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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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
江苏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江苏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不包括煤矿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本导则不包含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现状评价的导则将另行发布。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然而,鼓励本导则使用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0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 22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GBZ/T 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通知发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用人单位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3.2 职业病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
危害。
3.3 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应用职业卫生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状态下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3.5评价单元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的特点和评价的要求,分析生产工艺、设备布置以及作业岗位分布情况,将工艺流程、设备布局、作业岗位分布以及接触有害因素相对集中、相互影响且难以分割的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3.6 职业病危害暴露
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过程。
3.7 接触水平
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
3.8 个人防护用品
又称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3.9 应急救援设施
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
3.10关键控制点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种类分析其危害风险度,并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岗位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分别对各评价单元作出职业病危害程度大小的结论,选择危害程度(风险)
较大的单元或作业点,确定为该项目重点防护的单元或作业点,即关键控制点。
3.11 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4.1 目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4.1.2明确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4.1.3针对不同用人单位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具体要求。
4.1.4 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
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1.5 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4.2 基本原则
4.2.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2.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
4.2.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在常态生产状况(注明现时产量和设
计产能)和正常生产、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下进行。
4.2.4现状评价评价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5评价依据
5.1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5.2规范、标准
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范、标准。
5.3 基础依据
用人单位委托评价范围的设计资料及其职业卫生专篇,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审核、审查文件;历次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报告;现时运行情况的有关资料;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现状评价工作委托书或双方业务合同等。
5.4 其他依据
与现状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
6评价范围与内容
6.1范围
评价范围应描述该次评价委托方所委托的评价区域内的生产装置及其主要生产设施等,明确实际评价的范围(主要针对现运行状态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各工作场所、主要生产、储存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被评价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生产经营场所范围内的外包(委)作业应列入评价范围。
6.2内容
主要包括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等的调查与评价。
必要时(受委托)还应对项目现址进行评价。
7评价方法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情况和作业环境状况等,对作业人员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
分析,采用检查表分析法、定量分级法、综合分析法等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全面评价。
7.1职业卫生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概况、设计生产(运行、储存)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产品、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时空分布、作业方式及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等。
7.2职业卫生检测
7.2.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用人单位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不良气象条件等)进行检测。
7.2.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接受委托时可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参数进行检测。
在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超标时必须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防护参数进行调查和检测,以鉴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率,分析超标原因。
7.2.3建筑卫生学检测
根据现行检测规范和方法,对车间的通排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参数内容进行检测。
7.3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分析
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规定、标准对调查收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
主要分析体检单位资质、体检项目、应检人数、实检人数的符合性,追踪复查人员的复查结果极其处置情况,调查核实职业禁忌证及职业病人的治疗和处置情况等。
7.4 定量分级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7.5 检查表分析法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按单元、部位列出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检查结果等,编制成表,对用人单位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与评价。
7.6 综合分析法
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规定、标准对职业卫生调查资料及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8评价程序
8.1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相关技术设计资料以及职业卫生评价等资料、编制现状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现状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参见附录A。
8.2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工作日写实、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核实等工作,并收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分析。
对用人单位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用人单位整改,进行整改复核,直至达到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整改建议、整改复核报告应列入报告附件。
8.3报告编制
主要工作为分析、整理所得的资料、数据,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针对性的防护对策和持续改进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8.4 内审与上报
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职业卫生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配合评价机构完善现状评价报告。
修改完善后的现状评价报告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取得安全监管部门的回执。
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参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