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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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
杜赞奇简介: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历史学家、汉学家,印度裔,早年就学于印度,后去美国求学,拜汉学家孔飞力为师,现任教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学系及东亚语言文明系教授。
其《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曾先后荣获1989年度的“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以及1990年度的“亚洲研究学会列文森奖”。
代表作还有《从民族国家中拯救历史:质疑现代中国叙事》,《主权与真实性:满洲国与东亚现代进程》。
内容简介:
在本书中,作者主要利用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调查部编辑的《中国惯行调查报告》、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在二、三十年代所做的社会调查材料,以及中外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通过细致的个案研究,向我们展示了1900-1942年间华北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一般状况。
作者力图打通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间隔,从大众文化的角度,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等新概念,详细地论证了国家权力是如何通过种种渠道(诸如商业团体、经纪人、庙会组织、宗教、神话及象征性资源等)深入社会底层的。
第一章权力的文化网络
杜赞奇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方面存在缺陷,过分强调集市作用而忽视了宗族、宗教等文化纽带,村庄研究模式则过分强调村庄封闭性而忽视了跨村庄组织的作用,所以村庄和市场都不能满足乡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所有需要。
在这一既有研究基础之上,杜赞奇借用文化象征概念,创造了一个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
权力的文化网络:作者认为乡村社会权威体现在由各种组织体系和象征规范组成的框架之中,他把这种框架称为权力的文化网络。
“组织体系”包括市场、宗族、宗教、水利控制等方面形成的组织以及各种非正式的人际关系,如血缘关系、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传教者与信徒等关系。
“象征规范”即文化网络中的“文化”,是指扎根于各种组织与关系中为组织成员所认同的象征规范,包括宗教信仰、相互间的感情、亲戚纽带以及是非标准等。
第二章清末乡村社会中的经纪统治
本章主要论述的是经纪统治。
经纪是指在交易中起不可或缺作用的中介人。
作者把晚清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看成是一种经纪关系,国家利用“赢利型经纪”和“保护型经纪”来实现其主要的统治职能。
营利型经纪,他们活跃在国家政权和农民大众之间,担当为政府征收赋税的代理人,从中贪污中饱已获其利,他们的权威来源于政府的支持,所以更加倾向于维护国家的利益。
另一种是保护型经纪,他们的权威来源于自身的威望和地位,能得到农民大众的信任和拥护,所以,这样的代理人更多代理的就是乡村人民的利益。
从两种经纪的特征可以看出,由于保护型经纪代表地方利益,无法解决偷税漏税的问题,这不仅是因为他们参与其中,而是实际土地占有情况是乡村社会共守的一个秘密,所以得不到国家的完全信任。
此外,尽管这种体制可以保护社区利益,但当它征收捐税时,也难免营利型经纪从中以公谋私,这就导致经纪统治更加倾向于营利型经纪。
但是在财政及行政事务上,晚清政府主要通过以上的两种经纪体制来控制乡村社会的。
作者强调,在分析帝国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中,经纪模型比乡绅社会模型更为确切。
第三章华北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
这里谈到了清末新政中,由于国库的空虚,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国家加大了对地方政府的现代化建设力度。
但是在这过程中,地方官僚体系迅速膨胀,带来了繁重的行政消费,并且给捞取油水的人提供了舞台。
在经济上,国家政权的延伸和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并没有解决根本的财政问题,反而使解决问题的办法走进了一个恶性循环怪圈,让问题变得更加的复杂。
政治上,国家权力的扩张带来内卷化,即一个社会或文化模式在某一发展阶段达到一种确定的形式后,便停滞不前或无法转变为另一种高级模式的现象,这样的政治问题同样也会影响
经济问题的解决。
第五章乡村社会中的宗教、权力及公务
在这章中,作者沿着前一章的内容强调了宗教的重要作用。
乡村宗教被分成了四种类型:村中志愿组织、超出村界的志愿组织、以村为单位的非自愿组织、超出村界的非自愿组织。
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内在特征,这样的分类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宗教在乡村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中的重要作用。
其后作者又介绍了正统宇宙观与乡村宗教领袖之间的关系,并由介绍关帝的形象来说明这一问题,并得出了两个结论:第一,乡村精英通过参与修建或是修葺关帝庙,使得关帝愈来愈摆脱社区守护神的形象,而成为国家、皇朝和正统的象征;第二、乡村领袖力图使自己与儒家文化保持一致,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与劳动大众区别开来,其差异表现在普遍村民与乡村精英对关帝信仰的不同。
第六章乡村政权结构及其领袖
在“谈论村庄领袖群像”时,作者提出了地产和非地产、宗族、保护关系等因素是如何决定乡村领导层的结构,并分析在具体的乡村中,随着历史的变迁,这些因素在乡村政治中的作用强弱程度。
例如,随着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以前那种保护人类型的村庄领袖纷纷引退,村政权落入到另一类型的人物之手,他们只想从中捞到利益,这就使得村公职在当地社会地位的下降,政府名誉扫地。
然后,作者又通过对保护人和中间人的讨论提出了习惯法中的权威结构,并对习惯法作了界定,即村民们在劳动和生活中达成的一种默契或共识,是一种公认的行为规范或惯例。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保护人与被保护人之间是一种互惠的关系,但是这样的关系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因为被保护人往往要受到保护人的支配,因为后者占有更多的资源。
第七章国家与乡村社会的重组
国家政策不仅有计划地改造了乡村社会,而且,伴随着这些政策的执行,国家内卷化力量也影响着乡村社会的变迁。
通过对摊款、看青、和共同体的分析,谈试图了解国家政权是如何加强国家力量并强化作为政府的最基层单位,以此探讨历史变迁中控制结构与乡村社区内聚力的变化。
第八章国家政权的现代化与地方领导
本章主要从推行乡制是否成功进行讨论,力图阐明国家政权现代化对地方领导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影响。
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上看,推行乡制确实达到了国家的某些目的,但是却迫使乡村领袖与乡民对立,结果是有志之士隐退,地皮恶棍充斥于乡村政权,这使得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降低,实际上是一种内卷化的政权扩张。
从经济上看,乡制的推行起得了成效,但是这样的成果是建立在日本统治者毫不留情地摧毁传统的乡村权威结构的基础上的。
这就是让国家政府的利益和乡村社会的利益完全对立起来,迫使乡长成为最残酷可怕的国家经纪人。
关于商税征收的问题,其结果和农业税的征收过程一样,即村政权逐渐放弃了其开始时所具有的保护村民的作用。
乡制的实施对国家政权的现代化有一定推动作用,但是最下层却无实质性的变化,那些税收人员仍然逍遥于国家控制之外。
学术评价:
(一)杜赞奇的试图以历史纵向与文化横向两条脉络勾勒出20世纪前半期中国华北乡村的社会前景。
该书试图回答:由晚清政府启动旨在拯救民族危亡继而扩大国家权力的现代化过程,缘何在华北乡村遭遇失败?又为何当民国政权意欲延续这一过程时,却以共产党在中国获得政权而告终?杜赞奇确认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重要的分析概念,杜赞奇将研究材料中所反映出的各种关于华北乡村中的权力因素(或称“关系”,诸如市场宗族宗教团体及水利控制得等级组织和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亲戚朋友的相互关联)都纳入了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加以考察,从史料对比中归纳出了由于国家政权未能有效利用原有权力文化网络,其在华北乡村社会中无法顺利实现合理化和官僚化的结论。
而中国共产党发动的社会革命之所
以能顺应民心,取得成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末和民国政权忽视了乡村权力文化网络的作用,强行扩张导致“国家政权内卷化”,从而失去其实现“政权建设”宏愿的有利条件,最终不得不让位于共产党政权。
尽管此书是一部社会史论著,但正如著者所指出,此书力图打通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间隔,因此该书就有其鲜明的社会学研究法法特色。
本书所引用原始研究资料虽时过境迁,但书中呈现出的作者的分析思路与论著逻辑使该书至今还在不断引发读者思考和学术讨论。
从当前学界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现状的反思来看,尽管乡村社会研究成为显学,但整体上看学理水平仍很低,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方法论限度。
并认为至少在三个方对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有着方法论意义:重视提炼基本概念,呈现强大的理论关怀,“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的凝缩启发研究者在当前乡村社会研究中去重视分析性概念的提炼,并以这些核心概念搭建理论框架与设计实证研究方案;文化视角的选取很好地弥补了国家这一社会研究架构的不足,使我们对乡村权力各参与因素、形成过程的复杂性能比较充分地把握;历史脉络的梳理和铺垫,使我们意识到只有弄清现实问题的历史渊源与前提,才能确定合理的问题研究取向。
杜赞奇在本书中综合了多种研究传统,使用了多个学科的研究方法。
他的研究使我们体会到乡村社会研究中交叉融合的必要,表现了融合多学科研究方法在这一领域的广阔前景。
(二)直面后现代主义对中国研究的挑战,通过后现代理论视角对现代叙述的深入,达致关键概念的历史语境转换,以现代与后现代双重视角解读的方式,成功剖析了国家政权建设历史过程中国家和乡村社会权力互动关系,展示出文化符号的权力底蕴,体现了其权力解释框架的创新;杜氏研究策略结合现代历史宏大叙述与后现代小叙事,在对中国历史作出全面而立体描摹的同时,成功展现复线历史观与福柯方法观在中国研究领域的应用前景,其史料分析范式的突破令人瞩目。
(三)该书中,杜赞奇独具特色地建构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理论,而且杜氏的概念建构并非自话自说,而是融合了解构分析和后现代主义的合理成分,吸收了西方学术界有关文化研究的思想结晶,并有着超越现代化思想狭隘之处的理论动机。
此外,杜氏的研究给我们理解中国革命何以发生并取得成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审视视角。
然而,对于中国革命,杜氏仅仅是将之作为探讨国家政权内卷化时的附属品而一笔带过,并无深入的实证分析。
(四)本书引人注目令人深思之处主要有三:
第一,是它对中国革命原因的新解析。
作者凭借有利的资料并引证别的研究成果认为: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农民暴动的主要原因不是阶级斗争的产物而是反对苛捐杂税。
共产党在中国获得政权的原因不只一个,如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地主所有制,而是它能够了解民间的疾苦,从殴打妻子到隐瞒土地无所不知,从而能有效动员群众的革命激情。
华北农村的苦难之一来自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经济上的横征暴敛;政治上的强迫专制;乡村公职成为谋利手段等。
而华北乡村的研究清楚地反映出这一点:赋税、土豪劣绅和贪污腐败是推动民众革命的主要原因。
杜氏指出:过去认为共产党革命的前提是国家政权的衰落,而依据国家政权内卷化的解释证明:国家政权在某些方面的加强亦会导致自身的腐败和革命的发生。
第二,是作者建议共产党应对目前出现的内卷化问题引起重视。
杜氏认为由于目前中国又处在一个重塑国家与社会结构的新的转型时期,开放搞活又使一些历史弊端重新出现。
那些介于国家与村民之间的乡村干部已成为或正成为新的承包人或经纪人,不少地方政府也出现了经纪人化的倾向。
他们看上去是在执行国家的意志,但收取的各种费用、罚没款项大都纳入各自的腰包,费大于税,预算外收入失控至今仍是腐败的表现更是腐败的原因。
由于中国的现代化属国家主导型,政府权力很难受到应有的监督,机构不断膨胀并由此导致非制度化的自谋生计,这违背了国家利益,更扭曲了国家形象,成为影响安定团结大局的一个突
出问题。
当然那种新出现的保护型经纪,象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官员,当国家支付的薪水和酬金远不如他们从社会那里获得的好处时,他们的屁股就坐到社会一边以损害国家,这也是我们应该予以重视的。
因此,国家职能的合理化和财政吸取方法的民主化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第三,是作者同时也指出了一个在现代化进程中政权建设如何借助于传统的文化权力网络以拓展自身权能的问题。
杜氏认为民国政权没能有效利用并发展旧的信仰及权威而是骤然放弃甚至破坏传统的文化权力网络但却又没能成功地找到一种使乡村领袖和国家政权合法化的传统网络的可行替代物,国家与乡村的沟通窒碍,大大弱化了国家权能的影响力。
现实生活中,某些乡规民约和习惯的效力甚至有过于法规政策即可证明,现代化与传统文化实在有一个传承与创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