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始制嫁娶与高禖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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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始制嫁娶与高禖之会
高禖之祀与高禖之会的演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在不断发展,因而高禖之礼和高禖之会这样重大的社会活动,也必然跟着发生变化。
高禖之祀用太牢一直没有改变,而受祀者却由一人增加到五人。
高禖之祀,开始时只祭祀媒神女娲。
母系氏族社会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以后,男人全面夺权,连媒神女娲也不能独享牺牲。
于是有了伏羲“始制嫁娶”之说,这就使高禖之祀顺理成章地增加了一个男性受祀者——伏羲。
灵魂说和重视祖先的习俗,又使商周各增加了一个受祀者。
商代增加商天子的女始祖简狄,即帝喾次妃,有娥氏女。
她参加高禖之会时,与崇拜玄鸟(燕子)图腾的氏族男子交合而生契。
商天子是契的后代,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故商天子以其女始祖配飨。
周代增加了周天子的女始祖姜螈,即帝喾元妃,有邰氏女。
她参加高禖之会时,与神尸(巫)共舞,舞而高兴而性交,遂生后稷。
周天子是后稷的后代,因神尸(巫)姓名不可考,故以姜螈配飨。
到金章宗明昌六年(1195年)祀高禖时,筑坛于景风门(都城南门)外,所祭祀之神为青帝、伏羲、女祸、姜螈、简狄(《金史·礼志二》)。
为什么又增加了一个青帝?《尚书纬》中说:“春为东帝,又为青帝。
”是把青帝祀为春神。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高禖之祀在仲春,所谓阴阳交通之时也,正是春神管辖的季节。
故又将春神青帝配飨。
高禖之会,是高禖之祀的组成部分,初兴起时,是一个诸事弗禁的男女大欢乐会,任何男女都可以参加。
进人父系氏族社会之后,由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对偶婚的“从妇居”,经过长时间激烈斗争,改变为“从夫居”即以男子为中心建立婚姻家庭。
特权,在母系氏族社会已经产生,体现为管权和支配权,父系氏族社会沿用而已。
私有财产却是父亲氏族社会建立家庭之后产生的。
私有财产和特权使私有观念逐渐加强,遂使拥有私有财产和特权的男人,有了一个隐隐约约的希望:把“我的私有财产和特权”传给“我的儿子”。
据古籍记载,炎帝时期,炎帝只有一妻,即莽水氏女日听谈,生
子临魁,生女瑶姬,过着“身亲耕,妻亲织”(《淮南子·齐俗训》)自食其力的田园生活。
炎帝死后,把部落联盟大酋长的职位传给了其子临魁。
五百年后,黄帝实行一夫多妻,“黄帝立四妃”,生五子。
黄帝多妻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儿子,以继承他的私有财产和特权。
黄帝死后,其孙颛顼继任部落联盟大酋长。
这对女人的性活动将产生莫大影响。
到帝喾时,已婚妇女参加高禖之会,已经有所顾忌。
帝喾元妃姜源参加高禖之会时怀上后稷,托辞是“履大人迹”的结果;次妃简狄参加高禖之会时怀上契,托辞是“吞玄鸟卵”的结果。
她们编故事哄骗丈夫,这本身就是顾忌的证明。
因为帝喾对于生育问题亦不甚了了,也就“姑妄言之姑听之”了。
夏禹要求“我的儿子”的思想,比较明确起来。
禹时,女子婚前的性生活仍然是自由的。
所以,禹治水至涂山(在今安徽省怀远县)时,娶涂山氏女名女娲(一作女娇);娶后隔二日而生子启,禹不把启当作自己的儿子。
禹日:“予创若时,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
予弗子”(《尚书·益稷》)。
禹在追求“我的儿子”。
当男人认识到“我的儿子”与“我的妻子”的密切关系之后,已婚女人便不能参加高禖之会了。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
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周礼·地官司徒·媒氏》)。
这是周代的情况。
自由自在参加高禖之会的,都是未婚男女。
有“夫家”的已婚男女,则不能够参加了。
战国秦汉时期,由于私有观念的加强和普及,由于儒家无性文化的兴起和得势,群众性的高禖之会已经不复存在。
楚怀王在云梦泽中的高唐之台,与巫山神女(女巫)的性交(宋玉:《高唐赋》),是诸侯祀高禖时的情景,并非民众之大会。
群众性的高禖之会,变成了天子帅后妃祀高禖以求子嗣。
《礼记·月令》中说:“仲春之月”,“玄鸟至。
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
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榻,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
”弓矢者,男子之事也。
向媒神献弓矢,意为求赐男儿也。
毛苌《诗训诂传》中说:“去无子求有子,
古者必立郊襟马”。
所谓“古者”,当指父系氏族社会开始之后。
母系氏族社会的高禖之会,没有“去无子求有子”的内容。
《月令章句》中说:祀高禖“盖为人所以祈子孙之祀。
”
《明史·礼志三》中说:“嘉靖九年(1530),青州儒生李时飓请祠高禖以祈圣嗣”。
就这样,高禖之会,由群众性的性交大会,逐渐变成了封建统治者祈求子嗣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