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2.0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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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2.0 规章制度
一、工作目标
采取“以点带面、分类实施、整校推进、学用融合”的推进策略,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每人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统筹规划,顶层设计
围绕工程实施总体目标任务,在市级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统筹指导下,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将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和校本研修规划,制定县市区能力提升工程 2.0实施方案和学校“整校推进”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明晰责任,操作性强,体现区域和学校特色。

(二)开展各级管理、专家、测评团队的培训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县市区级管理团队和市级专家培训团队的作用,组建县级专家培训团队和测评团队,并依托工程实施承训机构开展各级管理、专家、测评团队指导能力提升培训。

县级管理团队要指导学校加强校级管理团队的建设与培训,提升学校管理团队的信息
化领导能力和校本研修“整校推进”的组织能力,服务教师全员提升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

测评团队要按区域教师数的100:1或200:1比例,选拔一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教师为县级测评员,开展校本应用考核测评员培训,熟练掌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规范》中30个微能力点相关知识,提升测评员测评能力。

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研组织形式,切实提高管理、专家、测评团队规划设计、校本研修、校本应用考核等方面的指导能力。

(三)开展教师全员校本研修
学校要在县市区的规划和指导下,以“助力学校教学创新,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等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管理团队的统领作用,建立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管理机制,把信息化领导力落到实处。

基于本校实际情况,针对问题与需求,制定可提升、可检测、可达成的目标任务。

要立足“整体提升”,组建由电教、教研、学科教师共同组成的研修共同体,形成“学校指导有研修方案,教研组互助有专题研修计划,教师选学有任务清单”的研修机制,确保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有效推进。

强化应用重在提高实效,要立足“问题解决”,建立实践应用的激励机制,通过教研组研讨、学校交流等,推动教师应用,保证线下25学时实践应用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教师全员校本应用考核
教师全员校本应用考核旨在检验教师校本研修、应用实践的效果,同时也是检验工程实施质量的关键。

校本应用考核在教师全员完成校
本研修、应用实践后进行,考核内容以学校管理团队制定的提升工程2.0实施规划和方案中明确的研修内容为主。

考核的组织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5号)进行。

三、工作安排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由省级完成8个脱贫县65%学校的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任务。

5个非贫困县(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高新区)完成至少70%学校的推进任务。

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省级负责8个脱贫县剩余学校“整校推进”任务。

非贫困县完成其余学校的推进任务。

市教育局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期间,根据各县市区推进工作安排,组织专家对工程实施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2022年9月至11月,省工程办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

四、各级职责
(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提升工程2.0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能力提升工程2.0的组织与管理。

依据市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成立县级提升工程2.0实施管理团队,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分,建立推动学校与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相关制度。

审核学校工程实施规划、方案及研修主题,做好区域工程实施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

依托本地省市级专家培训团队和信息化教育教学骨干教师组建县级
培训团队,指导学校做好工程实施的整校推进、校本研修、教学应用和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协助承训机构开展测评员培训,组织测评员对教师校本应用实践成果进行测评、复核。

对工程实施相关承训机构的培训方案进行审核。

(二)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能力提升工程2.0第一责任人。

各学校要组建由校(园)长领衔、教研、电教、学科骨干教师等组成的学校管理团队。

依据县市区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发展目标和软硬件配备、教师队伍构成等实际,制定本校能力提升工程2.0规划实施、校本研修和校本应用考核方案,确定学校研修主题,选择本校教师研修能力点范围。

指导各教研组、研修共同体做好校本研修计划、校本应用实践和考核等工作。

组织教师全员围绕学校研修主题和能力点范围,自主选择能力点,通过网络研修、实践应用、展示交流、实践成果完成等活动。

指导教师全员完成校本研修过程性数据资料的采集和上传,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规范》完成校本应用实践成果。

建立推动学校与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相关制度,开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应用活动。

(三)教师
在学校管理团队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制定的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研修主题,在教研组或研修共同体的统一组织下,制定好自己的研修计划,选择不少于2个能力点进行研修。

按照“基于课堂、融合创新”的原则,认真设计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课例,在教研组或研修共同体内,
完成教学应用展示、交流研讨等活动,相关过程性资料需上传到研修平台。

教学应用课例达到教研组或研修共同体的要求后,按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规范》“微能力测评规范”中“提交指南和评价标准”完成相关测评材料的提交。

(四)承训机构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承训机构充分发挥专家、资源和研修平台优势,作好工程实施全程培训研修、考核认证的组织及保障工作。

承训机构安排的各级管理团队培训研修、教师全员校本研修、校本应用实践、校本考核指导方案等需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五、经费保障
8个脱贫县工程实施经费由省教育厅保障,承训机构是北京奥鹏教育中心。

5个非贫困县工程实施经费由各县市区或学校统筹解决,决不允许由教师个人承担,承训机构是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培训费按我省最低标准每人50学时,每学时4元的标准支付,该费用包括承训机构研修平台和线上研修资源不少于3年的免费使用期,线下相应的研修、指导、考核等费用。

六、考核结果应用
市教育局将把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工作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评估考核重要内容,未完成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的学校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当年参加市上各类评优争先资格,未通过提升工程2.0考核的教师不予推荐参加市上各类评选活动。


县市区要对应把提升工程2.0考核认证情况,作为教师参加专家团队遴选、评优树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作为2022年以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主要指标,列入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评估、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评估指标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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