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TJ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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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 J00000—2012DGJ32/TJ000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Foundation Soil and Building
Foundation
2012-00-00发布2012-00-00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
发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Foundation Soil and Building Foundation
DGJ32/TJ142—2012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2年00月00日
2012南京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第000号
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GJ32/TJ142-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月日
前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地基基础检测工作行为,加强对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工作监管,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1]231号),编制组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经大量试验、对取得实践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内容既包含了对地基基础检测活动、检测工作的信息化,也涵盖了目前常用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基础锚杆抗拔试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石地基载荷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14种检测方法及其应用。
本规程包括18章,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7基础锚杆抗拔试验;8浅层平板载荷试验;9深层平板载荷试验;10岩石地基载荷试验;1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12静力触探试验;13标准贯入试验;14钻芯法;15低应变法;16声波透射法;17高应变法;18检测信息化管理;附录A-H。
本规程由江苏省建设厅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管理。
江苏省建设厅质量监督总站(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00)负责具体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邮编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参编单位: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南京东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徐州市建科技术有限公司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参加单位:南京新华泰物探工程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长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方建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盐城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镇江市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扬州市建伟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泰州市科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宿迁市春生桩基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蔡杰金孝权唐祖萍张永乐季鹏姜永基唐新鸣顾颖刘国平曹建方平唐德高江文林洪鑫
许斌史小伟吴忠新唐国才李勇智殷玉珍车黎刚
季玲龙蒋礼兵陈二宏吴坚卜青青
主要审查人:陶茂之高乔明高波周建欢陈国娅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5)
3基本规定 (8)
3.1一般规定 (8)
3.2检测工作流程 (10)
3.3基桩检测 (13)
3.4地基检测 (16)
3.5基础锚杆检测 (18)
3.6扩大检测与验证检测 (19)
3.7检测记录与报告 (20)
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23)
4.1适用范围 (23)
4.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4)
4.3现场检测 (27)
4.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31)
4.5检测报告 (34)
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35)
5.1适用范围 (35)
5.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36)
5.3现场检测 (37)
5.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39)
5.5检测报告 (39)
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41)
6.1适用范围 (41)
6.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41)
6.3现场检测 (43)
6.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45)
6.5检测报告 (47)
7基础锚杆抗拔试验 (66)
7.1适用范围 (66)
7.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66)
7.3现场检测 (67)
7.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69)
7.5检测报告 (69)
8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71)
8.1适用范围 (71)
8.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71)
8.3现场检测 (72)
8.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2)
8.5检测报告 (73)
9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75)
9.1适用范围 (75)
9.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75)
9.3现场检测 (76)
9.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6)
9.5检测报告 (77)
10岩石地基载荷试验 (78)
10.1适用范围 (78)
10.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78)
10.3现场检测 (79)
10.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9)
10.5检测报告 (80)
1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81)
11.1适用范围 (81)
11.2设备仪器 (81)
11.3现场检测 (83)
11.4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价 (85)
11.5检测报告 (88)
12静力触探试验 (89)
12.1适用范围 (89)
12.2设备仪器 (89)
12.3现场检测 (91)
12.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92)
12.5检测报告 (93)
13标准贯入试验 (94)
13.1适用范围 (94)
13.2设备仪器 (94)
13.3现场检测 (95)
13.4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价 (96)
13.5检测报告 (97)
14钻芯法 (99)
14.1适用范围 (99)
14.2设备仪器 (99)
14.3现场检测 (100)
14.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08)
14.5检测报告 (110)
15低应变法 (111)
15.1适用范围 (111)
15.2设备仪器 (111)
15.3现场检测 (111)
15.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15)
15.5检测报告 (120)
16声波透射法 (121)
16.1适用范围 (121)
16.2设备仪器 (121)
16.3声测管埋设 (122)
16.4现场检测 (125)
16.5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29)
16.6检测报告 (141)
17高应变法 (142)
17.1适用范围 (142)
17.2设备仪器 (143)
17.3现场检测 (146)
17.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50)
17.5检测报告 (161)
18检测信息化管理 (162)
18.1自动采集设备 (162)
18.2检测业务软件 (162)
18.3检测监管软件 (163)
18.4信息化管理流程 (164)
附录A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记录表格 (167)
附录B竖向承载力检测试件的技术要求 (172)
附录C低应变检测试件处理技术要求 (174)
附录D高应变传感器安装 (175)
附录E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178)
附录F静载检测仪接口 (179)
附录G孔内摄像 (181)
附录H支护锚杆和土钉试验 (182)
本规程说明 (183)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江苏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统一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方法,保证检测工作科学、公正、准确,为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基础检测参照执行。
1.0.3地基基础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地基ground,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地基分为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和复合地基。
2.1.2天然地基natural foundation soils,natural ground
在未经人工处理的天然土(岩)层上直接修筑基础的地基。
可分为天然土地基和天然岩石地基。
2.1.3处理地基the foundation of treatment soils
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通过采用人工方法改善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后的地基。
2.1.4复合地基composite ground,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处理地基。
2.1.5桩基础pile foundation
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
2.1.6基桩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7基础锚杆foundation anchor
将基础承受的竖向受拉荷载,通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基础底部的稳定岩土层中去的锚杆。
2.1.8标准贯入试验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SPT)
用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底部预打15cm,记录再打入30cm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9圆锥动力触探试验dynamic penetration test(DPT)
用一定质量的重锤,以一定高度的自由落距,将标准规格的圆锥形探头贯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一定距离所需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0静力触探试验cone penetration test(CPT)
通过静力将标准圆锥形探头匀速压入土中,根据测定触探头的贯入阻力,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1岩石地基载荷试验rock foundation loading test
在岩石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岩石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岩石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12平板载荷试验plate loading test
在天然地基(含深部地基及大直径桩桩端土层)、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天然
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又分为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两种。
2.1.13低应变法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
采用低能量瞬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14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基桩上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15声波透射法cross 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16钻芯法core drilling method
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桩身混凝土和桩底岩土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及其位置、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检测方法。
钻芯法也可用于地下连续墙和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等的检测。
2.1.17单桩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维持荷载标准法、维持荷载收敛法)。
2.1.18桩身内力测试Measuring of internal load in pile
通过桩身应变、位移的测试,计算荷载作用下桩侧阻力、桩端阻力或桩身弯矩的试验方法。
2.1.19桩身完整性pil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2.1.20桩身缺陷pile defects
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21单桩承载力pile bearing capacity
指桩基础中单桩在不同使用状态下所能承受的荷载。
2.2符号
2.2.1抗力和材料性能
c——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C
——地基土不排水抗剪强度;
u
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E
——土的变形模量;
——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f
ak
f——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双桥探头的侧壁摩阻力;
f
s
——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f
spk
m——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
10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
63.5
——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
120
——单桥探头的比贯入阻力;
p
s
——双桥探头的锥头阻力;
q
c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Q
u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R
a
v——桩身混凝土声速;
Z——桩身截面力学阻抗;
μ——土的泊松比;
ρ——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2.2.2作用与作用效应
F——锤击力;
H——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桩身的水平力;
——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
N
max
p——平板载荷试验中施加于承压板表面单位面积上的竖向抗压荷载;
P
——剪损土体的总作用力;
f
Q——施加于单桩和地基的竖向抗压荷载,施加于锚杆轴向抗拉荷载;
s——沉降量;
U——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拔荷载;
V——质点运动速度;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水平力作用平面的桩身水平位移;
Y
δ——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的桩顶上拔量。
2.2.3几何参数
A——桩身横截面面积;
b——矩形桩的边宽,承压板直径或边宽;
b
——桩身计算宽度;
B——支墩宽度;
d——桩身直径(管桩外径),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
L——桩长。
2.2.4计算系数
——声波透射法波幅异常判断的临界值;
A
c
——凯司法阻尼系数;
J
c
α——修正系数,摩阻比(%),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β——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
λ——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
ν
y
ξ——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
2.2.5其他
——声波波幅值;
A
p
a——声波信号首波峰值电压;
f——频率;
n——样本数量;
T——信号周期;
t——时间;
——声速的异常判断值;
v
——异常小值判断值;
v
01
——异常大值判断值;
v
02
——声速的异常判断临界值;
v
c
——桩身混凝土声速低限值;
v
L
——载荷分项系数;
γ
Q
——统计修正系数;
γ
s
δ——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
——原位试验数据的试验值或试验修正值;
φ
i
——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
φ
k
——原位试验数据的平均值;
φ
m
σ
——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差;
f
Δf——幅频曲线上谐振峰间的频差;
Δt——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本规程的规定。
3.1.2试样必须源自受检地基基础工程,并采取见证的形式确定试样,试样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
3.1.3试验桩的数量及位置由设计按相关规范确定。
3.1.4地基基础的验收检测,试样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2单位工程相同条件下的地基基础作为一个抽检批次;
3具体的抽检数量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
注:相同条件是指相近的地质条件,相同的地基类型、规格、设计要求、施工工艺等3.1.5验收检测的试样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并应均匀分布,确定试样位置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1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
2设计方认为重要;
3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
4施工中有异常。
3.1.6地基基础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均应在检定(校准、验证)的有效期内,性能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所用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唯一性自编号,并在设备上标识。
3.1.7检测机构应充分估计自然环境、外界干扰等因素对现场连续检测的影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仪器设备和现场检测正常。
3.1.8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的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地基基础检测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
地基基础检测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检测工程师,检测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3.2检测工作流程
3.2.1检测机构在检测前应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
2确认委托方具体要求和检测目的;
3分析拟采用检测方法的可行性。
3.2.2检测单位在检测前应将检测方案(包含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和检测合同通过监管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监管部门。
检测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设计参数、依据的规范标准、抽检方案(数量)、时间进度、机械设备和人工配置。
同时还应明确需要委托方配合的现场试样制
备(含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及场地平整、道路修筑、现场环境、供水供电等事宜的相关要求。
3.2.3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3.3进行。
图3.3.3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2.4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合同、检测方案、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应建档保管。
3.3基桩检测
3.3.1基桩检测的内容包括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3.3.2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现场条件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检测;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单桩水平承载力分别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判定桩身完整性可选择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方法,包括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
3.4.3提供设计依据的单桩承载力应采用单桩静载试验。
工程桩验收检测,应进行桩身完整
性检测和竖向承载力检测。
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测、抗拔承载力检测。
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测。
3.3.4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承载力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预制桩(含钢桩)在施工成桩后,对于砂土,不应少于7d;对于粉土,不应少于10d;对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注:若验收检测工期无法满足间歇时间规定时,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
2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小于15MPa。
3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3.5混凝土灌注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静载试验: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
2)施工过程变更施工工艺参数或施工出现异常;
3)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
4)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
5)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难以确定其影响程度;
6)设计单位必须通过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的工程或具体桩位。
2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
采用高应变法时,应同时评价桩身完整性。
3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
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3.3.6评价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低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50%。
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2对于直径≥800mm的混凝土灌注桩,应增加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3.3.7预制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除符合3.4.5条第1款规定外,还包括采用“引
孔法”施工的预制桩;
2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
采用高应变法时,应同时评价桩身完整性。
3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
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3.3.8评价预制桩桩身完整性时,低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
对于多节预制桩,采用高应变法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3.3.9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0桩身完整性的检测结果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
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并按本规程第14~17章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表3.3.10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
Ⅰ类桩桩身完整
Ⅱ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性能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性能有影响
Ⅳ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3.4地基检测
3.4.1地基检测包括确定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和评价岩土性状、地基施工质量。
3.4.2确定承载力和变形参数应选择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石地基载荷试验;评价岩土性状、地基均质性及施工质量可选用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钻芯法等。
3.4.3处理地基从施工结束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3.4.4采用钻芯法抽检岩石地基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个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芯样截取一组三个芯样试件。
岩石地基特性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检孔数。
当岩石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进行岩石地基载荷试验。
对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宜采用平板载荷试验,试验点数不应少于3点。
3.4.5天然地基、处理地基的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抽检数量为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的工程,每100m2不少于1个点,3000m2以上的工程,超过3000 m2部分每300m2不少于1个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3.4.6复合地基(含增强体)应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方法进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复合地基中的增强体还应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抽检数量分别为增强体总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处。
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测,同一条件下不少于3处。
复合地基中的竖向增强体施工质量检测,采用钻芯法、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抽检数量应为增强体总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增强体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时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
3.5基础锚杆检测
3.5.1基础锚杆的检测包括采用抗拔试验确定基础锚杆的抗拔承载力。
3.5.2采用抗拔试验确定基础锚杆的抗拔承载力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6扩大检测与验证检测
3.6.1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由原检测机构扩大检测。
扩大检测宜采用原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桩承载力试验、平板载荷试验、锚杆及土钉试验、钻芯法等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测点数量加倍检测。
2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等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1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检测。
因未埋设声测管而无法采用声波透射法扩大检测时,应改用钻芯法,检测数量参照本规程有关规定。
3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等发现的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大于已检孔数的30%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检测。
3.6.2当所采用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对检测结果有怀疑时,应进行验证检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方法,验证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等方法的土(岩)层承载力和变形特性的检测结果。
2采用高应变法、钻芯法,验证低应变法的检测结果。
3采用钻芯法,验证声波透射法的检测结果。
4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验证高应变法的承载力结果。
5采用水平荷载试验或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验证预制桩桩身的疑似缺陷(含接头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