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2010我国部分人口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平均寿命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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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2010我国部分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平均寿命初步调查应子勇
1953——2010年间,我国先后进行了六次人口普查,现对部分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平均寿命作初步调查,以观察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平均寿命及其动态变化,希望能对我们的医疗卫生工作有一些参考作用。
如有不当欢迎批评指正。
一、1953——2010年我国部分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平均寿命
1953——2010年我国部分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岁)平均寿命(岁、指平均死亡年龄而不是期望寿命,下同)见表一——五。
表一、1953、1964我国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岁)平均寿命(岁)
* 二者比值是根据一般是1:1.92±0.12之内设计的。
表二、1982年部分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岁)与平均寿命(岁)
表三、1990年部分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岁)和平均寿命(岁)
表四、2000年部分地区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岁)和平均寿命(岁)
表五、2010年部分人口的年龄构成(%),平均年龄(岁)和平均寿命(岁)
二、对表一——五资料的初步分析,解读与归纳
表一——五资料可见;
1、50多年来我国人口的健康水平在不断提高人均年龄在不断延长人口平均年龄从1953年的26.57岁延长到2010年的37.12~38.78岁,足足延长了10多岁,但是其延长过程略有波动,以1964年人口平均年龄最低只有24.74岁;
2、一岁以内人口占比例数在不断降低一岁以内人口占比例数1953年是
3.34%、1964年升高达到高峰是
4.10%;70年代后由于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占比例数也不断下降,1982年为 1.84~2.07%、1990年为1.46~1.75%、2010年为0.92~1.01%;
3、人口高峰年龄在不断后移人口高峰年龄不断后移,1953~1964年是1~岁、10~岁,1982~1990年是10~岁、20~岁,2000~2010年是30~、40~岁。
岁均人口数最多的年份也不断后移,1953~1964年是0~9岁,1982年是10~19岁,1990年是20~29岁,2000~2010年是30~39岁;
4,老年(≥60岁)人口占比例数不断增多老年人占比例数1953年占7.36%,1964年降到最低占6.09%;1982年后逐年上升达到7.47~8.69%,1990年10.38~10.47%,2000年12.05~14.57%,2010年13.21~15.07%;
5、死亡高峰年龄不断后移死亡高峰年龄1982年是70~79岁、60~69岁,1990年是70~79岁、60~69岁,或70~79岁、80~89岁,2000年是70~79岁、80~89岁,2010年是80~89岁、70~79岁;
6、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人均寿命1953年约为53.14岁,1964年降到最低大约只有49.99岁,1982年后逐年上升为52.04~58.33岁,1990年为59.68~62.77岁,2000年为65.88~67.11岁,2010年为72.32~72.53岁;
7、0~岁人口占死亡数在不断减少一岁以内人口占死亡数在不断减少1982
年是8.02~10.87%,1990年是3.07~5.06%,2000年是1.90~2.00%,2010年是0.62~0.64%;
8、平均寿命与平均年龄的比值相对稳定平均年龄大的人口平均寿命也长,平均年龄小的人口平均寿命也短,平均寿命与平均年龄的比值相对稳定,多在1.92±0.12之间波动,其比值有一定关联性,即平均年龄越大的二者的比值相对小,平均年龄越小的二者比值相对大。
三、讨论
1、人类寿命不断延长是历史的必然50多年来我国人口的人均寿命在不断延长,从不到40岁延长到70多岁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进步。
人类的历史从健康卫生的角度来讲就是人类寿命不断延长史。
数千年来我国人口的寿命是在不断延长,夏、商时代<20岁;西周、秦、汉时代为20岁左右;东汉时代为22岁;唐代为27岁;宋代为30岁;清代为33岁;民国时代为35岁,以上“寿命”均是“期望寿命”是专家们通过大量的调查数据复杂的方法计算出来的,符合不符合实际,可靠不可靠,正确不正确可能还值得探讨与分析,不过长期以来由于贫穷、落后,战乱、災荒、瘟疫等等原因的影响,人类寿命的延长是非常缓慢非常困难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在慢长的3000多年封建半封建社会,人均寿命只延长了不足20岁,要平均150多年才能延长1岁。
解放后我国人均寿命由35岁到1957年延长到57岁,到1981年全国延长到68岁、浙江延长到69.5岁、到1990年浙江延长到72岁,金华市延长到71岁、武义县延长到70岁、到2000年全国延长到72.5岁,男性71岁,女性74岁,可见寿命提高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为什么解放后我国人民的人均寿命能大大延长呢?主要是由于和平的环境,人民生活安定,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当然也与医疗卫生工作不断进步与提高与我国人口的死亡率不断下降(1949年是20.00‰,1965年降到9.50‰,1990年降到6.67‰,而且乃在不断下降),医疗卫生工作不断进步,地方病,传染病,流行病,产科病,消化病,风心病,儿科病等等的发病率,死亡率,占死亡数(1975年占30%以上,1991年后降到了5%以下)不断降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人口出生率大大降低(1949~1965年36.00~37.88‰,1990年21.06‰,2000年后还在进一步下降)等等均有关,所以解放后人民健康水平提高,人均寿命延长是肯定的,必然的,没有任何疑问的。
2、为什么1964年人口的平均年龄平均寿命是最低的呢
以上可见人口的平均年龄1953年是26.57岁,1964年是24.74岁,1982年是26.84岁,平均寿命1953年是53.14岁,1964年是49.97岁,1982年是52.04岁,1964年是解放后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平均寿命最短的一次,为什么会平均寿命最短呢?1964年人口年龄构成中;0~岁人数最多占4.10%,人口高峰年龄出现最早,是1~19岁,1~19岁人口人数最多占45.26%,20岁以内人口数占49.36%,老年人口最少只占6.09%,所以,其平均寿命最短,健康水平最低是必然的。
回顧历史是不是可能与1957~1964年间不断的搞整风,反右,大办钢铁,大办食堂以及三年自然災害加之又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等等因数使人民生活水平健康水平有所下降有关。
3、关于平均寿命与平均死亡年龄
“平均寿命”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人群健康水平最重要,最准确,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指标。
我们从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网络上,人口普查资料中常常看到听到“平均寿命”的信息,实际上指的都是“期望寿命”而不是平均死亡年龄。
而听到或看到以上信息的人一般(90%以上)都认为“平均寿命”就是“平均死亡年龄”。
事实上“期望寿命”与“平均死亡年龄”是完全不同的。
“期望寿命”在卫生统计学中也叫“预期寿命”,也是“生存目标年龄”。
是“指某个国家或某个地方当年出生的儿童在当时的社会,生活,医疗卫生条件下可能存活的平均年龄”。
而如表一——五中的“平均寿命”即完全不同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方同一年死亡人口的平均年龄。
前面讲1949年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是35岁等等都是期望寿命,就是讲我国1949年出生的儿童“预期”或“期望”可能平均活35岁等等,而不是1949年死亡人口的平均年龄(寿命),1957年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是57岁,就是讲我国1957年出生的儿童“预期”或“期望”能平均活57岁,也不是57年死亡人口的平均年龄,至于1949、1957等等年份死亡人口的真正寿命(即平均死亡年龄)是多少无从知道。
同样出生于49、57等等年份儿童真的能活几岁也无从知道!由于社会,生活,医疗卫生条件是不断改变的,所以期望寿命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可以提高也可以降低的,所以“期望寿命”是经过对很多调查资料反复复杂的计算间接所得,是没有一个肯定的不变的答案的,是可变的,是虚拟的,不是真实的。
我国3000多年历史中,“期望寿命”从不到20岁延长到35岁增加不到20岁,为什么1949年到1957年短短的8年
工夫就延长了22岁呢?可信吗?可靠吗?靠谱吗!1957年我国的期望寿命57岁时,出生率是34.03‰,死亡率是10.80‰,从1953年到1964年,人口的平均年龄是没有明显变化的多在26.57~24.74岁之间,而人口平均寿命与平均年龄有相对稳定的比例,一般是平均年龄的1.92±0.12左右,所以1957年人口的实际平均寿命(平均死亡年龄)是50.0岁左右而不可能达到57岁。
其期望寿命比实际寿命高7岁(14.0%)。
2015年,57年出生的儿童已经58岁,如当年57岁的期望寿命是可靠的,可信的,科学的,那么这些人大部分可能已经早早离开人世了,而事实上57年出生者当前大多数尚未退休乃好好地活着。
所以1957年57岁的“期望寿命”既不能代表57年死亡人口的寿命,也不是57年出生人口的寿命,所以这样的“期望寿命”实际上有什么意义呢?!平均死亡年龄是以同一年死亡人口的年龄直接计算所得的“平均寿命”。
如1982年我国死亡的627.4万人的平均年龄是52.04岁即是1982年的平均寿命,某省1990年死亡的24.70万人的平均年龄是62.77岁即是某省人口的平均寿命,某市2000年死亡的29352人的平均年龄是66.92岁即是某市人口的平均寿命,某省2010年死亡的297000人的平均年龄是72.32岁即是某省人口的平均寿命等等,所以以平均死亡年龄为“平均寿命”比以期望寿命为平均寿命更清楚,更明确,更准确,更可信,更可靠,更实际,更实用,更直接,不会引起误解,至少可以看清楚某年某地人口真实的寿命,不是更好吗?!1957年的期望寿命是57岁,平均寿命是50.0岁,二者比值是1:1.14;1982年的期望寿命是68岁,平均寿命是52.04岁,二者比值是1:1.31、1982年某省的期望寿命是69.5岁,平均寿命是58.33岁,二者比值是1:1.19,1990年某省的期望寿命是72.0岁,平均寿命是62.77岁,二者比值是1:1.15、1990年某市的期望寿命是71.1岁,平均寿命是59.68岁,二者比值是1:1.19、1990年某县的期望寿命是70.0岁,平均寿命是61.43岁,二者比值是1:1.14、2000年我国的期望寿命是72.5岁,某省、某市、某县的平均寿命是72.32~72.53岁,二者比值是1:1.0。
以上诸多“平均寿命”是实实在在的,可靠的,不变的,实际的,而诸多“期望寿命”是“期望”的,“预期”的,高于实际的。
期望寿命高于实际寿命是可以的,但是假如“期望寿命”是可靠的,科学的,可信的,超过平均寿命的比值应该相对一致,而现在超过的有30%以上,有1.0%以下显然是不合理的,难道调查资料直接计算的不准确?!所以只能是通过
反复复杂间接计算的“期望寿命”有问题,是期望寿命缺乏科学性的,没有可信性的。
所以建议以平均死亡年龄作为平均寿命可能是更清楚,更直接,更简单,更准确,更科学,更可信,更实际,更实用,更有参考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