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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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权属登记后会颁发房屋权属登记证,这是根据多⽅审核⽆误后做作出的法律⽂书,具有⼀定的法律效⼒,是法院也应当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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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上述权利产⽣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为。
权利⼈(申请⼈)为法⼈、其他组织的,应当使⽤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申请;权利⼈(申请⼈)为⾃然⼈的,应当使⽤其⾝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共同申请。
房地产⾏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权利⼈(申请⼈)可以委托代理⼈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权利⼈(申请⼈)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的有效证件。
代理⼈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申请⼈)的书⾯委托书。
房屋权属登记的类型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民政府根据需要,在⼀定期限内对本⾏政区域内的房屋进⾏统⼀的权属登记。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论权利⼈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有县级以上地⽅⼈民政府规定。
总登记、验证、换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开始之⽇30⽇前发布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验证、换证的区域;
(2)申请期限:
(3)当事⼈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4)接受申请地点;
(5)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竣⼯)或集体⼟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地上的房屋所进⾏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转移登记,是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转移后所进⾏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权利⼈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下列情形之⼀的所进⾏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包括,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变更的;房屋⾯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由权利⼈和他项权利⼈共同申请。
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地使⽤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等进⾏的房屋权属登记。
新建房屋的产权登记。
新建的房屋,申请⼈应当在房屋竣⼯后的3个⽉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地证明⽂件或者⼟地使⽤权证、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施⼯许可证、房屋竣⼯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件。
集体⼟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地上的房屋,申请⼈应当⾃事实发⽣之⽇起30⽇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地证明等有关⽂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由于各种登记也就有各种不同的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使占有、使⽤、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是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向房屋所有⼈核发的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利的证书;它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的法定凭证,权利⼈依发凭证⾏使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共有权证,是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核发,每个共有权⼈各持⼀份的权利证书,是《房屋所有权证》的附件,⽤以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的法定凭证。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推举持证⼈收执《房屋所有权证》。
其余共有⼈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具有同等法律效⼒。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有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持有的权利证书。
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或者典权⼈等其他项权利⼈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收执。
他项权利⼈依法凭证⾏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宅基地证,是指农村村民在集体⼟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地,经集体报送县(市)⼈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地⾏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地使⽤权登记并由县(市)⼈民政府颁发《集体⼟地使⽤证》。
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房屋部分产权证书,是指职⼯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
经登记核实后,发给《发给所有权证》,产别为“私产(部分产权)”,注记:“房改出售的标准价房,总价款:XX元,售房单位:XXXX,产权⽐例为:XX(个
⼈),XX(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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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房屋前权属的等级⼀般包括审查机关审查房屋所有权证是否真实以及房屋部分产权证,当证明这些材料⽆误后,才予以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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