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钦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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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钦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钦政发[2015]10号
【发布部门】钦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9
【实施日期】2015.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钦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钦政发〔2015〕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
钦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财政收入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港口吞吐量7000万吨,其中集装箱90万标箱;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城镇化率达到4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与2014年持平;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4334吨、3910吨、22678吨、19960吨以内(最终以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为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措施
围绕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三大增长支撑,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
1. 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增强投资的拉动力
(1)创新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继续组织开展“三个年”活动,实行市领导联系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招商项目“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制,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责任、考核、奖惩等措施,增强服务项目建设的合力。

(2)攻坚突破重大项目建设。

重点促进国投燃煤电厂二期、中船修造船一期、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30万吨级支航道、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等重大项目大规模施工,支撑全
年投资增长。

集中攻坚中石油芳烃、华谊煤基多联产一期、中电投热电联供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实现开工建设。

(3)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创新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大项目贷款、信托、资产证券化等融资。

用好用地组合政策,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钦北区小微企业等建设用地试点,进一步扩大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规模。

加强耕地“占优补优”,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地率,争取更多用地指标尽快获批。

完善落实征地搬迁配套政策,加大主城区和滨海新城集体土地征地搬迁。

(4)推进大招商招大商。

强化小分队招商、部门招商和全员招商,推行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招商新模式,重点突破千百亿产业龙头和产业链招商。

围绕打造千亿元石化产业,以龙头项目为核心开展芳烃、烯烃下游产业招商。

围绕打造以中船为核心的千亿元装备制造业,开展中船配套零部件生产、工程机械、港作机械等项目招商,洽谈引进宗申水上飞机等项目,力争突破新能源汽车招商。

围绕打造千亿元现代服务业,争取引进布局建设区域性大型商贸物流基地。

(5)加强重大项目策划储备。

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和打造千百亿元临港产业,进一步策划论证中石油二期、金桂二期、国投三期、大型修造船基地、平陆运河等一批关系我市长远发展的战略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

2. 狠抓千百亿产业建设,增强工业的支撑力
(1)坚持龙头带动,培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

突出抓好“金龙头”企业服务,确保中石油、金桂、中粮、国投等骨干企业稳产达产。

实现中马港青粮油、泰兴石化等项目尽快投产,力争中船修造船一期等重大产业项目基本竣工。

围绕芳烃、煤化工、林浆纸等临港龙头产业项目,规划建设纺织产业园、造纸下游产业园,打造新的临港产业集聚区。

(2)强化攻坚冲刺,实现“县域工业壮大工程”目标。

围绕“县域工业壮大工程”三
年目标,力促县域工业继续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

重点完善提升灵山工业区、浦北县城工业园、钦北皇马工业园、钦南进口资源加工及新材料产业园,打造县域特色工业的主要集聚区,建成投产钦北区卓能新能源、钦南区华汇镍业一期、浦北县华益电池新材料、灵山县骄丰化工等项目。

围绕重点工业镇建设,扩大钦北区北部湾林木产业园、灵山县武利木业及陆屋临港产业园、浦北县寨圩工业园等镇级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加快开发建设北部湾华侨投资区。

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开展“惠企贷”业务,引导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扩大对特色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规模,支持丝绸、编织等11个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3)加大扶持引导,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深入实施高新产业培育工程,完成汽车及装备制造、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规划,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五大产业,引进龙头项目,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重点扩大高新区医药产业集聚,建成投产骏升科技二期、半宙天龙等项目,启动区域性医药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引进修正集团制药等项目,同时争取新引进富仕通节能变频器等项目,延伸壮大电子、光电、机电等产业集聚。

依托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策优势,争取新引进建设一批电子信息、生物制药项目,形成电子、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基地。

3. 狠抓千亿元现代服务业建设,增强“三产”的新引擎作用
(1)集中打造十大服务业集聚区。

编制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重点建设港航物流、商贸会展、旅游、金融、科教、健康养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医疗、科技研发等特色服务业集聚区,以龙头项目带动现代服务业快速集聚。

(2)更加注重培育发展总部经济。

制定出台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吸引更多在我市开展业务企业在本地设立总部,扩大总部经济效益。

(3)发挥商贸消费的支撑作用。

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引导优化河东区、滨海新城等城市新区商业网点布局建设。

实现中国-东盟农产品大市场一期果蔬交易区、东盟商
贸城小商品城等专业市场全面建成开业,争取红星美凯龙等大型商贸项目落户建设。

重点打造人民路、钦州湾广场、年年丰广场等商圈,培育金海湾东大街家居建材、小商品专业市场集聚区。

推进城区大中型农贸市场和重点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扶持发展一批商业特色街区,培育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

组织开展汽车、住房、家居建材等展销活动。

开展工业品下乡活动,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扶持一批商贸企业“个转企”、“小上限”。

(4)提升现代物流业的支柱作用。

围绕打造千万标箱集装箱大港、千百亿临港产业,规划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物流枢纽、仓储等大型设施。

依托大型临港工业企业,建设完善油品、煤炭、矿石等物流体系。

以大榄坪区域为重点,引进国内外港航物流企业,建设集装箱物流中心、铁路物流中心、物流产业园、码头物流仓储,培育壮大集装箱物流业务。

发挥保税港区政策优势,引进建设保税仓储、冷链物流等项目。

(5)增强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

开工建设三娘湾文化旅游综合开发、八寨沟旅游综合开发等项目,实现三娘湾白海豚救护中心、三娘湾麻蓝岛旅游度假区欢乐海岸、千年古陶城一期等项目建成对外开放。

积极打造旅游品牌,力争三娘湾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过国家旅游局评审,推进八寨沟创5A级景区及大芦古村、大朗书院、六峰山创4A级景区。

(二)强化四大领域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1. 强化抓建设促通关,提升亿吨大港综合能力
(1)启动大榄坪片区整体开发。

推进与知名港航企业的战略合作,启动大榄坪50平方公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运营。

围绕建设集装箱干线港,开展大榄坪片区港口、集疏运体系、产业、后方区域等规划整合修编及三墩二期扩区研究论证。

加大港航物流、临港产业招商,引进原料和产品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临港产业项目。

(2)建成一批亿吨港口支撑性工程。

开展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及航道前期工作。


工建设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栈桥、金鼓江12-17石化泊位、大榄坪南作业区9-11集装箱码头等项目,争取30万吨级油码头获得国家审批核准,力争建成金鼓江航道、国投煤炭码头等项目。

开展大榄坪南作业区3-8集装箱码头升级改造。

新增开放一批涉外码头泊位,完成中粮码头、大榄坪12-13泊位、天盛码头等涉外泊位的开放验收。

(3)完善港口与后方互联互通体系。

开通运营黎塘至钦州铁路复线改造工程。

继续开展钦州港铁路优化整合。

完善大榄坪港区海铁联运配套设施,尽快开通运营大榄坪至保税港区铁路支线,开工建设铁路集装箱办理站。

开工建设南宁至北流高速公路钦州段及南宁至钦州、灵山至浦北和浦北至钦州港等一级公路。

争取自治区支持推进平陆运河规划研究。

(4)构建更加高效便利的港航服务体系。

稳定至台湾高雄、韩国、印尼、泰国、越南等集装箱航线,加密至香港集装箱航线班轮,培育开通至马来西亚、国内主要沿海港口航线。

支持运营“穿梭巴士”,开通往昆明、贵阳的集装箱“五定”班列,推进与贵阳等腹地城市合作建立“无水港”。

开展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规划研究,启动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

(5)加快实现口岸“大通关”。

围绕打造“通关更快、服务更优、成本更低”的口岸通关环境,落实自治区已出台的口岸通关一体化政策措施,力争2015年基本实现“六市一关”、四部门“三个一”、“单一窗口”等一体化通关。

研究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的海关监管及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逐步复制实施。

探索推进与西南中南跨区域通关合作模式。

尽快建成钦州港口岸联检大楼及鹰岭、勒沟等作业区围网升级改造工程、电子口岸。

2. 强化抓新城提品质,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
(1)深入实施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工程。

以滨海新城开发建设五周年为契机,按照“引、聚、快、改、控”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加快开发建设白石湖、辣椒槌、沙井岛、
茶山江四大片区。

重点推进白石湖片区2.3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全部建成。

实现北部湾大学滨海校区一期工程全面投入使用、9月正式招生办学,力争建成东盟生态园酒店、沙埠大街等项目,开工建设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钦州国际海员俱乐部等项目,加快建设横丰(九鸦)安置区、茶山江安置小区等项目。

(2)提升以河东新区为重点的主城区建设。

加快建设钦江五桥、滨海大道等路网基础设施,开工建设钦江一桥维修加固工程、南北二级公路(桅杆坳至黎合江收费站)路面维修等项目,力争完成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等工程建设,尽快形成城市环路。

加快旧城区改造,开展人民路、中山路等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完成一至五马路老城区改造规划、旧城区改造协调规划,启动一马路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试点,实施第三地质队片区、市农校实验基地等旧城区改造项目。

推进上沙村、沙坪村城中村改造试点。

开展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局。

加快“数字城管”建设。

(3)加快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重点建设钦江东岸(子材大桥-钦江一桥段)公园、林湖森林公园二期、钦州植物园。

开展城市闲置土地空间“覆绿”工程,建设一批精品绿化线路。

申报第十届广西“园博会”。

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钦州湾大道、金海湾大街等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

(4)统筹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

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全市城镇化布局。

推进灵山、浦北、钦北产城互动试点建设。

继续推进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力争完成所有镇总规和重点镇控规。

开展国家“智慧城市”建设。

力争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8%。

3. 强化抓平台扩开放,深化区域合作
(1)发挥中马产业园开放合作示范效应。

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农民安置房、蓝领公寓、国家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开工建设白领公寓、城市综合体等配套项目。

加快建设自治区改革创新先行园区,深化人事、
行政审批等改革,探索推进园区法定机构管理改革。

以“两国双园”模式为引领,推动我市与马来西亚关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推动钦州港与缅甸皎漂港、老挝万象港等东盟国家港口互结为国际姊妹港。

(2)管理好建设好钦州保税港区。

健全市与保税港区的协调机制,探索保税港区持续运营发展模式。

将保税港区纳入大榄坪区域统筹开发,在后方规划加工贸易园区,实现网内网外联动发展。

争取汽车滚装码头和大榄坪6-7泊位获批正式对外开放,大榄坪1-2泊位实现内外贸同船同港作业。

争取全国进口酒类综合服务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尽快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验收和批准命名。

力争完成进口肉类、水果、木材指定口岸报批验收,建成金奔腾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桂吉冷链物流等项目,带动扩大食品进口、冷链物流、金属物流等业务。

(3)力争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尽快获批并启动建设。

加强跟踪对接,配合自治区争取中央尽快批准设立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

同时,积极研究落实在全国推广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事项。

(4)全面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钦州基地。

争取完成航运服务5个配套子项目及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制订章程及五年行动计划。

策划第二批及今后五年实施项目,争取国家、自治区更多后续支持。

4. 强化抓改革增活力,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清理,进一步做好“接、放、管”工作。

完善市、县、镇、村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公布行政审批权力清单。

梳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规范中介服务项目设置及管理。

开展工商、质监、税务部门“三证联办”试点,逐步推进投资项目、餐饮等领域的并联审批。

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建立审批跟踪服务卡管理制度。

(2)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

做好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钦南区部分镇村工作,
研究设立市辖钦州港区。

以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为试点率先实行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在行政管理、人事、财政管理等方面改革先行先试。

推进滨海新城人事制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

理顺城区管理体制,开展扩权强区改革。

(3)加大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以石化产业园、高新区为试点,探索实行产业及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制定出台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系列配套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农田水利、文化、市政公用事业、养老服务等领域。

制定出台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

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模式。

整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招投标站、土地交易中心职能,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4)创新推进金融改革。

继续研究利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赋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改革的政策,争取尽快在我市落地先行先试。

扩大跨境人民币贷款、资本项目意愿结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业务。

发挥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金融先行先试政策优势,重点推动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业务,争取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池、个人境外投资等业务取得突破。

继续培育企业上市。

推动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探索推进区域集优债券融资。

(5)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增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

合理划分市与城区、开发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建立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同时,深入推进教育、医药卫生、华侨农林场、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三)坚持五个更加注重,促进社会民生和谐进步
1. 更加注重“三农”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提升特色农业规模与效益。

一是深入实施“米袋子”、“菜篮子”升级工程。

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力争粮食高产创建成果辐射区域亩产增加15公斤以上、蔬菜技术辐射区域亩产增加1000斤以上,粮食播种面积326万亩,总产量111万吨;蔬菜种植面积92万亩,产量128万吨。

同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稳步扩大茶叶、辣椒等经济作物种植。

二是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

继续抓好荔枝、香蕉、火龙果、大蚝、龟鳖、奶水牛等种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一批标准果园、示范养殖基地。

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建设玛氏火龙果综合加工基地、龙门港水产产业园等重点农业加工流通项目,力争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3%。

引导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力争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以上,新增家庭农场50家以上,培育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4家。

三是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建设。

完成启动区详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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