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的实施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现
场会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8.04
•【字号】铜政办[2009]87号
•【施行日期】2009.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爱国卫生
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的
实施意见
(铜政办[2009]87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通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群众自我卫生保健意识得到提高,有效减少了各种疾病的传播与流行,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全省爱国卫生现场会议精神,提前八年实现小康社会,全面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近期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卫生创建为载体,以改水改厕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卫生防病和提高健康素质为目的,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
善,各类传染性疾病及慢性疾病发病率进一步下降,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到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实现以下指标任务:
1.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实现爱国卫生运动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建成省级卫生镇(县城)2个、市级卫生镇2-3个,50%的千村百镇示范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50%千村百镇示范村达到市级卫生村标准;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3.农村乡镇(含县城所在镇)、行政村及自然村建立健全垃圾污水处理机制,农民新建住宅统一规划率达到90%以上,80%以上的乡镇及村实现垃圾、人畜粪便等统一清理、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大力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其中,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农村新建住房基本配套上、下水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5.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达到80%以上,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控制。

人民群众对环境满意度达80%。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在城市居民中达到85%以上,在农村居民中达到8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马路市场和“五小行业”卫生治理,广泛开展市民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并确保达标。

建立健全创卫工作机制,确保2010年建成国家卫生城。

通过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提升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综合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农村地区各项卫生管理机制,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环境的美化和净化,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全面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各级政府要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业保洁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问题。

组织群众疏通沟渠,开展庭院卫生、家禽畜圈、柴草粪坑、水塘坑塘、闲置空地的整治和道路硬化、供排水设施、户厕公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禁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和乱排生活污水。

(具体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封闭式堆集,逐步实现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无害化卫生处理,大力推广“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式,推行城乡垃圾统一处置和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

按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垃圾处理场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管理,避免出现二次污染。

今后凡是新建的农民住宅,都要纳入统一规划,对布局不合理的农村住宅等建筑可本着自愿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

(具体由市容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三)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加快农村自来水普及进程,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改善镇村河渠环境状况,综合防治水污染。

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制度,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卫生学评价;全面建立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体系,对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
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分散供水点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要并入市政管网,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

(具体由水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

将农村改厕列入民生工程,早日实现“家家建卫生厕所,户户奔文明小康”的目标。

整合现有资源,利用相关项目,共同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把改厕与污水处理、面源污染治理、外环境整治等结合起来,一并推进。

多渠道扶持卫生厕所建造,推广三格式化粪池、沼气池、粪便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

新建住房必须同步建造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老住宅要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和生活污水处理改造,暂时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粪便要采取高温堆肥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点)、集贸市场、乡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及中小学、公路沿线加油站等都要配套建造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建立保洁制度,落实专人管理。

(具体由团市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广泛开展除“四害”活动。

每年春、夏、秋季都要组织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根据“四害”的孳生、消长规律,实行生物防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防制机制。

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均要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将本部门、本单位的防制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效果评价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具体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大力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生态示范户的创建,加强农村地区环境监管,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

采取处理工艺简易、成本低、管理方便的方法,大力推广自然生态系统就地处理生活污水。

加强农村地区饮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监督管理。

(具体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七)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城区要利用街道、社区、居委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场所,农村要利用乡村文化站、科技站、卫生院、板报橱窗,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卫生知识,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

通过大力宣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的行为和习惯,告别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食用病死畜禽和野生动物等不良卫生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具体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要继续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和方法,建立爱国卫生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都要将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投入并逐年增加,要拓宽爱国卫生筹资渠道,每年要筛选出一批爱国卫生重点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保证。

采取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投入资金的办法,有计划地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二)健全组织机构。

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等都要有专、兼职领导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并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爱国卫生工作。

各级爱卫办作为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的职责,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促进爱国卫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落实部门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

宣传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的社会宣传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政部门要全力为爱国卫生工作发展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卫生部门要全面提供卫生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城乡环卫建议统一规划,统筹做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强城乡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做好农村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配合做好人畜共患疾病防治;水利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水资源;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定,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旅游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爱卫办要积极做好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

(四)加强考核评估与奖惩。

县区要建立爱国卫生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市爱卫会要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全市性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措施不力、工作消极应付的地区和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

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二○○九年八月四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