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工装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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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 2017.2.20 标准化审核:日期: 2017.2.21 审核: 日期: 2017.2.22 批准: 日期: 2017.2.24
文件变更记录
1. 目的
规范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管理流程,提高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管理水平,确保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处于受控状态,以满足产品制造工艺要求,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本过程风险识别及管理需要依照《风险和机遇控制程序》实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过程设计、现生产工艺改进、质量攻关、试验试制、定型量产、外协开模、外协加工所涉及的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等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申请、设计、加工、到货、验收、建账、校验、库存、领用、使用、维护保养、更新、报废全过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装夹具:是指与产品直接接触,并且零、部、整件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换型时,必须对其调换、调整
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各种工位辅助装置、验具的总称;
3.2 产品模具:指冲壳模具、冲切模具等模具的统称;
3.3 委外加工模具:产品部件在供应商处委外加工时,指为了满足工艺要求,通过委外模具设计、开模,
进行委外单工序冲压、铸造、模切、焊接等加工作业的零部件加工所涉及的各种工位辅助装置的总称;
4. 职责与权限
4.1 需求申请:各相关需求部门负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需求申请;
4.2 设计:工艺设备部负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设计、风险评估、设计方案制定、方案评审、是否外发
制作等工作;供应链管理部和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负责委外加工模具的方案评审、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等工作;
4.3 请购:使用部门负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请购工作;
4.4 采购: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商务谈判、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下单、交期跟进;
4.5 制作:工艺设备部负责监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制作过程;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监督委外加工模具的
制作过程;
4.6 到货、检验、验收:工艺设备部负责组织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到货、检验、验收工作;供应链管理
部和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负责委外加工模具的检验、验收工作。
品质保证部配合工装夹具、产品模具、委外加工模具的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
4.7 资产管理:工艺设备部负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资产管理工作;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委外加工模具的
资产管理工作;
4.8 维护:使用部门负责在线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日常维护,工艺设备部负责在线的工装夹具、产品
模具的定期维护;工艺设备部负责在库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工作。
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监督委外加工模具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工作;
4.9 报废:使用部门负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报废申请工作;
4.10 加工方式:工艺设备部负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内部加工的实施;
4.11 图纸归档:品质保证部负责图纸归档和管理;
5. 内容
5.1 需求申请:
生产订单分为量产订单、试验申请单和样品需求单,根据生产订单类型,提交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需求申请。
5.1.1 样品项目和研发项目所需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需求申请由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的研
发人员提交《工装夹具设计申请单》公文申请,并经申请部门一级主管、工艺设备部一级主管审批完毕后转交工艺设备部工装专业人员;
5.1.2 量产项目所需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需求申请由各制造部门提交《工装夹具设计申请单》公文申
请,并经申请部门一级主管、工艺设备部一级主管审批完毕后转交工艺设备部工装专业人员;
5.1.3 委外加工模具的产品规格书及其数量由使用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提交《工装夹具设计申请单》公文申
请,并经申请部门一级主管、供应链管理部一级主管审批完毕后转交供应链管理部;
5.2 设计输入:
5.2.1 样品项目和研发项目所需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产品规格书及其数量由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
开发部的研发人员提供;
5.2.2 量产项目所需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产品规格书由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的研发人员提
供;
5.2.3 委外加工模具的产品规格书及其数量由使用部门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的研发人员提供;
5.3 设计及方案制定:
5.3.1 公司内,对所有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设计和方案制定由工艺设备部负责;
5.3.2 委外加工模具的设计以及方案供应链管理部和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负责,供应链管理部负
责联系和推荐外协厂家提供相关委外设计工作,原则上委外设计单位同时承担加工职责,工艺设备部原则上不对委外加工模具方案负责,但可以给出相对专业的建议;
备注:研发项目所配套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成本中心为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或者某个项目组。
5.4 方案评审、路线确定:
5.4.1 公司内对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方案新制、变更优化进行评审和确定由工艺设备部负
责组织,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品质保证部、使用部门、工艺设备部等相关人员参加;5.4.2 委外加工模具的方案评审和确定供应链管理部和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负责,工艺设备部
可以给出相对专业的建议;
5.5 公司内对所有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加工方式采用内部加工方式还是委外加工的确定
由工艺设备部负责;委外加工模具的加工方式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管理确定。
5.6 图纸审批、受控:
5.6.1 公司内,所有项目外加工中所涉及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图纸的校核审批和受控由工艺设备部负责;5.6.2 委外加工模具图纸的校核审批和受控供应链管理部和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负责;
5.6.3 品质保证部负责图纸的档案管理;
5.7 图纸外发、设计变更:
5.7.1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图纸外发统一由供应链管理部进行外发;
5.7.2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图纸如果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图纸变化,按照 5.6条执行,
重新进行审批和受控;
备注: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根据项目和订单的紧急程度,责任部门可以提出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紧急需求,经过供应链管理部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外发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同时必须注意保密;使用部门在两天内进行申请单的补交;
5.8 物料编码:
5.8.1 对相关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物料编码工作由工艺设备部负责提出申请;由供应链管
理部负责编制确定。
5.8.2 委外加工模具的物料编码工作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编制确定。
5.9 请购、审批:
5.9.1 对所有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请购由使用部门负责在ERP上提交请购申请;
5.9.2 委外加工模具的请购使用部门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负责在ERP上提交请购申请;
5.9.3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的申请分为月度计划和临时计划,月度计划进行月度采购统
一评审,临时计划的评审采用公文形式进行签批和审阅;
5.10 加工制作:
5.10.1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制作技术接口部门为工艺设备部,并对外协加工的进度和质量跟进和监督;5.10.2 委外加工模具的制作技术接口部门为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并对外协加工的进度和质量
跟进和监督;
5.10.3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委外加工模具商务接口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
5.10.4 供应链管理部负责供应商的选择,并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图纸进行加工,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因素需要
作出修改的,必须经过接口部门的认可;
5.10.5 公司内,对所有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采用内部加工方式的情况下,使用部门申请,填
写《机加工申请单》进行部门审批及加工;
5.11 到货、入库、检验、验收:
5.11.1 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到货后办理入库手续;
5.11.2 供应链管理部负责通知申请部门工装的入库情况以便领出;
5.11.3 封头和模具等工装检验、验收由工艺设备部负责组织,检具由品质保证部负责;
5.11.4 对于需要计量的工装,在设计人员验收合格后提交给品质保证部,对工装进行计量,计量合格后粘贴
合格标签,计量不合格则退回;
5.11.5 只有计量合格的工装才可以投入使用;
5.11.6 品质保证部对计量的工装进行建账,用于后续工装计量周期使用;
5.11.7 委外加工模具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组织检验、验收,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工艺设备
部、品质保证部参与;
5.11.8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领出或维修工装到公司后,由相关设计人员或现场设备工程师进行组织验收,项
目组、品质保证部、生产部、工艺设备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填写《工装夹具验收报告》,检验记录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若验收合格,可以投入使用,若验收不合格,提供验收不合格说明给供应链管理部并办理退库手续。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装,供应链管理部负责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原则上一个工装的维修次数不超过2次,对于维修超过2次的工装原则上视为最终验收不合格;
5.12 领用、资产管理:
5.12.1 使用部门负责对工装夹具、产品模具办理领用手续;
5.12.2 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领用进行登记建账管理;每月将台账提交给工艺设备部。
5.12.3 供应链管理部对委外加工模具进行登记建账管理;每月将台账提交给工艺设备部。
5.12.4 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按照固定资产领出,对于其他工装符合固定资产特性的按照固定资产领
出,其余的按照相关费用项目领出。
5.12.5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出库时进行成本中心选择,量产订单成本中心为制造部门,
研发订单成本中心为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力电池开发部。
研发项目转为试产后,相关归属固定资产的工装和模具进行资产调拨到量产制造部门,所属部门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5.12.6 工艺设备部建立公司各部门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及委外加工模具的总台账。
5.12.7 工装的存放,各部集中存放,工装状态区分清楚。
5.13 维护保养:
5.13.1 使用部门对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负责,需要进行维护,日常点检维护保养计划同设
备日常点检及维护保养计划相一致,在设备维护时完成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维护,日常点检维护可合并入设备日常点检表。
5.13.2 设备工程师要对工装夹具、产品模具进行定期点检及维护保养,定期点检及维护保养工作随同设备定
期点检及维护保养一同进行;存在库内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要按照《点检作业指导书》进行点检。
5.13.3 工装夹具的维护保养按照点检计划,依据点检表进行;运行过程中有磨损的易损工装更换,根据工艺
文件等文件相关易损工装寿命的要求进行更换;运行工装更换时要填写《工装更换/维修记录表》。
5.13.4 品质保证部根据工装台账定期对工装夹具、产品模具进行计量,计量依据为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的图
纸,对于合格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粘贴合格标签,对于不合格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粘贴不合格标签,由制造部门对不合格的工装退库
5.13.5 委外加工模具维护保养由供应商进行,供应链管理部和工艺设备部监督执行。
5.14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计量:
5.14.1 检具计量由品质保障部负责,根据《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控制;需要计量的工装包括:中心距
边心距检具、电芯检具。
5.14.2 其余工装夹具、产品模具按照工装定期点检进行。
5.15 维修:
5.15.1 工艺设备部设备室负责对工装夹具、产品模具进行维修;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委外加工模具进行维修管
理。
5.15.2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出现损坏或不合格时,操作者立即停机并上报;由设备工程师负责处理,填写
《工装更换/维修记录表》,根据故障情况判定是否外修;需外修的工艺设备部提交《委外维修申请单》公文审批进行外修;维修完成后按照《工装夹具验收报告》验收。
5.15.3 需要维修的工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具有一定使用频次的工装,当工装达到某次使用次数后需要维修的;
可以通过工装修磨来满足不同产品换型的;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出现损坏可以通过维修修复的;
某规格产品不再生产后可以通过改造适应其它型号的。
5.16 报废:
5.1
6.1 对使用达到规定频次且精度下降或无修复价值的工装,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工装报废申
请单》,经使用部门一级主管、工艺设备部一级主管审核并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办理报废事项,工艺设备部核销台帐记录。
5.1
6.2 对改造后停止使用的旧工装,由使用部门汇总相关数量,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工装报废申请单》,
经工艺设备部审核并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办理报废事项,工艺设备部核销台帐记录。
5.1
6.3 对停止生产产品对应的工装,如停止使用超过一年,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工装报废申请
单》,经使用部门一级主管、工艺设备部一级主管审核并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办理报废事项,工艺设备部核销台帐记录;
5.1
6.4 工艺设备部把需要报废的工装汇总移交供应链管理部废品库;
5.1
6.5 营销管理部负责对报废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和模具进行处理;
5.1
6.6 对于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工装夹具,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5.17 盘点:
5.17.1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的盘点分为月度抽盘、季度盘点和年度盘点;
5.17.2 月度盘点由各制造部盘点,工艺设备部进行抽盘;
5.17.3 季度盘点和年度盘点由工艺设备部主导,使用部门和供应链配合进行,按照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
委外加工模具的清单进行全面盘点;
5.18 补充说明:
5.18.1 委外加工模具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该类产品模具的申请、验收由供应链管理部和小型电池开发部或动
力电池开发部负责组织,该模具对应产品量产前的成本中心为小型电池开发部、动力电池开发部,当产品转为量产后,办理资产转移,成本中心为制造部门。
该类产品一般的存放位置为供应商,成本中心即为管理责任人,供应链管理部作为第二管理责任人;
5.18.2 对于在制造部生产的非量产型号,对应的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成本由小型电池开
发部、动力电池开发部负责,当该产品型号转为试产时,该类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
的直接转为制造部使用。
固定资产类工装需要进行资产转移,非固定资产类工装不涉及到成本转移。
5.18.3 工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丢失现象应由使用部门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进
行奖惩;
5.18.4 工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现象应由使用部门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公司奖惩制
度进行奖惩;
5.18.5 工装夹具、产品模具以及委外加工模具的的折旧
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折旧年限为15年;
6. 相关文件:
QSP-001《文件控制程序》
QSP-002《记录控制程序》
QSP-007 《设施和设备控制程序》
QSP-017《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QF-QSP-026-01C《工装夹具管理台帐》
QF-QSP-026-02B《工装夹具设计申请单》
QF-QSP-026-03B《工装夹具验收报告》
QF-QSP-026-04B《工装夹具入库单》
QF-QSP-026-05B《工装夹具委外维修申请单》
QF-QSP-026-06C《工装点检表记录表》
QF-QSP-026-07A《工装夹具领用单》
QF-QSP-026-08B《工装夹具停用(报废申请单)》
QF-QSP-026-09B《工装更换/维修记录表》
8.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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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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