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人员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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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装卸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装卸人员考核规定》;全体装卸人员考核具体由*****具体负责,考核实行百分制,月度考核。

第一条目的
规范装卸人员管理,科学合理的对装卸人员作进行评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装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提供高质量服务。

第二条考核的组织
装卸的考核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制定,财务部负责组织日常考核、分析、汇总及反馈,人力资源部有权进行抽查和负责监督。

财务部设立装卸人员情况意见收集机制,在厂的任何员工都可以对装卸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成品库负责人将根据这些监督意见作出当月评价。

第三条考核实施的基本流程
首先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由财务部制定或调整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各考核项目权重,见《装卸人员考核表》,无调整则延用上月考核内容;每月8日前由装卸队长和成品库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该月《装卸人员考核表》,并将《装卸管理规章制度》张贴在仓库明显位置。

月中,装卸人员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并形成详细的工作成果,包括产品出入库记录、装卸记录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等。

成品库负责人必须做详细的收集整理,为当月的考核从数据上提供支撑。

资财中心负责人和成品库负责人必须对被考核者的工作进行观察、指导、督促与激励,并将观察到的客观事实作好记录。

每月30日前,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记录,成品库负责人对装卸人员进行评价。

考核结果汇总后,需要和被考核者确认。

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疑义的,在考核确认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查阅及申诉处理工作的落实,查实后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条考核结果运用
装卸人员(含装卸队长)参加月度考核,当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者,公司拥有随时解除《承包搬运协议》的权利;本季度连续三个月考核分都为100分,发给考核达到标准的人员季度奖励200元。

全体装卸人员当月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发给装卸队长岗位津贴100元。

第五条附则
本《装卸人员考核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经财务部共同修订,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本规定自二0一0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装卸人员考核标准
为配合对装卸人员进行考核与管理,根据《装卸人员考核规定》制定本考核标准,评价标准按《装卸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执行,能归类到评价表评价指标的,则按该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否则按其它事项进行评价。

补充要求:
1.发生《装卸管理规章制度》第四条所描述的情况,需要进行照价赔偿,另外处罚50元罚款。

2.发生《装卸管理规章制度》第五条所描述的情况,处罚20元罚款。

3. 装卸人员经过核实,一次旷工超过2个小时或打架滋事者,立即解除《承包搬运协议》。

4. 工作不服从资财中心负责人安排,财务部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倍扣除分数。

5.财务部补充制定考核加分项目、加分标准,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财务部成品库意见)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严格实施。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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