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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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产业转移区域
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1.25
•【字号】汕府办[2008]83号
•【施行日期】2008.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
导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8]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汕尾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汕委[2008]13号)精神,加快我市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积极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方针,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大力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壮大我市经济规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实现追赶全省发展水平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导。
制定全市产业转移固总体规划和产业承接布局规划,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合理布局。
(二)因势利导。
通过搭建平台、落实优惠政策,发挥比较优势,打造营商洼地,引导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我市有序梯度转移。
(三)集中发展。
以产业转移园为主要载体,形成上下游相互配套、专业化分工合作的产业链,培育发展一批新的产业集群。
(四)环境优先。
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加强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不以牺牲环境换取产业发展,将产业承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产业与园区布局
(一)产业转移工业园布局
1、2012年之前,各县(市、区)各建成一个以上经省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
产业转移工业园要突出比较优势,重点发展2-3个主导产业,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2、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要加大投入,完善配套措施,突出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发展,围绕延伸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建成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
3、以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基础,全面推进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的
建设,以承接国际、国内和珠江三角洲地区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等产业转移为主,使之成为产业链配套完善、生产性服务业配套齐全、产业聚集发展的大型产业园区,发展成为全省产业转移中心园区。
(二)产业转移工业园承接主导产业
产业转移工业园要结合各地实际,突出2-3个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发展,围绕延伸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各地要实行错位发展。
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各县(市、区)产业转移工业园主导产业指导意见;
城区:电子信息、水产品加工。
海丰:电子电器、海洋生物。
陆丰:纺织服装、轻工艺术。
陆河:农产品加工、五金机械。
红海湾:石油化工、造船业。
(三)产业转移工业园禁止承接的产业具体参照省经贸委《禁止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承接产品目录》。
四、工作措施
(一)制订园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布局。
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地区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相衔接,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和特色产业集聚,注重产业链的完善与配套。
坚持高起点、严要求,使园区规划呈现实用性、配套性、超前性三大特点。
各县(市、区)要在2008年底前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转移园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设定合理的产业准入门槛。
各地要根据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的要求以及本地区的实际,合理设定本地区产业准入门槛,实行产业差别准入。
要设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能耗标准、环保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
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产业转移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项目,严禁引进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项目。
(三)加强产业转移园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要配合做好园区外围道路、电网及供水等设施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的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
(四)建立产业转移区域布局的协同机制。
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促进产业转移合理布局的政策措施,统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区域布局和要素配置,协调解决项目转移承接中的重大问题。
各地要将产业转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转移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推进产业转移合理布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