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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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3 页第1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1 总则对在用制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最大的困难是导出容器和系统内的介质进行内部检验及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由于使用单位设备少,技术力量弱,如导液,不仅费用高,耗时长,且易引起环境污染,一般单位难以承受。

由于制冷设备中高压部分如贮液器、冷凝器、氨油分离器、集油器等在正常工作温度时其工作压力一般在1.6Mpa 以下,低于其设计压力,低压部分如氨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低压循环贮液器等在正常工作温度时其工作压力一般不超过0.6Mpa,远低于其设计压力,安全系数较大。

另外一般情况下介质对容器内壁腐蚀很小,因此在全面检验时可在不向系统外导液的情况下进行。

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二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这一规定在制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中有一定的困难,鉴于这一原因,制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可由检验员确定用合适的无损检测代替耐压试验和内部检验。

2 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4)GB150《钢制压力容器》;(5)GB151《管壳式换热器》;(6)JB/T4750《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7)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3 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3.1 使用单位在检
验前应做好下列工作3.1.1 容器检验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2)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 以上的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3 页第2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手架设置安全护栏);(3)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4)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5)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6)全面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7)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3.1.2 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3)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使用登记证;(5)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6)历次全面检验报告;(7)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8)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3.1.3 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
人员和相关人员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3.1.4 依据检验单位的提出的检验辅助要求,提供检验辅助。

3.2 检验单位在检验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3.2.1 在签订协议中明确以下要求:安全附件的校验,使用单位应按照《容检规》的相关规定实施校验。

3.2.2 检验人员应审查2.1.2 条规定的资料,必要时到使用单位现场了解容器的具体情况。

其中(1)至(3)款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在以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3 页第3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审查的重点是历次检验中发现的缺陷及处理的情况,尤其要注意已检出而未消除的,需观察的缺陷记录。

3.2.3 编制检验方案检验人员应根据资料审查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一、二类压力容器一般应编制通用检验方案,三类压力容器或有特殊工况的压力容器应逐台编制检验方案。

检验方案经压力容器检验责任工程师审核,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实施。

检验方案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容器概况及工艺参数;(2)方案编制依据;(3)检验项目及相应技术标准;(4)主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5)检验程序;(6)安全管理;(7)检验、检测人员。

3.2.4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安全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对参与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自觉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规定。

3.2.5 检查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3.3 检验员在检验前必须熟悉检验方案,并查看 2.1.2 条
所述的资料。

3.4 检验程序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检验。

检验中检验方案有检验项目增加或减少;检验范围扩大或缩小,并对检验结论有影响时,检验人员应及时告知检验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使用单位。

3.5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检验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采用其他有效的检验检测方法。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3 页第 4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 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3.5.1 宏观检查。

宏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容器安全使用要求。

3.5.1.1 外部检查(1)容器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以肉眼或5~10 倍放大镜检查裂纹。

(2)外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3)紧固螺栓;(4)排放、排污装置;上述项目以发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为重点,无法进入内部的容器应使用内窥镜或其他方法进行检查。

3.5.1.2 结构检查(1)封头与筒体的连接;(2)开孔与补强;(3)角接;(4)搭接;(5)布置不合理的焊缝;(6)封头或管板;(7)法兰;(8)排污口。

上述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再检时,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3.5.1.3 几何尺寸(1)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棱角度;(2)焊缝余高、角焊缝的焊缝厚度及焊脚高度;(3)同一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4)封头表面凹凸量、直边高度和直边部位的纵向皱折;(5)不等厚板(锻件)
对接接头未进行削薄或者堆焊过渡的两侧厚度差;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 3 页第 5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上述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再检时,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3.5.1.4 保温层、隔热层检查保温层的破损、脱落、潮湿、跑冷;外保温层一般应拆除,拆除的比例、部位由检验人员确定。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保留外保温层:(1)外表面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2)外部环境没有水浸入或跑冷;(3)对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抽查,未发现裂纹等缺陷;(4)壁温在露点以上;(5)有类似的成功使用经验。

3.5.2 壁厚测定测定位置应有代表性,有足够的测定点数.标明测定点示意位置,异常测厚值点、最低点应定位。

对非正常部位进行“定点”测厚,并对定点部位在测厚部位图上明确标明测厚点的坐标尺寸。

非正常部位指下列情况之一:(1)容器壁厚最薄处;(2)表面宏观检验查出的缺陷已进行打磨处;(3)发现严重腐蚀部位及冲刷凹陷处;(4)错边及棱角度较严重的部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测厚:(1)液位经常波动的部位;(2)易受腐蚀、冲蚀的部位;(3)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易变形及磨损部位;(4)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5)接管部位;(6)检验报告中规定的监控测厚处。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3 页第6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 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3.5.3 表面无损检测(1)对容器外表面对接焊缝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检测长度不少于每条焊缝的50%:若在检测中发现裂纹,检验人员应扩大检测比例;如扩检中仍发现裂纹,则应对全部对接焊缝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2)应重点检查:应力集中部位、变形部位,异种钢焊接部位、T 型焊接接头、其他有怀疑的焊接接头、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和易产生裂纹的部位。

(3)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4)铁磁性材料表面优先选用用磁粉检测。

3.5.4 埋藏缺陷检测3.5.
4.1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部位,应进行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方法抽查,必要时相互复验。

检验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抽查比例以及是否采用其他方法复验。

(1)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2)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检验人员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的部位;(3)错边量和棱角度超标的焊缝部位;(4)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5)承受交变载荷设备的焊接接头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6)因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表面检查的外表面焊接接头;(7)用户要求或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已进行过此项检查的,再检时,如无异常情况,可不再复查。

3.
5.4.2 应注意超声检测和射线检测的对缺陷形状的敏感性,优先采用超声检测。

当使用射线检测时,应采用超声检测方法抽检复验。

3.5.5 材质检验(1)对材质不明者按下述原则处理:对无特殊要求的容器,按Q235 钢进行强度校核。

对第三类压力容器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必须查明材质。

(2)检查主要受压元件材质是否劣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硬度测定、化学分析、金相
检验或者光谱分析或等方法,予以确定。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3 页第7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 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3.5.6 安全附件检验3.5.6.1 压力表压力表应符合《容规》第160~163 条的规定。

3.5.6.2 安全阀(1)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按《容检规》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和调校。

校验合格后,应打上铅封,出具校验报告后方可使用。

(2)要求在线校验时,必须符合《容检规》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中的有关前提规定。

4 结果的处理结果的处理包括对容器强度的校核、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

4.1 强度校核4.1.1 根据《容检规》的强度校核原则进行强度校核:4.1.2 无任何出厂技术资料,首次全面检验时应进行强度校核。

4.2 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汇总,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确定压力容器的下次检验周期。

5 记录和报告5.1 记录检验人员检验时必须有记录,记录应当详尽、真实、准确,记录包括《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原始记录》。

5.2 报告(1)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该及时汇总并审核检验原始记录,若检验合格, 因设备使用需要,检验人员可在报告出具前,首先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将检验初步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2)检验发现缺陷,检验人员需要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应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2)》,将缺陷情况通知使用单位。

并通知发证机构,整改合格后,再出具检验报告;(3)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项目组应
当及时出具《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或《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检验方案文件编号:JSTJ(SZ)-FA-010 共3 页第8 页标题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案第1 版实施日期:2006 年07 月15 日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6 资料归档(1)检验协议书;(2)检验方案、大纲等;(3)检验过程中有关的来往文件、信函等资料;(4)JSTJ-XZBS-02-14-01-1.1(SZ01~19)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原始记录;(5)JSTJ-XZBS-02-14-02-1.1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6)JSTJ-XZBS-02-14-05-1.1(SZ)压力容器年度检查记录;(7)JSTJ-XZBS-02-14-05-1.1 (SZ01)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8)JSTJ-XZBS-02-14-03-1.1(SZ)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9)JSTJ-XZBS-02-14-04-1.1(SZ)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

7 相关文件(1)JSTJ-CX-01(SZ)文件控制程序实施细则(2)JSTJ-CX-02 记录控制程序(3)JSTJ-CX-12(SZ)检验工作程序实施细则(4)JSTJ-CX-16(SZ)安全管理程序实施细则(5)JSTJ-CX-17(SZ)质量控制程序实施细则(6)JSTJ-CX-29(SZ)检验报告和证书控制程序实施细则(7)JSTJ-XZ-02-1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用工艺(8)JSTJ(SZ)-GD-019 检验案例管理规定编制: 华俊审核: 杨学锋批准: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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