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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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内党办发[2004]19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4.10.11
【实施日期】200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贫困
旗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内党办发[2004]19号)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10月11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加强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1.改革开放以来,我区贫困旗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积极开发人力资源,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目前人才队伍的状况与贫困旗县扶贫开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人才队伍总量不足,层次不高;人才结构不合理,在各种经济成分、产业和行业的分布极不平衡;人才紧缺与闲置、浪费同时存在;人才队伍不稳定,骨干流失严重。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决策,对贫困旗县的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贫困旗县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人才为基础,努力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进一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政策优势和良好环境。
要充分认识贫困旗县面临的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充分认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与时俱进,把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大力实施“人才强旗”、“人才强县”战略,坚持以本地人才培养和使用为主,同时加大引进和交流力度的原则,以更新观念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人才素质为中心,以创新人才机制和优化人才环境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起适应贫困旗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乡土人才队伍,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3.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三类人才总量达到70万人,占贫困旗县总人口的5%,占全区人才总量的50%。
每个贫困旗县都要建成一个设施完善、功能较全、运行规范的基础性人才市场。
通过深化科技体制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初步建立起适应贫困旗县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和体制,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到2010年,贫困旗县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占贫困旗县总人口的5.7%,占全区人才总量的52%。
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结构、比例、分布更趋合理,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切实加大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