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公
共服务中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4.08
•【字号】涪陵府办发〔2015〕68号
•【施行日期】2015.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公共服务
中心的通知
涪陵府办发〔2015〕68号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促进规范化运行,搭建优质高效的基层政务服务平台,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创建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均可申请创建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名额不限,经考评验收达95分及以上的予以授牌。
二、验收标准
总体要求是实行人性化服务、保姆式引导、时限内办结,达到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质量目标化,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一)申报
各乡镇街道对照创建标准完善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并开展自评,于2015年9月底前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申请参与评选。
(二)验收
2015年11月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质监局、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组成联合考评组,采取现场查看、资料查阅、民意测评等方式,对各申请单位进行考评验收。
(三)命名
验收结果报区政府同意后,授予“涪陵区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质监局、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自荐、申报和考评等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对推荐结果负责,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工作纪律。
要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组织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把群众公认为优秀的公共服务中心评选出来。
评选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标准、程序操作,不弄虚作假。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参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候评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促指导。
创建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评选标准,强化督促指导,查
找本地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动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
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强化硬软件建设,建立完善规范运行的各项工作标准。
附件:1、涪陵区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评选标准
2、涪陵区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附件1
涪陵区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评选标准
1 场地设施标准化(20分)
1.1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实行敞开式、柜台式办公,大厅办公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10分)
1.2服务大厅整洁明净,美观大方,无污水污物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环
境卫生、空气质量符合国标GB/T 18883、GB/ T 19085的规定。
(3分)
1.3大厅布局合理,窗口按服务功能和内容进行分区,设置醒目、统一、便于识别的窗口标牌、引导标识以及告知性标识,对群众提供服务引导和提示,图形符号符合国标GB/ T10001.1的规定。
(3分)
1.4设施配备齐全,有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资料夹、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充分满足办公需要,有咨询服务台、群众休息座椅、饮水机、空调、电子显示屏、信息公示栏等便民服务设备,充分满足服务需要。
(4分)
2 职能职责标准化(20分)
2.1事项进驻到位。
涉及社会保障、民政救助、计划生育、农房建设、涉农补贴的全部事项,必须在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其余事项根据实际按需进驻。
(8分)
2.2充分授权窗口。
在集中办理事项中,由乡镇(街道)本级批准的事项,只需书面审查的简单事项,要授权窗口全权办理,其余事项做到“一窗受理、一门进出”,禁止“双轨运行”、“两头受理”。
(5分)
2.3实行代办服务。
受理后需要送回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送达;需要审查后报送区级部门核准的事项,由窗口单位负责全程代办,禁止让办事群众“多头跑”。
(5分)
2.4开展拓展服务。
紧扣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政策宣传、文件查询、农业科技、劳动就业、法律援助、群众接访、公共收费等便民利民服务,原则上不得少于两项。
(2分)
3 工作制度标准化(20分)
3.1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对入驻单位及窗口的管理,建立领导轮值、佩证上岗、AB角岗位、服务承诺、学习教育等制度,管理顺畅、运转协调。
(4分)
3.2服务办理规范:按简单事项即时办理、一般时限承诺办理、上报事项全程代办的原则,分别编制每项集中办理事项的操作规程,明确其名称、主体、依据、材料、程序、时限和收费并对外公开。
(4分)
3.3服务提升规范:建立信息公开、咨询引导、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深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
(4分)
3.4服务行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用语等规范,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形象好。
(4分)
3.5服务监督规范:加强对入驻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岗位问责、举报投诉等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服务。
(4分)
4 服务质量标准化(20分)
4.1服务效率:本级办理事项平均时限不多于1个工作日,审核上报事项平均时限不多于3个工作日。
(5分)
4.2群众满意度:通过办事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0分)
4.3工作成效: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功经验,被区委、区政府表彰,被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5分)
5 组织保障标准化(20分)
5.1成立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窗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明确1名中层及以上干部担任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配备1-2名工作人员协助中心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8分)
5.2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每年至少召开3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公共服务中心工作。
(4分)
5.3落实工作经费,经费投入充分保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需要。
(4分)
5.4将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对窗口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
(4分)
附件2
涪陵区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