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租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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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腾邦欣欣产业园
租户手册
厦门智旅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9月
租户手册
一、总经理致辞
二、产业园介绍
三、入驻须知
四、物业管理
五、二次装修
六、消防安全
七、禁止行为
八、应急处理
九、保险
十、责任和投诉建议十一、结束语
一、总经理致辞:尊敬的租户:
您好!
欢迎您入驻厦门腾邦欣欣产业园!
厦门腾邦欣欣旅游产业园系由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福建自贸实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和海投集团联手打造,通过提供办公场所、融资服务、项目申报、技术指导、创新营销、人力资源、法务和财务等支持,引进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旅行社入驻,打造国内首创的旅游交易020新模式,构建福建智慧旅游示范基地、两岸产业电商创业基地和两岸旅游元素同业交易中心。

厦门智旅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将作为厦门腾邦欣欣产业园的运营方,履行园区招商运营和物业管理的职责。

“忠诚、守信”,是厦门智旅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宗旨,“帮助租户,就是帮助我们自己”是我们全体员工的服务理念。

我们将会根据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随时补充和完善各项服务,快速有效地为您解决各种困难。

敬请您对所接受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以使我们不断完善和超越现有的服务标准,更好地为您服务。

谨致以诚挚的祝福!
厦门智旅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腾邦欣欣产业园
总经理:
二〇一五年九月
二、产业园介绍
三、入驻须知
1、运营服务中心
产业园内设置运营服务中心,凡对租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和租户投诉均由运营服务中心完成和解释。

(1)运营服务中心办公地点:
(2)运营服务中心电话:
(3)大堂接待中心电话:
2、运营服务中心服务时间
(1)根据国家规定的冬夏令时工作制定运营服务中心及大堂接待中心的工作时间。

即:夏季时间:每年5月1日--当年9月30日
冬季时间: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2)夏季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3:30—18:00
星期六 8:30—13:00
(3)冬季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3:00—17:30
星期六 8:30—13:00
(4)大堂接待中心服务时间
夏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8:30
星期六 8:30—13:00
冬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8:00
星期六 8:30—13:00
3、收楼须知
(1)收楼手续
1)、租户须在收楼前五个工作日事先与物业服务中心预约收楼。

2)、租户凭《收楼通知书》、《完款通知书》在指定交房日前至运营服务中心办理收楼手续;
3)、运营服务中心人员将陪同租户验房,查验无误后签署《房屋交接表》,并移交钥匙。

(2)遗漏工程
租户在接收房屋后48小时内,如发现有任何遗漏或欠缺工程,须于48小时内与运营服务中心联络,运营服务中心将会与承建商联系,并尽快安排修理工作,逾期将不被受理,由租户自行承担。

(3)租户登记
租户须填写《租户资料登记表》并交予运营服务中心以便在紧急情况时可与租户联络。

(4)装修事宜
租户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时应以不损害使用单元及办公楼结构、公共设施及公共区域等为原则。

进行该等工程前需事先获运营服务中心批准及缴交相关费用。

租户需在装修前细阅及遵守《装修指南》,一切违反《装修
指南》的工程,运营服务中心将予以制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租户负责。

4、迁入须知
(1)、租户须于迁入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运营服务中心,以便运营服务中心能调配人手,安排货梯及车位,供租户使用。

租户在迁入时须自行负责整个搬运过程,搬运过程须对路线的地板、大门玻璃及把手、电梯轿厢做好表面保护。

所有包装箱、纸盒、废物等须适当处理,不可弃于公共区域。

(2)、各租户若需举办开业或庆典仪式等有关活动,亦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有关仪式方案及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提交至运营服务中心,并须接受运营服务中心的协调。

(3)、租户仅可将该物业作为《房屋租赁合同》内规定的用途,不可改作其它用途。

5、出入管理
(1)、人员出入管理
①所有租户员工在产业园开放时间内应从产业园大门或者运营服务中心指定的出入口进出园区。

若从非产业园大门或指定出入口进入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及其外包聘用安保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园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租户员工负责。

②如遇产业园运营服务中心或其外包聘用安保人员要求检查身份证明证件或者材料,租户员工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在产业园非开放时间内若遇特殊情况需进入产业园,租户员工须填写《非开放时间入园申请单》,经产业园运营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进入园区。

③产业园管理方有权对整个产业园进行闭园清场,租户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离园时间,应提前4小时填写《延迟离园申请单》,经产业园管理方有关人员认可后方可延迟离园,否则产业园管理方有权要求租户员工立刻离开园区。

(2)物品出入管理
①租户在产业园内需要运送材料/货品时,必须对公共区域走道及墙身、电梯轿厢、扶手、栏杆、地砖等进行保护,并依照产业园管理方所指定之入口及路线搬运。

②租户需为他们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而负责。

所有因运输而对产业园造成之破坏,其修补费用由该租户完全负责。

③租户进出物品须遵守产业园管理方《物品进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6、来访管理
(1)、为加强产业园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有序的办公环境秩序,保障租户财产安全,产业园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准入制度。

来访人员需出示相关证件,产业园管理方楼层管理人员进行来访人员的实名登记后,致电来访人员希望拜访的租户,由租户电话确认或租户派人前来大堂带领后准许来访人员进入。

(2)、若有批量访客拜访,请提前到产业园管理方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且租户需按照申请的访客数量、拜访日期、拜访时长执行,若发现租户申请与实际不符,产业园管理方今后有权拒绝租户的批量访客拜访。

产业园管理方根据公安部门有关来访登记制度的规定及市消防局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特制定本产业园非标准开放时间的访客管理要求。

非标准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8时至翌日早上8时30分
周末:星期六下午13:00至星期日早上8:30
节假日:全天
(3)、非标准开放时间访客登记管理
①非标准开放时间进入本产业园区域的人员,须在首层大堂接待处出示身份证及填写来访登记表,接受安检人员的询问,离开时到大堂接待处注销登记。

②来访人员在寻访不遇时应马上离开,不得借故在办公区域停留四处游荡。

③如当值安保员因安保或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来访客人离开本产业园。

7、参观者管理(展厅)
(1)、进入租户承租展厅的参观者之人身安全由租户全权负责。

租户在进行展厅布展时以及展览期间应该充分考虑对外展览时参观者的人身安全,必须杜绝一切危害参观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若由于租户故意或疏失发生参观者的人身遭受损失,一切后果由租户自行承担。

(2)、租户工作人员在承租展厅对外开放时,应用文字或者口头的形式告知参观者保持环境卫生,请勿随意丢弃随身垃圾,必要时需在展厅内设置垃圾桶供参观者投放垃圾。

(3)、参观者在展厅内的行为若对展厅内人员构成威胁时,租户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参观者停止该行为,若参观者不听劝阻,租户工作人员可联系产业园管理方的保安人员到场处理。

(4)、若由于租户展览的特殊性而对承租展厅内所展示的内容限制或禁止进行拍照时,租户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提醒参观者,并在参观者对违反限制或禁止拍照的规定时,租户工作人员应及时劝阻。

(5)、若租户承租展厅面积超过其对参观者的接待能力时,租户应该安排工作人员有序疏导参观者,并应合理有序安排参观者进出展厅,由于租户故意或者疏失导致展厅场面失控的一切后果由租户自行承担。

8、加班登记管理
(1)、租户需在非办公时间加班,需提前至产业园管理方各楼层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可进行加班。

(2)、长期加班的租户,需由公司出具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提供加班人员的名单及加班
负责人名单。

(3)、临时加班人员,在进入产业园前需在产业园管理方各楼层管理人员处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

(4)、非办公时间,加班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在该办公楼层以外其它楼层游荡,遇有此情况.本产业园安保人员有权劝阻。

(5)、加班人员要配合巡楼安保员、管理员的例行检查,服从管理。

(6)、如当值安保、管理人员因产业园安全或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加班人员离开产业园。

9、管理协议
租户在办理收楼手续的同时与物业公司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10、日常保养
(1)、禁止损坏任何公共设备,否则照价赔偿损失。

(2)、请勿将各种废弃物活残渣丢入各排水管道(如洗手间、茶水间等)及公众区域,否则需对损坏/堵塞修理负责。

(3)、请正当地安装及使用室内电器设备,以免因使用失修/损坏/劣质电器而导致火警。

任何电器安装及维修工程须由合格技术员进行,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租户提供合格技术员数据或证书。

(4)、请勿涂划/刮花大厦任何部份如墙壁等,亦不可随处吐痰或便溺。

(5)、请勿霸占任何公共地方(如堆放私人财物、神位、祭祀物品等),以免有碍观瞻。

(6)、请爱护公物,若发现有刑事损坏事件发生,请立刻通知本物业服务中心。

11、邮件代收
租户订阅的报刊和信件,由运营服务中心统一收取。

请各租户自行前往一楼大堂接待中心领取。

12、网络、通信
运营服务中心向将本园区内租户提供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宽带网络、通信服务。

四、物业服务
1、保洁服务
(1)、请租户把垃圾以胶袋装好及封妥后,放在运营服务中心指定地点,以便收集。

(2)、请租户自觉维护洗手间卫生;请勿把茶叶渣及各种生活垃圾残渣倒入洗手间(包括洗手盆、垃圾桶、座便器、小便池)。

(3)、茶水间是饮用水源及餐具洗涤之场所,请租户共同维护卫生,请勿将各种残渣倒入洗涤盆;各种残渣应倒入垃圾桶;共同保持地面、桌面、台面、洗涤盆干净。

(4)、本园区内严禁饲养任何宠物,同时亦不准携带禽畜动物进入大厦内。

任何宠物寄放在户外安保值勤岗指
定地方,但安保人员只负责看管不负责喂养。

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向运营服务中心要求豁免(如:导盲犬)。

(5)、请租户自觉清理大厦单元内之废物,切勿污染公共地方。

(6)、凡违反本园区规约或市卫局规定者,按租赁合同及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罚。

(7)、为保持室内良好空气及预防病虫害等,禁止在办公区域烹饪及用餐。

2、安保服务
运营服务中心安排24小时专职安保人员值勤,负责园区巡逻及解决租户所提出之合理要求。

如有任何异常情况可致电运营服务中心24H安保值班电话:。

运营服务中心员工皆配带工作证,如遇服务过程未佩带证件者,请联络物业服务中心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3、工程维保服务
运营服务中心将向本园区内的租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该物业内的强弱电维修、综合布线、设施维修等服务,具体项目和费用收取标准,请与运营服务中心联系。

4、停车场管理服务
所有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大厦范围。

凡进入本大厦范围之车辆,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附件一)及相关规定。

本大厦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参见《收费标准》。

5、特约服务及收费标准
(1)、特约服务项目
商务项目:打印、复印、传真、电子邮件、旅游代办等。

商务家政:提供保洁(单次及包月)、代为接件、代订报刊等。

水电联修:工程小改造、线路改造、换门锁、汽车、电瓶车充电等服务,电器零配件更换等。

其它:代管、代送花篮、代联系物流公司等。

(2)、项目收费标准
五、二次装修
(1)、本园区所交付的物业已经为精装修状态,并且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租户在未征得运营服务中心书面同意前,不得变更或改动该物业的建筑结构、外貌以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在该物业或公共区域的外墙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装饰物、伸出物、各类结构和设施设备等。

(2)、租户如需对该物业进行二次装修,必须向运营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在得到运营服务中心批准后,将该物业二次装修的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提交运营服务中心审核。

如有需要,还须报设计规划、食品卫生、卫生防疫和消防部门等审批。

在运营服务中心同意其二次装修方案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如需)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完毕后,必须经运营服务中心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需)验收、核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3)租户在对该物业进行二次装修时,租户和其指定的施工承包商都必须遵守运营服务中心制订的《装修指南》中规定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4)、租户及其指定的施工承包商在二次装修进场/退场时,需服从运营服务中心对于现场保护、车辆停泊、电梯使用及人员、建筑垃圾管理等的统一规定。

(5)、租户需亲自监督进场/退场工作,若因租户所属员工、指定的施工承包商及其员工的行为不当而造成损坏时,各租户需负全部责任。

六、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为租户最重要的责任之一,运营服务中心敬请各租户安排专职员工负责并检查该物业内相关消防设施设备和重点防范部位,以预防火警发生。

(1)、租户于正常工作时间结束时,必须对所承租的物业进行检查。

关闭电器开关、水源以及燃气开关(若有);未经运营服务中心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留宿过夜于该物业内。

(2)、租户请爱护本园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公共通道畅通及防火门常闭。

(3)、租户所承租物业内如发生火警,请立即告知运营服务中心,并拨打119报警。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关闭该物业内电源总闸、或燃气总开关、或进行扑救、或从消防楼梯紧急逃生;发生火警时严禁使用升降电梯逃生。

(4)运营服务中心请租户为本单位的员工提供有关消防安全的培训,同时,运营服务中心特别温馨提醒:
①请保持包括喷淋控制阀位置在内的消防通道通畅,没有阻碍。

②在该物业内安放所需的灭火器并定期排查其有效性,灭火器应放置于容易取到的地方。

③所有堆高放置的物品,应放置于距喷淋头、灯具下最少50公分的地方。

④所有放置于地面的物品,应放置于离地面20公分以上的地方,并采取正确的防水防潮措施。

⑤请勿悬挂任何物件/物品于天花板或喷淋头下。

七、禁止行为
(1)、租户应加强对下属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防止在本园区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租户必须监管其下属员工并对其行为负责,若有损坏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设备等行为,该租户为最终负责人,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租户应在该物业内部安装与其储存的货物相适应的水、电、风、烟感、喷淋等设备,且不得随意触动。

并保证不得损毁、破坏本园区、该物业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等。

(4)、租户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占用消防楼梯、电梯门外、走道、大堂等公共地方,如有发生,运营服务中心有权予以制止和改正,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和费用由租户承担。

(5)、租户不得从空中向下抛弃任何物品,如有发生,必须承担因故意或过失向地面抛弃物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6)、未经运营服务中心书面许可,租户请勿擅自在本园区内任何建筑物外立面、公共地方进行张贴、悬挂任何装饰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水牌等;亦请勿在任何建筑物外立面、公共设施上乱写、乱刻、乱画。

(7)、任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都应丢弃至运营服务中心指定的垃圾箱内,并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配合运营服务中心维护好园区内和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8)、请勿在该物业内或园区公共区域的任何部位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得存放可能对其它该物业构成滋扰或危险的物品。

(9)、除指定吸烟区外,任何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内均禁止吸烟。

(温馨提示:吸烟有害健康,请自觉控烟。

)(10)请勿做出或容许、容忍其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租户和来访者等做出妨碍或影响本园区任何地方公共秩序和正常管理服务的行为;请勿容许、容忍其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租户和来访者等在本园区内做出对他人构成损失或损害的行为。

(11)、请勿擅自在本园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纸张、文件等。

(12)、各租户请勿在本园区内制造噪音,如撞击、高音响、按喇叭等。

如因特殊活动有设计上述行为之安排,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运营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在得到批准及做好消防准备后方可进行。

八、应急处理
(1)、在本园区和各租户的非正常运行时间段,运营服务中心如发现物业内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治安、用电安全等隐患或事故发生,将按租户提供的《租户资料登记表》,联络指定的联系人,通知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至该物业(不限任何时间)。

(2)、如租户指定的紧急联络员联络不上或紧急联络员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运营服务中心将视现场实际状况,采取合适的方式进入该物业内处理隐患或事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租户承担,与运营服务中心和厦门智旅海通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九、保险
(1)、产业园管理方为本产业园之物业管理购买了物业管理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惟此保险受保范围并不包括各租户使用场地。

因此,产业园管理方建议各租户为其使用场地内的设备装修、配套、家具、文仪器材等购买保险。

(2)、租户不得做出或容许发生任何违反产业园管理方为公共区域购买的保险或令保费增加之任何行为。

十、责任和投诉建议
(1)、租户应严格遵守和履行以上各项条款,并向运营服务中心承诺:
①如有违约,该违约租户在接到运营服务中心书面整改通知书当日起计,在3日之内予以整改,所产生的整改费用,由该租户自行承担。

②如该违约租户逾期不做整改,运营服务中心有权在无需通知该各租户以及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整改,
整改费用由该租户承担;
③如该违约租户的违约行为对(包括但不限于)本园区、运营服务中心、本园区其它租户或来访人员等造成
侵犯或损失的,该租户应承担全部经济或法律责任。

租户承租物业内如发生非运营服务中心原因造成的安全、消防等方面发生的事故或因此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质询或查处,则由租户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运营服务中心的全体员工是获得厦门智旅海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而执行他们的公务,以保障本园区、各租户以及来访人员的安全,请告知员工尽力配合及协助他们的工作。

①租户无权直接惩戒运营服务中心的员工及劳务人员,一切有关本园区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的投诉或建议,
请以邮件、函件或电话形式,并留下姓名、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以便我们及时给您调查解决和回复。

②运营服务中心人员不得主动或变相向租户索要或收取贿赂,租户亦不得向运营服务中心人员行贿或提供
特殊个人好处。

投诉电话:投诉邮箱:
结束语
感谢您于百忙之中详阅了本手册,运营服务中心将和您一起遵守本手册的各项管理内容,共同为大家营造一个高效、安全、整洁、文明的园区。

祝愿您在本园区工作顺利、事业发达!
办理装修手续
一、需带资料:
1、装修施工方案(电子图纸一套,纸质图纸两套);
2、装修单位资质证明。

3、缴纳装修保证金和其他款项。

二、办理程序:(需租户和装修单位一同前来办理)。

1、在运营服务中心填写《装修申请表》。

2、向运营服务中心提供装修施工方案,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均可)。

3、到运营服务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和其他款项。

4、运营服务中心对装修施工方案提出审验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装修公司就装修施工方案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备校方,取得消防意见书。

6、将消防意见书报备运营服务中心。

7、在租户服务中心办理施工许可证、出入证。

注:如需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装修指南
为了更好地满足厦门腾邦欣欣产业园入驻租户的办公体验和装修要求,根据园区的交房情况及园区的管理要求,特别提醒各租户及其指定的装修设计、施工单位,认真阅读以下装修设计规范要求,并请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及装修施工。

若有不符的,园区管理方有权要求租户及其指定的装修设计、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方可申请进场装修。

1、强电综合布线:
(1)单元内所有用电的总功率应控制在 W内,若超过此限度会影响到线路超载运行,则装修许可不予以通过。

(2)单元内所有强电线路必须穿KBG管,如有大弯度或不易弯管的地方必须穿铁质波纹管,强电线路必须与弱电分开敷设。

2、网络综合布线:
(1)单元内弱电箱含3大通信商光纤(电信、联通、移动),每条光速可达100M。

(2)租户单元内设计独立弱电机房时,请勿隔断到顶(离吊顶50CM以上),否则装修许可不予以通过(因需增加烟感及空调出风口,难以实现)。

(3)弱电线路必须与强电线路分开敷设,否则装修许可不予以通过。

3、消防(烟感、喷淋):
(1)园区交房时,烟感、喷淋布局已经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标准,单元内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拆动;装修前应向消防部门报备,须图纸审核合格获得消防意见书后方可施工。

提醒租户单位注意将增加设施更改及消防报备费用,请谨慎考虑消防设施更改;
(2)涉及消防设施更改的,请勿自行设计,由租户单位与园区指定消防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经该单位设计及消防报备后,方可向园区管理方申请装修许可;否则装修许可不予以通过。

(3)单元内喷淋头与喷淋头之间的距离控制在3.6米内,喷淋头离墙壁控制在1.8米内,实面积烟感每60平米应配置一个,单元内的单独空间必须要有烟感和喷淋或单独空间墙高与吊顶高度相差50cm距离。

4、空调系统技术参数:
(1)单元各台空调功率;
(2)涉及空调设施更改的,请勿自行设计,由租户单位与园区指定空调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经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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