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提成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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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提成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造价提成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向相关参与方支付一定的提成费用。
为了规范和明确造价提成的实施细则,提高工程造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等。
三、提成比例
1. 建筑工程项目的提成比例为工程造价的2%。
2. 土木工程项目的提成比例为工程造价的1.5%。
3. 装饰工程项目的提成比例为工程造价的3%。
四、提成计算方式
提成费用=工程造价×提成比例
五、提成支付时机
1. 提成费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支付给相关参与方。
2. 如工程分期验收,提成费用应在每个分期验收后的一个月内支付给相关参与方。
六、提成费用的分配
1. 建筑工程项目的提成费用应按照以下比例分配:
- 建筑设计方:40%
- 施工单位:30%
- 监理单位:20%
- 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10%
2. 土木工程项目的提成费用应按照以下比例分配:
- 设计方:50%
- 施工单位:30%
- 监理单位:20%
3. 装饰工程项目的提成费用应按照以下比例分配:
- 设计方:30%
- 施工单位:40%
- 监理单位:20%
- 室内装饰材料供应商:10%
七、提成费用的纳税义务
1. 相关参与方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将所得的提成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
2. 提成费用的纳税义务由相关参与方自行负责,工程项目的业主不承担相关税务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如相关参与方未按照本细则规定支付提成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损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如相关参与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篡改工程造价等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向受损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
本细则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十、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新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
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如双方达成一致,可适用本细则进行调整。
以上为造价提成实施细则的内容,旨在规范和明确工程造价提成的比例、计算方式、支付时机、分配比例等相关事项。
本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工程造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