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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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篇: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西华教字[2009]184号
第一条本着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了充分发挥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作用,吸引优秀人才到依托我校建设的四川省高等学校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作,或利用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开展较高层次、较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同时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
欢迎从事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提出项目申请,各重点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予以资助。
第二条资助范围
由各实验室根据相应学科领域的特点、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结合学科发展前沿确定相应年度的研究方向,编制出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具有明显研究优势和区域特色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规定资助的具体范围。
第三条资助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获得博士学位但没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在同等条件下,非西华大学的申请者优先。
3、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中的成员以及各重点实验室主任不得申请开放研究基金。
第四条基金项目的申请
1、各实验室仅限于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申请:(1)符合本实验室《指南》规定的资助范围;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申请项目的研究能力,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有一定时间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4)经费预算合理;
(5)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两份)。
2、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不得超过三年。
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签订合同的次月1日。
3、每年受理1次申请,具体时间为每年1月。
申请者应认真填写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到实验室,同时发电子邮件到************。
申请书的标准格式可以到各实验室主页或西华大学研究生部主页下载。
第五条基金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1、各实验室主任负责基金项目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建议不予资助:(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数,连同在研资助项目数超过两项;(4)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明确,无法进行评审;(6)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申请者不可能到本实验室工作;
(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8)已从其它途径获得充足的经费;
(9)申请者或项目组成员对已获资助的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一篇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
2、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申请,由实验室主任选择至少两名从事相关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议。
3、在初审和同行评议的基础上,重点实验室主任提出项目评审意见,然后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4、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报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
5、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审批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6、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
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重点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第六条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1、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
2、研究计划实施中,如遇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变动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
实验室主任约请3~5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商议后,方可批准。
3、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备案;如调入单位具备条件,也可将项目转到调入单位继续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
4、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项目研究办理。
5、软件开发应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以便能够在相应重点实验室环境下使用。
6、实验室每半年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提交《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不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每年需到本实验室来作演讲报告,交流研究进展。
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中止资助。
7、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项目研究者,给予纠正或停止资助。
8、学校鼓励研究人员自带符合各实验室研究方向的项目及经费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比例
各实验室批准立项的项目中,对校外申请者的资助经费不得低于年度总经费的50%,单一项目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用于以下三方面的支出。
(1)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业务费占50%,包括实验材料费、小型器材购置与加工费、小型仪器租用费、客座人员旅差费、学术活动费、辅助人员费、资料费等。
业务费由项目负责人使用;
(2)重点实验室公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费占35%,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购买费、仪器设备维修材料费、维修费等;
(3)重点实验室管理费15%,包括项目的评审、报奖、差旅费、耗材等。
该费用由实验室统一使用。
2、项目经费的管理
(1)项目经费按年度划拨。
首次划拨业务费的50%到项目负责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划拨管理费15%到重点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管理,统一使用,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研究生部审查后报销。
其余经费在收到项目结题材料后划拨。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中止资助。
(3)各实验室应当优先资助来实验室研究的项目。
为了确保研究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在研究计划中认真估算实验室公共设备的使用强度。
(4)对中止资助的项目,各重点实验室应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资助资金,用于资助其它项目。
第八条项目成果管理
1、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 Xihua University”,未标注的,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2、结题时至少有一项成果(含发表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的论文)标注相应实验室为第一工作单位。
对于以实验室为第一单位的论文或成果,按与校内教师相同的待遇给予奖励。
3、自带项目和经费在本实验室研究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时需注明“在西华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完成”。
4、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等)归研究者及相应实验室共同所有。
5、资助项目结束后,申请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由实验室归档。
(1)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2)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
(3)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及目录清单。
第九条其它
1、中止研究的项目、没有按时结题的项目、结题时没有成果的项目均为不合格项目,各实验室资助的项目不合格率不得超过20%,否则,学校将削减其次年的开放研究基金总额。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西华教字[2007]21号《西华大学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作废。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黑龙江工程学院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精) 黑龙江工程学院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
一、总则
为了推动我校地理信息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
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校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研究工作。
1、资助范围
实验室每两年公布一次《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
2、资助对象
具备初级和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二、基金项目的申请
1、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项目的申请:
(1)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畴;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大进展的研究;
(3)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能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4)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学位。
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不得超过三年。
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次年的12月1日。
单项资助经费强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
4、基金的申请,实行全年受理,每一的申请项目截止到本9月15日。
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书(一式四份)寄送到实验室。
逾期申请书可顺延至第二年受理。
5、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三、基金项目的立项与评审
1、实验室各大研究方向的技术室负责人负责基金项目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数,连同本基金所支持的在研项目数超过两项;(4)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6)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8)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9)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一篇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研究室主任负责同行评议工作。
对通过初审的每项申请,选择至少两名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实验室负责人在初审、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项目进行复审,提出客观的项目评审意见及资助强度,提交由主管部门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专家会议评审。
4、专家会议对所有复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查,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实验室将专家组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
5、实验室主任于12月底签发评议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6、课题负责人应于12月底前,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
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1、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
研究工作,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
2、研究计划实施中,鼓励项目组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
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需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
3、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备案;如调入单位具备条件,也可将项目转到调入单位继续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计划实施办理。
4、软件开发应按一定格式模块化,以便能够在本实验室环境下使用。
5、主管部门会同实验室每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于每结束时提交《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不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每末需到本实验室来作演示、报告,交流研究进展。
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
逾期不纠正、补报的,中止资助。
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财务制度,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在研究计划中作好资助经费预算。
2、项目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业务费(包括实验材料费、小型器材购置与加工费、小型仪器租用费、学术活动费、辅助人员费、资料费等)、项目组研究人员劳务费(一般不超过10%)和实验室公用设备的使用费等。
3、项目经费的管理
经费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掌握。
项目经费由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按划拨。
首次划拨项目经费的40%,按管理办法规定视完成情况再次划拨项目经费的40%,其余20%的经费在项目结题时使用。
项
目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前将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上对帐凭证报实验室,逾期不报,缓拨该经费。
(2)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可以结转到下一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中止资助。
(3)本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来实验室工作的项目。
为了确保研究工作的有效进行,须在《研究计划》中认真估算实验室公共设备的使用强度。
(4)对项目按中止资助处理的经费,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用于资助其它项目。
六、项目的结题、成果管理与评价
1、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
2、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
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研究成果。
3、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后,实验室将对优秀研究成果提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颁发优秀成果证书。
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4、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与本实验室共同所有。
黑龙江工程学院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指南
2006年7月
一、前言
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黑龙江省地理信息及遥感领域较早成立的省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是发展我省地理信息科学理论及应用、进行地理信息技术自主创新,为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在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理论与技术保障,为我省资源环境研究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培养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的高层次人才。
根据开放和流动的运行机制,实验室计划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开放研究基金,定期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吸收校内外地理信息领
域优秀中青年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二、原则
为促进我省地理信息科学理论和技术的自主创新,鼓励发展地理信息科学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技术与新方法,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资助有关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地理信息科学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基金指南的原则:
1、把握国内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发展趋势,鼓励具有开拓性、超前性和创新性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
2、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鼓励开展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
3、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支持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人员联合申请;
4、结合实验室的发展方向和研究目标,鼓励申请者与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
5、鼓励和支持从事地理信息科学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实验室开展研究。
三、申请开放基金项目的有关要求
项目为自由申请。
申请者需要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填写之前要认真仔细地阅读《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指南》和《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管理办法》以及《申请书》的有关说明,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一)申请表填写基本要求
1、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认真、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不按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申请书都不能通过初审。
2、项目申请人如果不具中级职称,需要一位专家推荐。
3、申请者如为在职博硕士研究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
4、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请人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申请表一定要加盖依托单位
公章。
(二)遵守科学道德,要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
避免在申请书中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三)申请项目应该具有创新思想或思路,要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防止“大”而“空”的倾向。
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需要论述清楚应用背景。
(四在申请联合资助项目时须注意有关知识产权及其它一些特殊的规定。
(五)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基金课题管理办法》中对课题申请、实施的时间要求。
(六)申请者应在9月30日之前将《基金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递送或邮寄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
四、研究方向
1.地理信息机理与空间建模
1.1 地学信息图谱探索; 1.2 地学模型与数据挖掘; 1.3 地理信息认知与语言。
2.资源环境数据处理与集成
2.1 eScience的地理信息基础;
2.2 海量空间信息的集成分析
2.3 地理数据格网、时空数据融合与数据同化; 2.4 专题信息提取的新算法。
3.地理信息系统关键技术
3.1 海量地理信息的高性能计算;3.2 地理空间分析核心算法;
3.3 三维地理信息系统; 3.4 移动地理信息服务。
4.地学信息可视化与虚拟现实
4.1 制图综合方法;
4.2 时空信息可视化表达与新型数字地图;
4.3 虚拟地学环境。
5.地理信息系统理论与应用前沿探索 6.GPS技术基理及应用研究
4.1 GPS在各行业中的应用研究及其系统开发
4.2 GPS与GIS结合的行业应用研究及其系统开发;7.3S技术集成及遥感技术的基理及应用研究和系统开发8.基于网络的测绘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及系统开发
第三篇:××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教学实验室运行的新机制,并为适应我校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需要,根据《××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院〔2012〕100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含义
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本科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独立思考、自由发挥、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做到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模式
(一)实验室开放是实验教学提升质量、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重要途径,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层次开放、循序渐进的原则。
层次开放是指实验室在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和教学条件,采取多种开放形式,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完成各种开放实验内容。
2.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
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
3.坚持以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为宗旨的原则。
努力开放以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为主的实验项目,不断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