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一报告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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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一报告研讨
【摘要】“六书”理论,历代都有所研究,也一直争议不断。

近年来出土文献研究增多,文字起源尤其是汉字形体方面有了很大发展。

本文简单对历代学者关于“六书”理论研究加以归纳总结,辩证地看待“六书”的得失,并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说文解字》;六书;转注;假借
早在2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发现构造成字有六种类型——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六书”。

“六书”是六种构造汉字的方法,这种理论最早于春秋战国时期提出,例如:《左传·宣公十二年》:“夫文,止戈为武”。

《论语·颜渊》:“政者,正也”。

“六书”的名称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

乃教之以六义: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然其具体所指,未作说明。

“六书”细目始于汉代刘歆的《七略》。

后来班固和郑众
也分别列举了六书的条目:班固《汉书·艺文志》:“周官保氏掌养
国子,教之以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

”郑众注《周礼》,以为“六书”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然而也仅是列举名目,未作说解。

而许慎在《说文叙》中,对“六书”理论作了全面的阐述:“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

一曰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曰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此后至今,文字学者虽然对许慎“六书”的次第略有调整,对每书具体所指及其分合略有异义,但基本上都还是沿用了许氏的“六书”说。

后人关于“六书”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六书”命名与划界是否合理,这实质上涉及“六书”能否涵盖全部汉字,是否与汉字一一对应的问题;二是造字之法与用字之法的讨论,这实质是涉及“六书”是否处于同一范畴、同一层面的问题。

首先“六书”之间不容易划分清楚。

在《通志·六书略》中,郑樵提出了所谓“兼类说”。

段玉裁说指事是象形,又说两书不容混淆。

王筠分指事为正例一,变例八;“象形”区分为正例一,变例十;“会意”有正例十,变例十二等。

在给汉字具体分类时,更是各说不一。

如“齐”字,一般认为是象形,而会意也似乎有道理,王筠却又认为它应该是指事。

根本的原因就是分类的标准不同。

刘静在对传统“六书说”进行论评时谈到:“六书看不出汉字发展的轨迹……拘于《说文》,只是对文字进行平面的分类,缺乏历史发展的观念。

六书不能
解释所有的汉字。

”我比较赞同苏宝荣和李智先生的看法,他们说“对于典型的只包含一种造字方法的汉字,可以作对应的分析。

而对于蕴含多种造字方法的汉字,如有一种方式为主体,则可按主体归类;如其主体方式不明显,可只作分析说明,不必强行归类”。

此外,“转注”和“假借”也争论不休。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尤其“转注”,许慎在《说文》中只做了简单解释,在书中也未曾说明有哪一个字是“转注”。

因此,对“转注”的理解似乎模糊不清,有很多学者便针对此进行了自己的阐释,其中王力先生认为具有代表性的当属以下三种——江声认为同一部首的字都是转注;戴震认为转注就是互训;朱骏声认为转注就是词义引申,不另造字……总之对于“转注”该如何理解的争议可算是众说纷纭。

除此之外,自明代杨慎开始,首倡“六书”为“四体二用”说。

其后,清代著名学者戴震、段玉裁进一步全面论述了杨慎的观点。

作为“《说文》四大家”之一的王筠也力主此说,在《说文释例·六书总论》中指出:“四者为经,造字之本也;转注、假借为纬,用字之法也。

或疑既分经纬,即不得名曰‘六书’,不知六书之名,后贤所定,非仓颉先定此例,而后造字也。

”自此,“四体两用”说为多数人所接受,但争论却没有因此停止。

坚持“六书”是汉字造字的法则,并且对后代影响较大的是章太炎先生《国故论衡》中的“转注假借说”。

章先生的“转注”、“假借造字说”是指二者为汉字发展的规律,是从动态的角度。

实际上,“四体两用”之“用”也是处于动态层面。

对此,苏宝荣先生和李智先生总结说“我们不妨称所谓‘六书’造字说为反映语言与文字关系的包含不同层面的广义造字说,称‘四书’造字说为专门说明汉字形体结构的狭义造字说,而戴、段提出
‘四体两用’说,不失为‘快刀斩乱麻’的做法。


由于传统“六书”说存在分类界限和涵盖范围的争议,特别是难以说明小篆以前古文字的构型规则,现代学者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汉字构形理论进行了新的探索,如古文字学者提出的“三书说”。

“三书说”最初由唐兰先生提出,其后陈梦家先生在1956年
出版的《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在对唐兰先生有所批评的同时,提出了自己新的“三书说”。

裘锡圭先生对陈氏的“三书说”给予肯定,并进而提出新的“三书说”。

后来又有人针对前人提出了不同看法。

苏宝荣先生评价“三书说”时认为其也有不够准确的地方。

前文对“六书”说的来龙去脉及其引发的一系列讨论有了一个
简单说明,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六书”存在争议,为何要持续使用呢?我想,其一,从许慎的角度来说,碍于当时的古文史料缺陷,他可能无法看到文字形体变迁的具体过程,许慎只是隐约觉得汉字有发展先后,但他的发展观念是笼统的,许慎依据当时的小篆来划分,自不为错。

其二,“转注”和“假借”的问题,从“结果”上来看依然是造字或造词,都是为了适应需要表达新的意义,从包含多个层面来说,“六书”可以算作广义的造字法。

其三,人文学科不能完全用科学方法来说明,造字法也无法一一对应每一个汉字,若从根据典型或多数字归纳了“普遍性”这一角度来说,“六书”属于基本规则,作为奠定的一个汉字构形基础来看,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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