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地理标志权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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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1地理标志权的限制
• 善意或在先使用的例外 • 善意注册的例外 • 通常用语的例外 • 名称权例外 • 来源国不保护或已停用的例外 • 其他合理限制
30.3.2地理标志权的保护
• 国际保护 •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概况 • 侵权行为及其法律救济
– 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记的 – 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
地理标志的特征
• 地理标志是一种指示性标记,标示着特定 的地域、地区或者地点
• 其次,地理标志的价值在于它与商品特定 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相关联
• 地理标志依附于特定地理区域的自然因素 或者人文因素
30.1.2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和特征
• 地理标志权的主体是在某一特定地域范围 内的经营者
• 地理标志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 同时不包括转让权
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 – 使用与专用标记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
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记,使消费者将该产品 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
• 地理标志管理
30.2.2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受理、 审核及批准
• 申请及受理 • 审核及批准 • 标准制订及专用标记使用
–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记使用申请书 –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
的证明 –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0.3地理标志权的限制和保护
• 30.3.1地理标志权的限制 • 30.3.2地理标志权的保护
• 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0.2地理标志权的取得及公示程序
• 30.2.1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 30.2.2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核及
批准
30.2.1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地理标志 可以依照商标法和该条例的规定,作为证 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 将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 标,是对地理标志权的效力公示,权利人 将因此享有与商标权人相同的专有权和禁 止权
第30章 地理标志权
• 30.1地理标志权概述 • 30.2地理标志权的取得及公示程序 • 30.3地理标志权的限制和保护
30.1地理标志权概述
• 30.1.1地理标志的概念 • 30.1.2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和特征
30.1.1地理标志的概念
• 地理标志(Geographic Indications),包括货源标 记和原产地名称
• 我国《商标法》第16条第2款明确规定,地理标 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 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 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记
•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 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 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
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