叙事中大处落墨,达到“为生民立命”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