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暨我省筹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暨我省筹展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2.08.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暨我省筹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8月21日,商务部在广交会管理系统发出了《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并将有关内容及时传达到辖区参展企业。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筹备参加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展位
第11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进行了重新评审。

7月27日商务部以《关于公布第11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数量安排方案的通知》(商贸促函[2012]118号)网上公布,我厅亦已及时在河北交易团网站予以转发公布。

我省进入品牌展位的企业44家,获得品牌展位260个,企业家数和展位数量分别增加4个。

二、一般性展位
7月22日,我厅印发了《关于下达第112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基数暨上报各
展区展位需求数量方案的通知》(冀商外贸函[2012]90号)。

按照此《通知》要求,各市在基数范围内上报了需求方案。

8月21日,商务部为各省市下达了“各展区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

经过努力争取,各市的需求基本得到了满足,现下达“各市一般性展位数量与类别方案”(见附件2)。

三、一般性展位分配原则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在为当地企业分配一般性展位时,原则上继续执行我厅2008年印发的《河北省参加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及《一般性展位评分标准》,同时请根据各市实际情况,认真遵循好以下几个原则:
1、优化参展结构,提高参展水平。

继续鼓励“三自三高”及环保、低碳产品企业参展;注重参展商品质量,严禁被质检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产品参展,严禁因产品质量产生贸易纠纷导致外商投诉的企业参展;参展企业出口额达标率80%,企业更新率不低于5%;对连续4届以上参展、出口额尚未达标,或多届参展,虽有一定出口规模,但近两年出口规模明显下降,展位对其扩大出口无重要作用的予以替换。

2、支持出口基地及重点联系的出口聚集区抱团参展。

展位分配向统一组织、统一申报、统一特装,抱团参展的出口基地及重点联系的出口聚集区倾斜,鼓励其展示整体形象、推广地区品牌。

3、适度限定展位数量。

一个企业在同一个展区分配展位数量原则不超过4个,一、二期参展企业在单个展区申请2个以上(含2个)展位的必须申请特装(大型机械设备、车辆、化工产品、铁石制品、编织品、土特产品等展区除外)。

4、核实细化出口额。

核查企业出口额,须以海关统计为准,分配展位应以与展区相对应的同类商品出口额为依据。

对综合性外贸公司主要应保证其主营大类商品展位,其出口总额不应作为分配多种展位的依据。

5、注重提高展位使用效果。

对往届展位使用不规范或使用效果不好的企业,
以及本届无故不按要求申报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免分配展位。

6、同一企业同类商品只能在一个展区分配展位。

具体请按照大会有关通知内容执行。

7、在本次品牌展位重评时,对上届有品牌展位而本届落选的企业,应在其重点展区予以重视。

8、为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科学合理分配展位。

四、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上报要求
1、上报时间:8月24日上午11时之前。

传真:*************,电子邮箱:*************.com。

2、上报格式:见附件3。

3、上报展区顺序: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本届广交会的筹备工作时间十分紧迫,请各设区市商务局认真遵照商务部《通知》精神和我厅有关规定,在我厅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

各地分管人员请随时登陆省商务厅政府网站()和河北交易团网站(),查看有关通知,确保筹展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张书雨、张增绪,电话:*************/9375。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略)
2、各市一般性展位数量与类别方案
3、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上报格式
4、上报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的展区顺序
2012年8月22日
注:每个展区企业排序时,请将特装企业列在前面,不特装的企业按展位数量由多到少顺序列在后面
附件4
上报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的展区顺序
第一期:(17个展区)
1、电子消费品(机电商会)10、小型机械(机电商会)
2、电子电气产品(机电商会)11、大型机械及设备(机电商会)
3、计算机及通讯产品(机电商会)12、工程机械(户外棚下、露天)(机电)
4、家用电器(机电商会)13、五金(五矿商会)
5、照明产品(机电商会)14、工具(机电商会)
6、自行车(机电商会)15、建筑及装饰材料(五矿商会)
7、摩托车(机电商会)16、卫浴设备(五矿商会)
8、汽车配件(机电商会)17、化工产品(五矿商会)
9、车辆(户外,机电商会)
第二期(17个展区)
1、餐厨用具(轻工商会)9、节日用品(轻工商会)
2、日用陶瓷(轻工商会)10、工艺陶瓷(轻工商会)
3、家居用品(轻工商会)11、玻璃工艺品(轻工商会)
4、个人护理用具(轻工商会)12、编织及藤铁工艺品(外资协会)
5、浴室用品(轻工商会)13、家居装饰品(轻工商会)
6、钟表眼镜(轻工商会)14、园林用品(食土商会)
7、玩具(轻工商会)15、铁石制品(户外,五矿商会)
8、礼品及赠品(轻工商会)16、家具(轻工商会)
17、土特产品(食土商会)
第三期(16个展区)
1、男女装(纺织商会)10、鞋(轻工商会)
2、童装(纺织商会)11、办公文具(轻工商会)
3、内衣(纺织商会)12、箱包(轻工商会)
4、运动服及休闲服(纺织商会)13、体育及旅游休闲(轻工商会)
5、裘革皮羽绒及制品(食土商会)14、医药及保健品(医保商会)
6、服装饰物与配件(纺织商会)15、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医保)
7、家用纺织品(纺织商会)16、食品(食土商会)
8、纺织原料面料(纺织商会)
9、地毯及挂毯(食土商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