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办行风建设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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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办行风建设自查报告3篇
新农合办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第1篇
根据《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办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行风建设情况自查,现将我办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我办属医疗服务监管部门。

为保持服务价格的稳定,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治理自行提价、擅自增加项目、分解项目收费等乱加价乱收费现象,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采取价目表的形式进行公示。

经查,各卫生院和县医院没有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无医嘱检查收费、不合理打包检查收费、套用项目标准收费、不提供服务收费、低档次服务高收费、诱导过度消费等相关不良行为。

为加强价格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督查,杜绝大处方、重复检查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

二、我办坚持每季度对医院、卫生院开展一次医疗质量督查活动,以此来强化职工医疗安全意识,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实施了规范合理用药、费用一日清单制等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从而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

在此次自查活动中,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流程进行进一规范,保证许可证、合格证、准入证齐全。

实施药品收入动态监控制度。

三、完善制度,加强落实,强化医德医风建设。

深入开展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和规范,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执业技能。

对此,我办建立了医德医风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监督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我办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违纪的人和事,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二是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及时改进工作。

三是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奖优罚劣。

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为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凝聚民心、团结民众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规范公示制度,扩大监督范围,接受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我办制定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相关制度,不定期地对服务对象进行调查,通过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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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等方式,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历次的调查结果显示,患者对我办的服务满意度都比较满意。

五、加强处方药品管理。

将药品分类管理的各项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种专项检查,使药品分类管理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管水平。

对"麻醉"药品储存实行双人双锁,开具处方必须有处方权,处方审核调配药师严格按照资格准入制度,严禁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进入临床使用。

经过此次行风建设的情况自查,我办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技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新农合办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第2篇
根据县卫生局20xx[108]号文件要求,我院迅速组织合管科、财务科对20xx 年元月份以来的农合补偿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竹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遵守合作医疗有关制度和规程;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合管科,有院领导分管、有专人具体负责合作医疗业务,有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制度;设立合作医疗补偿结算窗口、宣传(公示)专栏,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患者身份、核对合作医疗证,确定患者是否参加了合作医疗,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事件发生。

经过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截止11月25日共收治农合住院患者4543人次,其中一般住院患者4322人次,住院分娩患者221人次,总费用1150.09万元,补偿484.16万元,例均费用2533.51元,例均补偿费用1065.74元,实际补偿费用比42.0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党的温暖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竹溪县人民医院的光荣义务。

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我们本着全心全意为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服
务的宗旨,为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定期公示合作医疗信息,自觉接受县合管办的管理和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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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农民的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我们将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控制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提高补偿比例,减轻群众负担。

我们会持续改进医院管理,积极改善患者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技术水平,科学诊断治疗。

加强行风建设,端正医德医风,杜绝大处方和不必要的检查,以实际行动争创"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新农合办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第3篇
根据《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延纪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情况,我单位成立了由吕凤宏任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落实小组,明确了领导责任,有力地促进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检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情况。

我单位自20xx年成立以来,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切实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普遍赞誉。

20xx年,我县打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元格局,推行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建立起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截至20xx年8月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98083人,参保率达100%,人均筹资标准350元,共计筹资3482.13万元,基金支出1688.70万元;报销标准为:省级定点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均为60%,三级乙等医院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80%,一级医院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例为90%,社区卫生服务站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90%;个人缴费及县政府补贴到位率达100%。

市内医疗报销均实行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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