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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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兼并重组的企业,注意保持党的工作连续性,妥善做好职工群众的分流安置和思想稳定工作。
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党的政策进企业、政府服务进企业、先进文化进企业。
二、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
在做好经常性组建工作的同时,适时开展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
以开发区(园区)、产业集群专业镇等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区为重点区域,集中时间和力量,强力推进组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组建率,逐步实现全覆盖。
4.扩大工作覆盖。
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
鼓励机关在职党员干部、“退二线”的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和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选派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充实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
围绕“推动企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培养锻炼干部”的目标要求,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一、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1.明确目标任务。
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因条件暂不具备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2.壮大党员队伍。
实施“双培工程”,抓好党员与生产经营骨干的双向培养,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
注重发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优秀职工特别是先进模范人物入党。
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
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
企业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出资人,可由县以上党组织做好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吸收入党时,应征求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意见。
3.抓好组织覆盖。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采取联合组建方式,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
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
探索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引导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参加党的活动。
要有组织地向非公有制企业推荐、输送党员职工,鼓励企业优先聘用党员职工,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拓宽选派干部渠道,重点从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也可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单位选派。
改进干部选派方式,采取“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选派干部,主要担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建工作指导员。
扩大帮扶企业范围,注重把中小企业特别是没有党员的企业列入帮扶范围。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选派干部管理,强化指导督查,促进选派工作规范化。
庐江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
庐江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庐办发〔2012〕51号)各镇党委,县直及中央、省、市驻庐各单位党组织,县经济开发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龙桥工业园区党委,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党委现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办发〔2012〕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切实履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各党工委贯彻省实施意见的有关举措要形成图片和文字,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
(组织科联系电话7326432;邮箱)中共庐江县委办公室2012年8月13日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选举产生,注意从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推荐人选,也可从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党务工作者和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中推荐人选,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才,再通过党内选举程序任职。
重视选派优秀专职党务工作者担任联合党组织书记。
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3.提高能力素质。
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主要由县级党组织负责,省、市党组织抓好示范培训。
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对新任党组织书记、选派干部要进行任职培训或岗前培训。
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知识、群众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和服务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发展能力。
提倡不是企业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可以由党员工会主席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2.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
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注意采取案例教学、现场观摩、典型示范、网上教育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党组织书记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
4.强化管理和激励。
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等制度。
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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