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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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政发[2014]25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28
【实施日期】2014.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大政发〔2014〕2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廉政工作会议等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以下统一简称为《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责任意识
财政资金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公开预决算信息,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是接受人民监督最有效的方式和推进制度反腐最有力的措施,是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
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积极主动,切实做好工作
已经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市的新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