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门诊开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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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门诊开展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门诊医生的工作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2. 医生门诊工作时间
2.1 医生门诊工作时间为每周从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2 医生门诊应按时开始,严禁提前或延迟开诊。
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门诊时间,应提前向医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3 值班医生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位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定时到岗,需提前通知值班主管,并找到替班医生。
3. 医生门诊服务流程
3.1 医生门诊服务依照接诊、问诊、检查、诊断、治疗、咨询、开药等程序进行。
3.2 医生门诊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敬重患者,耐性倾听、了解患者病史、症状等相关信息,确保准确诊断。
3.3 医生门诊应严格执行医院规定的医疗操作规程,重视医疗安全和风险防控。
3.4 医生门诊对于多而杂疾病或需要进一步检查的患者,应及时向专科医生转诊,并将转诊情况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3.5 医生门诊应告知患者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注意事项等,耐性解答患者的疑问,并供应必需的健康教育。
4. 医生门诊病历记录要求
4.1 医生门诊应认真、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史、体征、试验室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方案等,确保医疗过程可追溯。
4.2 医生门诊病历记录应遵从医院规定的标准格式,包含患者基本
信息、主诉、病史回顾、体格检查、辅佑襄助检查、诊断与治疗方案
等内容。
4.3 医生门诊病历应规范书写,使用清楚、易懂的医学术语,避开
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
4.4 医生门诊病历记录应及时完成,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如有特
殊情况需要延迟完成病历记录,应事先向上级医生报告并留下书面记录。
4.5 医生门诊病历记录应妥当保管,严禁私自窜改或删除病历记录。
如需更正错误或新增内容,应注明修改的时间、原因和人员,并征得
相关人员的签字同意。
5. 医生门诊医嘱管理
5.1 医生门诊开具医嘱应符合医院规定的开药标准和要求,包含药
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频次、疗程等内容。
5.2 医生门诊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医嘱,避开滥用抗
生素或其他不必需的药物。
5.3 医生门诊应提示患者按医嘱规定服药,并向患者认真说明注意
事项、药物副作用等。
5.4 医生门诊应及时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特别是紧要或紧急医嘱
的执行情况。
5.5 医生门诊应及时与药房、护士站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医
嘱的正确执行和药品的供应。
6. 医生门诊医疗设备和用品管理
6.1 医生门诊应依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医疗设备和器材,
严禁超范围或私自使用未经授权的医疗设备。
6.2 医生门诊应妥当保管和维护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和器材,确保其
正常状态和安全性能。
6.3 医生门诊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依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进行购买和使用,严禁私自擅自使用过期或损坏的一次性医疗用品。
6.4 医生门诊发现医疗设备显现故障或一次性医疗用品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医务部门报告。
7. 违纪惩罚
7.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医生门诊工作人员,医院将依据情节和后果严厉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革职等纪律处分。
7.2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造成重点损失或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医生门诊工作人员,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保存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附则
8.1 本规章制度由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医院相关部门备案。
8.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相关规定。
8.3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涉及的情况,应依据医院的其他规定进行处理,或由医院管理负责人做出相应决议。
以上为医生门诊开展管理制度,敬请遵守。
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管理负责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