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企业存在的不利因素及化解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县国有企业
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化解对策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全力实施新型工业大跨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培育一批领军型大集团大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实现新突破,保障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部署,我局组织部分人员深入到重点国有企业中就企业发展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隐患及如何化解、预防、解决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国有企业的现状
全县国有企业共有家,资产总万元,职工总数人(其中:在岗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下岗职工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未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
按行业性质划分:
煤炭生产及经销企业家,资产总额万元,职工总数人(其中:在岗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下岗职工人),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
水电企业家,资产总额万元,职工总数人(其中:在岗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
粮食加工及经营企业家,资产总额万元,职工总数人(其中:在岗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下岗职工人),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未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
其他企业家,资产总额万元,职工总数人(其中:在岗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下岗职工人),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未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占职工总数的 %;
1、煤炭生产及经销企业的生产经营较好,职工思想比较稳定。
XXX公司,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4家企业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企业利润逐年增加,已经发展成为全县的重点纳税大户。
4家企业的职工全部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五险一金”),企业干部职工思想比较稳定。
2、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职工思想基本稳定。
全县的大部分国有企业成立于二十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厂房陈旧、设备老化,九十年代受到市场经济政策的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职工冗员,退休职工较多,所以企业生产经营举步艰难,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造成40%的职工下岗,自谋职业,有27%的职工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上述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由于及早主动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所以职工思想基本稳定,职工上访告状现象较少。
3、少数企业已停业多年,职工思想混乱,职工上访告状时常发生。
XXX公司和XXX公司成立于XXX,虽然公司成立较早,但经营年限较短,XXXX先后停业、关门。
公司的资产、财务管理混乱,公司长期没有负责人,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就业等问题无人过问关心,直接导致职工情绪不稳定,造成部分职工接连上访告状。
二、国有企业当前及潜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及原因
1、收入分配中存在的矛盾
国有企业中较为普遍的分配不公现象有三种:(1)工资结构中“活”的部分比重小,工资的激励作用难以发挥。
首先是无法体现同岗位不同绩效的差异;其次是无法体现复合型人才的价值;再次是无法激励岗位职能创新。
(2)岗位工资标
准过低、级差小,工资的导向作用难以体现。
岗位之间的差距小,使得责任大、贡献大的关键岗位不能多得,这样不利于关键岗位人才的稳定。
(3)职工技能工资未能与职工实际技术等级挂钩,导致职工学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出现“高工乐于看大门”的现象。
2、人才选拔中存在的矛盾
不少企业用人渠道不畅,经常发生各种矛盾,主要表现形式有:(1)过分地使用“亲者”。
管理岗位、关键岗位都是“自家人”,唯恐“肥水流入他人田”,即使招引人才也只让其从事一些一般性工作。
(2)过分地追求高学历、年轻化。
把文凭、年龄作为硬的杠杠,不论你能力多强、素质多高,只要你没有文凭、年龄稍大一些,便“封死”你的“前程”。
(3)过分地考虑定员减人。
企业进行改革、改制,为了完成上级要求和减人计划,采取剥离、下岗、协解、臵换、内退等多种方式。
(4)过分地考虑结果公平,忽视过程公平。
企业在实施分配制度与市场价位接轨工作中,只认可现在的岗位,不论你是否适合这个岗位。
在结果上是体现了市场价位要求,但却忽略了过程公平的原则,没有从岗位竞争、绩效考核、分配兑现这一过程出发,造成企业干群关系对立,工作效率低下。
3、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
客观来看,国有企业中大多数不公现象是由管理者管理不善、管理失误和工作作风不扎实造成的。
从企业管理者的“政绩”考核标准来看,显性政绩考核多,隐性政绩考核少;班子集体考核多,班子成员约束少;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注重数据报表多,采纳职工评价少;上级对下级表扬多,提出改进意见少。
从管理者的工作方法上看,有相当一部分管理者工作方法简单,不愿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愿正视矛盾,有意回避矛盾。
从管理者的工作作风上看,一些管理者工作经常出错,而且不注意场合,空话、大话、套话比较多;利用手中的权力私事公办、公事私办、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吃喝,利用自己的身份摆官架子、排斥异己,等等。
4、部分企业用工人员无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及医保待遇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及医保待遇问题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职工的养老医疗问题受到国家政策的制约。
2009年底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出台了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从当年连续缴纳15年养老保险后才能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每个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额达到6万元以上,进一步加大职工的负担,远远超过职工的承受能力,造成职工频繁上访,要求按原规定续交各种保险关系。
其要求虽然在政策上不可能突破,但对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
响。
二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养老医疗问题。
由于企业的经济效益较差,企业常年经营入不敷出,至今无力为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下岗职工在年轻时靠打工赚钱养家糊口,年龄大了无力赚钱了,既无钱养家,有无钱看病,职工生活十分窘迫,造成职工经常上访告状。
三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养老医疗问题。
这些人大多已办理了退养手续,现在都是70岁以上的高龄人,生活困难,疾病缠身,经常上访告状,强烈要求解决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问题等,。
产生上述不稳定因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历史欠帐过多,积重难返。
特别是一些国有老工业企业,受历史条件所限,职工的住房、收入等待遇普遍较差,虽然在多方面的努力下得到过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毕竟欠帐过多,难以通过一、二次调整和改革而得到根本性的弥补和解决。
二是部分企业职工心理失衡,期望过高。
主要是当前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一些高收入群体的优裕条件和自身工作、生活状况改变的巨大反差,使一些职工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失衡和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同时,某些群体和个人的利益通过持续的上访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以及个别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给这些人带来了过高的心理预期,期望通过频繁的上访甚至闹事,来解决自身的问题。
三是某些问题受现行政策局限,难以调整。
如计划内合同工、征地农民工等企业用工人员基本
养老和医疗保障是个实际问题,但现行政策过于刚性,难以突破,使这部分人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因此产生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化解企业内部矛盾,构建和谐国有企业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维护和保持企业稳定大局,不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也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国有企业的客观要求。
为保持我县国有企业在稳定的环境中加快发展,在当前的特定情况下,经认真分析研究,我们认为,职工群众反映的有些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虽然现行政策不能解决,但确是值得研究的。
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人员困难的实际出发,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快企业发展,为化解矛盾夯实物质基础
任何人都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物质利益是本源性矛盾,贫困是社会不和谐的根本原因。
因此,解决矛盾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快企业发展,让职工得到应有的物质利益,夯实化解矛盾的物质基础。
(二)深化国企改革,为构建和谐企业注入强大活力
1、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股东大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股东大会大多只具有“最高权力机构”之名,并无其实。
完善企业的股东大会,应做到以下几点:(1)政府与公司企业的关系必须真正理顺。
(2)原主管机构的职能应尽快转变,对公司行政干预应终止。
(3)政府须尽快培养大批精通公司事务的投资管理人才,派遣到公司以股东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活动,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家投资权益。
2、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董事的素质、责任和义务,但未对其资格作明确的规定,造成董事凭经验感觉办事的局面。
再有,虽然《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的赔偿责任,可现实中因董事会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很多,而董事做出赔偿却闻所未闻,这种名有责任实无约束的董事决策机制带来的结果就是公司运行的不规范。
规范的董事会制度应做好以下几点:(1)修订《公司法实施细则》,对董事资格、董事选举委派、董事赔偿责任作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对违犯法律法规的董事真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尽快建立董事赔偿责任制度。
董事除了以自己所代表的股份负担损失赔偿有限责任外,还应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负连带赔偿责任。
3、尽快建立拥有独立监督权的内部监事会
国有企业亏损、国有资产流失、内部矛盾特别是干群矛盾突出,原因有很多,监督力量相对薄弱是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尽快摆正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地位,从法律上强化监事会的检查监督职能已是迫在眉睫。
主要做好以下几点:(1)监事会的监督应以审计监督为主要手段。
(2)必须建立有效的组织机制,在监事会内部设立审计和法律两大队伍,对国有企业进行经济监察。
(3)应有重点地将审计工作中心前移,对重大经济政策、重大投资决策、大额业务款项划拨、非正常业务划拨逐步推行事前审计制度。
(三)健全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为构建和谐企业营造稳定的环境
一个和谐企业必须具备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不和谐因素并作出相应分析判断的能力。
在企业内部构建敏锐的矛盾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反馈企业中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
发现了矛盾之后,下一步就要进行有效的疏导和妥善的解决。
企业必须健全完善矛盾疏导的工作机制,通过处理来信来访、设臵领导接待日、开通反映问题的网上受理渠道等各种方式,及时合理地处理职工和客户反映的问题,从而使矛盾摩擦钝化、弱化,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四)倡导民主管理,体现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各级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不是外加的包袱,而应该是自发的选择。
只有把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种民主管理制度,才能让最大多数职工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情况和存在的压力,理解和支持企业做出的重大决策。
(五)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思想保证
党组织在企业中起到政治核心的作用,其在企业内部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方面的作用是巨大的,任务也是非常艰巨的。
(六)建立帮扶机制,为职工提供坚实可靠的内部保障
转型期间的企业承担了很大的改革风险,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职工中会出现“弱势群体”,这些人或职业技术水平较低,或年龄偏大,他们的下岗、失业补助或退休工资水平非常低,再就业和增加收入的能力也很低。
这就需要通过完善各种保障制度来解决。
企业应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的各类保险体系,为广大职工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七)支持企业进行彻底的股份制改革
在企业破产改制后,政府部门应当从企业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引导他们完全摆脱“国有”思想的桎梏,完全甩掉“国有”帽子,把企业完全推向市场并进行市场化运作。
在我县的国有企业破产后,由于资产不能变现,企业资产仅以“物”的形式分配给了每位职工,这样一来,“职工”变成了“股东”,由股东大会行使各项权力。
而这些企业中,仍有许多企业领导班子仍沿袭国有企业的管理路子,工作作风单调,不民主、只集中,资产流失严重,这样下去,甚至会让企业在破产后而面临“再次破产”的宭境。
因此,要尽快组成工作组,对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和公司班子的工作与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对于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和该换届未换届的,应组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进行重新选举并换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