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干挂劳务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墙干挂劳务合同
篇一:外墙石材干挂工程劳动合同
外墙石材干挂工程劳动合同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浏阳碧桂园外墙石材干挂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浏阳碧桂园内
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要求,外墙石材干挂工程施工。
具体工程内容:现场定位、放线、弹水平线→开单下料→钢架焊接→石材干挂→材料运输(120m以内)→少量的加工厂不能加工准确尺寸的石材加工→现场石材加工后产生的废料清理→施工中的成品保护→按有关规定的保修。
2、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人工费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详见附件1)。
承包方式说明:承包人确认对本工程现场施工条件、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因素计算相关费用。
本工程全费包干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人工费(焊铁挂石、石材下单)、机械费(小型电动工具、三级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耗材费(焊条、砂轮切割片、钻花、金刚砂切割片)、乙方人员住宿及水电费(甲方无偿提供床铺(架))、清理运输费(120m内的材料搬运及现场加工石材产生的垃圾清理)等费用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如甲方定位、放线、材料下单每平方米扣5元。
辅材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损耗率3%,损耗太大时,待甲乙双方确认后,如是乙方故意浪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3、工期要求:
总工期:日历天
开工日期:年月
竣工日期:年月
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所有工作需要的时间,如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提前工期的合理要求。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4、结算方式
每月号按乙方现场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面积结算。
因设计变更及签证式特殊原因(非乙方)的新增工程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办理结算地点:福建鸿源幕墙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浏阳项目部。
5、质量要求:
承包人应按国家、省、市相关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奖罚:干挂石工程质量处罚标准(见附表二)如没有质量问题,每栋奖1000元给乙方。
6、付款方式:
第1个月乙方人员进场十天付生活费(当月结算后扣除),每月号审定乙方实做工作量后,支付当月工程80%。
整栋工程完工甲乙双方检验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结算总价的5%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一年后保修期满之日起6天内无息付清(如保修期内属乙方责任,乙方未按时保修应扣除相关费用)。
保修费累计达到5万,不再留保修金。
7、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指派作为现场代表进行签证,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如乙方不按合同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并报清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由
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引起由甲方负责。
甲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能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环境和场地等条件。
甲方提供电源(配电箱到所属施工区域),石材、钢材提供到施工区域
120m以内,外脚手架必须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外架上少量的架板移铺乙方自行移铺)否则造成一切损坏均由当事方负责。
如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负责乙方经济等一切损失(如:台风、洪水、地震)。
甲方必须按乙方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时结算,支付民工工资。
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承包人委派,为现场负责人。
施工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他工种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
乙方应组织技术熟练的工人进场施工,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的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解决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乙方应根据甲方对工期、质量的管理全面执行、进度款、结算款,均由现场施工员、项目经理及甲方指派的现场负责一同审核。
乙方所做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方可结算。
乙方必须保证民工的工资及时发放,如有劳资纠纷事件,甲方有权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资。
乙方在施工中如借用甲方工具等设备,应及时退还。
否则按价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8、施工要求:
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合同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等,对于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的行为,经甲方或监理提提出后不做整改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如发现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并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为确保存合同期内完成工程,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精心做好施工组织设
计,包括人员、机械安排和日进度计划。
乙方应服从总包和监理、甲方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统一管理和协商。
工序流程(详见附件三)
9、安全文明、施工守则及注意事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和安全保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自行负责所有费用。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和其他有关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和费用。
进场的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场内生火,注意烟头火种,易燃物品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如发生火灾应追究责任(包括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内严禁打架闹事、赌博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即报公安部门处理。
若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人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处。
乙方进场的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在场内大、小便,不得高空掷物,违者由甲方处罚200元/处。
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做好本工程质量及成品保护,并要爱护其他工程产品,(包括外墙和铺好的地面,安装好的门窗、电器及其它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损失。
10、其它:
乙方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并未经发包人同意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结算、付款。
当乙方单项工程完工退场时,如遇配合工种等,在甲方协商下再无法提供施工工作面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扣乙方实际未完的工程量。
由甲方安排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应负担乙方实际发生相关费用。
当乙方无法按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其它原因),应提前十五天告之甲方安排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中途怠工、停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人员应遵守碧桂园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年月日
篇二:外墙干挂石材劳务合同书
外墙干挂石材劳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的( )商务楼干挂石材工程,因工程的需要,现甲方决定将工程中的外墙石材外挂分项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特签订本合同书,具体合同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方式及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制作龙骨及外墙保温工程。
四、质量要求:根据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安全质量均需达到国标准要求。
五、分包价格:达到设计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前提下,按施工面积计算,龙骨制作及保温填充合同价为每平米42元(包干价,不包括辅料)。
六、付款方式:
1、合同范围内,龙骨制作及保温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量90%。
2、合同范围内,石材干挂完成后付至总工程量的100%。
七、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负责本工程各个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技术交底,负责按时付给乙方合同
约定的工程款。
八、乙方负责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不能穿拖鞋短裤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做到每层完工后,工完场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施工完成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外墙干挂合同
外墙石材干挂工程劳务合同
发包人:重庆七建乐都安泰华都大厦项目部(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赵正祥外墙干挂施工班组(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乐都安泰·华都大厦工程
工程地点:乐都区新乐大街33号
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要求,外墙石材干挂工程施工。
具体工程内容:吊篮的搭设、所有的电动工具和手动工具、现场定位、放线、弹水平线→开单下料→钢架焊接→石材干挂→打胶→石材板面的清理→施工现场材料运输→少量的加工厂不能加工准确尺寸的石材加工→现场石材加工后产生的废料清理→施工中的成品保护→按有关规定的保修。
2、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人工费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说明:承包人确认对本工程现场施工条件、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因素计算相关费用。
焊架子人工费为33元/㎡,挂石材人工费为67/㎡此价格为包干单价,包括:焊铁、挂石、打胶、板面清理、石材下单、机械费、小型电动工具、三级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
石材金刚砂切割片等一切费用。
乙方人员生活、住宿由乙方自理、所需材料的施工现场的运输、及现场加工石材产生的垃圾清理等费用。
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材料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损耗率3%,损耗太大时,待甲乙双方确认后,如是乙方故意浪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乙方石材下单后要反复复核尺寸,并且要在下料单上签字认可,要是乙方发生错误,要赔偿一切损失。
3、工期要求:
总工期:日历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所有工作需要的时间,如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提前工期的合理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4、结算方式
外墙干挂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面积结算。
因设计变更及签证或特殊原因(非乙方)的新增工程量,
双方协商解决。
5、质量要求:
承包人应按国家、省、市相关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奖罚:干挂石工程质量按现行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每处罚款500元。
6、付款方式:
乙方人员进场十天付生活费,待架子焊完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并且没面墙的石材挂到一半时,甲方按乙方焊架子部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
工程完工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结算总价的5%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一年后保修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如保修期内属乙方责任,乙方未按时保修应扣除相关费用)。
7、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指派作为现场代表进行签证,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如乙方不按合同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并报清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引起由甲方负责。
甲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能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环境和场地等条件。
甲方提供电源(配电箱到所属施工区域),石材、钢材提供到施工区域
以内。
如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负责乙方经济等一切损失(如:台风、洪水、地震)。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结算,支付。
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承包人委派为现场负责人。
施工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他工种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
乙方应组织技术熟练的工人进场施工,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的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解决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乙方应根据甲方对工期、质量的管理全面执行、进度款、结算款,均由现场施工员、项目经理及甲方指派的现场负责一同审核。
乙方所做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方可结算。
乙方必须保证民工的工资及时发放,如有劳资纠纷事件,
甲方有权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资。
乙方在施工中如借用甲方工具等设备,应及时退还。
否则按价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8、施工要求:
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合同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等,对于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的行为,经甲方或监理提提出后不做整改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如发现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并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为确保存合同期内完成工程,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精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员、机械安排和日进度计划。
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监理、建设单位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统一管理和协商。
工序流程(详见外墙干挂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文明、施工守则及注意事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和安全保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自行负责所有费用。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和其他有关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和费用。
进场的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场内生火,注意烟头火种,易燃物品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如发生火灾应追究责任(包括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内严禁打架闹事、赌博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即报公安部门处理。
若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人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乙方进场的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在场内大、小便,不得高空掷物,违者由甲方处罚200元/次。
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做好本工程质量及成品保护,并要爱护其他工程产品,(包括外墙和铺好的地面,安装好的门窗、电器及其它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损失。
10、其它:
乙方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并未经发包人同意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结算、付款。
当乙方无法按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其它原因),应提前十五天告之甲方安排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中途怠工、停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人员应遵守安泰华都大厦项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四:外墙石材干挂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单项承包
施工合同
总承包人:山东圣诚建设集团四季悦庭项目部单项承包人:
签署日期: XX年10月24日
外墙石材干挂施工
合同书
施工总承包方:山东圣诚建设集团四季悦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人工费清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及互惠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就四季悦庭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季悦庭
2、工程地点:海拉尔区民国路东626路北
3、承包范围:甲方提供干挂主材、附件,提供施工水电端口,提供脚手架管件(脚手架安拆、翻搭由乙方负责),乙方包括:埋件及龙骨制作、刷油、安装,石材干挂、成品保护,包括施工用各种机具、电线电缆,包括所用材料的场内倒运等。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二、施工依据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四季悦庭一、二层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应严格按照《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的日期即XX年10月25日。
2、总日历工期天数: 20 日历天。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组成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一口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包干单价为160元╱㎡(包括乙方支给宋全明预埋件和主龙骨安装费10元/㎡),脚手架搭拆翻搭费15元/㎡。
包干单价中含材料计划费、机械费、人工费、生活费、人员调动及差旅费等费用。
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850 平方米,工程价款暂估为元(结算价款以竣工实际测量为准),脚手架搭拆费单独计算。
2、乙方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图纸会审、论证。
五、材料
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业主及甲方要求施工,石材规格及数量由乙方负责计算呈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剩余材料由乙方负责按机房要求堆放整齐。
六、付款方式
1、脚手架:脚手架搭设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脚手架搭拆费的50%,脚手架拆除完毕并堆放至甲方指定位臵,脚手架搭拆费全部付清(剩余的50%)。
2、进度款:石材干挂每完成300㎡结算一次,每次付给乙方实际完成量的85%工程款,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审核后
确认。
3、石材干挂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支付乙方至 95%的工程款。
4、尾款: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乙方完成保修任务后无息结清,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为年。
5、每次拨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工程款拨付,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端口和施工所需主材附材,施工过
程中所需所有机具、电线电缆等均由乙方自供,甲方不支付乙方的设备使用费和维修费。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因自身操作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和上下班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签
证手续。
4、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八、双方现任和义务
甲方:1、指导乙方处理有关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脚手架等事宜。
2、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工程量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乙方:1、由于本工程属多工种、多专业同时作业,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其它工程的配
合协调,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争议时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指导工作。
3、工程完成后,若因乙方施工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验收达
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其所用工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不能浪费材料,如违反此项规定,甲方
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