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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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维码追溯管理制度
⽬的:建⽴兽药⼆维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农业部实施监管兽药的⽣产⾏为符合规定要求。

规范⼆维码兽药⽣产采集和传输实时信息上报⼯作。

适⽤范围:适⽤于兽药的各环节:⽣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兽药⼆维码信息采集传输进⾏操作与控制;对兽药⽣产实时信息上传进⾏操作与控制。

责任者:质量管理部、⽣产部、营销部
正⽂:
1、为确保列⼊农业部⼆维码追溯范围兽药的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210号《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兽药指所有我公司具有农业部核发的批准⽂号的产品。

3、由质量管理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兽药⼆维码追溯管理⼯作和兽药⽣产信息上报⼯作的管理。

成品库保管员负责⼆维码追溯兽药的验收,发货扫码。

4、公司质量管理部QA负责对赋码兽药进⾏⼆维码信息采集和上传。

5、进库兽药⼆维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5.1兽药⼆维码信息采集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扫描;拆箱商品以中包装或最⼩销售包装为单位逐⼀扫描。

5.2扫描信息须确认⽆误后,进⾏上传,当⽇采集的信息须当⽇查询验证上传成功。

若因国家监管⽹原因不能及时出库复核上传,可按系统提⽰查询或等候再传,确实不能上传,应做好记录。

若因计算机、扫描等设备和技术操作等问题不能上传,报质量管理部和⽣产部处理。

6、出库兽药⼆维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6.1仓库出库⼈员负责出⼊库兽药的质量检查复核⼯作,并对赋码兽药进⾏⼆维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销。

6.2出库兽药⼆维码信息采集⽅式按5.1执⾏。

6.3扫描信息须与⽤户信息相关联并确认⽆误后,再通过专门的⽹络平台进⾏上传,当⽇采集的信息须当⽇查询验证上传成功。

7、⽣产⼈员、仓库管理⼈员在⽣产、运输、贮存时应保护好兽药包装上的⼆维码标识。

8、⽣产部和仓库应建⽴扫描设备等设施的管理规定。

9、本公司国家兽药⼆维码追溯信息上传⽹络平台密钥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管理、使⽤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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