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治理区及土地复垦责任区治理方法编写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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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治理区及土地复垦责任区
治理方法编写范例
第一节治理区及矿山土地复垦责任区确定原则及方法
1、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和预测结果,进行治理区的确定。

2、治理区的确定要与矿业生产相协调,应治、可治场地必须治理。

3、根据总体治理方案的治理进度安排,本分期治理内容尽量与总体治理方案的近期治理相结合。

第二节治理区及矿山土地复垦责任区确定及分区评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治理区域范围包括已存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区域及本期开采区、矿业活动的影响区域。

×××矿矿山开采影响的区域有:井口工业广场、废石场、炸药库、雷管库、选矿厂、尾矿库及矿区道路在等
结合矿山采掘计划及矿山实际用地,1号井口工业广场及1号废石场和办公生活区位于矿区外围且在矿山建设过程中破坏了原有地形地貌,其余场地在以后的矿山开采过程中还要继续使用。

所以本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及土地复垦责任区拟定为办公生活区周围空地和1号井口工业广场及1号废石场及其周围所破坏的场地及已治理废弃废石场部分需要采取补苗绿化措施的地区。

本期治理区总面积5470m2,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

治理内容:
1、1号平硐进行封堵
为防止1号平硐坍塌采用浆砌石满硐封堵5m和废渣满硐回填10m。

2、1号废石场边坡底脚周围砌筑挡土墙
1号废石场位于1号工业场地外围,处于谷口地段,堆高10m,堆积方量4508m3。

由于废石堆积相对较松散,为防止发生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1号废石场边坡底脚周围砌筑长90m,宽0.5m,高1.2m浆砌石挡土墙。

3、1号井口工业广场及1号废石场总面积1350m3,平均整平0.2m,机械整
平270m3,恢复植被,种植带土球油松。

4、植被恢复
治理区内除建筑物和道路外其余场地已废弃,本期设计对剩余空地进行治理,治理面积为6670m2,种植油松1670棵,已治理废弃废石场补栽130棵,共计植树1800棵。

根据现场调查及废弃废石场植被恢复经验,治理区废石渣料直接整平就可达到油松生长条件,因此本期对该场地治理不进行覆土,直接恢复植被。

第三节治理区及矿山土地复垦责任区适宜性等级评价
一、评价原则、依据
土地复垦适宜评价是一种预测性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土地权益人愿意的前提下,根据原地类、土地损毁情况、公众参与意见等,在经济可行、技术合理的条件下,确定拟复垦土地的最佳利用方向(应明确至二级地类),划分土地复垦单元。

一般的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是根据土地针对这类特定利用方式是否适宜,如果适宜,其适宜程度如何,做出等级评定。

土地复垦适宜评价在复垦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确定损毁土地的复垦利用方向的前提和基础,为合理复垦利用损毁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土地复垦的盲目性。

土地复垦适宜评价是复垦方案中可行性分析的主要内容,在方案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包括:为最终复垦方向的确定提供决策依据;为复垦技术的选择提供参考;为因地制宜地制定复垦标准提供依据;通过参与式评价,是土地复垦更加民主、公开。

1、评价原则
(1) 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协调。

(2) 因地制宜,农用地优先的原则。

(3) 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相结合原则。

(4) 主导限制因素与综合平衡原则。

(5) 综合效益最佳原则。

(6) 动态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

(7) 经济可行与技术合理性原则。

2、评价体系
采用二级评价体系,分为适宜类和适宜等级,适宜类分适宜和不适宜,适宜等再续分为一等地、二等地和三等地。

3、各评价单元适宜性等级评定指标的选择
评价指标的选择应考虑对土地利用影响明显而相对稳定的因素,以便能够通过因素指标值的变动决定土地的适宜状况。

评价指标选择的原则:
(1)差异性原则;
(2)综合性原则;
(3)主导性原则;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
(5)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单元的划分
通过分析,本项目进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时划分评价单元时以土地损毁类型、土地损毁程度、限制性因素和人工复垦措施等为划分依据。

矿区损毁土地分为办公生活区的压占地,划分1个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的划分见表4-2。

表4-2 评价单元划分情况表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指标
1、评价方法
目前常见的适宜性评价方法主要有极限条件法、多因素模糊综合法、指数和法与极限条件法结合。

以上三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多因素模糊法中涉及的因子和因素具有很大的模糊性,用传统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评价时,难以得到正确的评价结果;指数和法与极限条件法相结合的方法在某一因子达到很强烈的限制时会严重影响评价单元对于所选定用途的适宜性。

由于矿山土地复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限制性因素的改进,使其更适宜作物的生长,因此本方案使用极限条件法进行
评价。

极限条件法是基于系统工程中“木桶原理”,即分类单元的最终质量取决于条件最差的因子的质量。

模型为:
)
min(ij i Y Y (式4-1)
式中:Yi 为第i 个评价单元的分值;Yij 为第i 个评价单元中第j 参评因子的分值。

2、评价指标
根据我国土地复垦技术行业标准,结合各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建立适合本矿山的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标准。

主要依据的标准有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在具体的标准确定过程中还考虑了复垦区所处的环境状况。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相对应,本方案采用极限条件法的评价标准见表4-4。

注:表4-4中,1级表示土地属性最适宜其用途,2级表示较适宜,3级表示一般适宜,N表示不适宜。

根据以上叙述及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将土地适宜性分为四级评定。

(1)耕地适宜性等级:1:耕地最适宜区,2:耕地较适宜区,3:耕地一般适宜区,N:耕地不适宜区。

(2)林地适宜性等级:1:林地最适宜区,2:林地较适宜区,3:林地一般适宜区,N:林地不适宜区。

(3)草地适宜性等级:1:草地最适宜区,2:草地较适宜区,3:草地一般适宜区,N:草地不适宜区。

根据各参评因子对各类土地利用适宜与否程度确定出临界指标。

这些指标是从对该类土地的正常合理利用的角度制订,也即表明在该利用类的情况下,土地上的经济活动能正常进行,获得效益而土地资源本身又不致遭到损毁,可永续利用的临界指标。

四、适宜性等级评定
1、各评价单元的土地质量状况
经损毁状况预测与实地资料相结合,宁城县新隆多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矿复垦土地各参评单元的土地质量状况如表4-5。

表4-4 复垦土地各评价单元土地质量
2、评价结果
将各复垦土地评价单元的土地质量状况(表4-5)分别与复垦土地主要限制因素的农林牧等级标准对比,得到待复垦土地的农林草适宜性评价分因素明细
表,见表4-5。

表4-5 待复垦土地的农、林、草适宜性评价分因素明细
以限制最大、适宜性等级最低的土地质量参评项目决定该单元的土地适宜性等级,并参照评价原则得出评价结果,受损毁的土地林地与草地的适宜性较高,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适宜性评价结果,综合考虑与周围地类的一致性,选择适宜的复垦方向。

最终待复垦土地复垦方向利用表见表4-7。

表4-6 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及最终复垦方向
3、适宜性评价结果说明
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分析,可得到项目区的复垦方向,综合土地复垦的方向和模式,根据现场踏勘,广泛征求当地村民小组和居民意见,结合采区的生态环境特点、植被类型,参考周边矿区矿井治理经验。

根据上表4-7,通过对各单元地块的面积进行量算,可对复垦后的土地地类的面积进行统计,如下表4-8:
表4-7 复垦后土地地类及面积统计表
第四节治理区及矿山土地复垦责任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一、矿山土地复垦责任区土资源平衡分析
土源平衡分析主要是指对用于复垦的表土的供需分析。

表土是指能够进行剥离的、有利于快速恢复地力和植物生长的表层土壤或岩石风化物.是土地第一生产力的重要基础,能使矿区复垦具有重大的灵活性。

根据调查,矿区内及其附近区域均为基岩山区,土源稀少,沟谷内有部分土源,均被灌木植被覆盖,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资源不平衡。

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本期复垦工程设计为直截种植带土球的油松。

二、矿山土地复垦责任区水资源平衡分析
本矿区复垦责任区内各复垦单元较小,复垦地块较小,但复垦后的利用方向主要为林地,不需要人工灌溉,只需天然降水补给即可,因此复垦后不考虑新增灌排设施,仅在种树时需要对场地进行浇水。

本期树种选油松,种树1800棵,根据施工经验,每种百棵油松需水量是2.0m3,本期种树需水量为36m3。

根据现场调查矿区西侧1号斜井有矿坑疏干水排出,日涌水量30m3/d,因此,本项目水源充足,完全能满足植被恢复用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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