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水利基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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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实现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促进全市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近年来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编报情况,现就组织实施2012年度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做以下申报说明:
一、市级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参照省级水土流失治理补助标准,2012年度市级水利基金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总投资补助标准按30万元补助;保土耕作、坡改梯工程措施每亩补助700元;水保林、经济林措施由于与苗木大小、株距宽窄等因素有关,酌情予以补助;封育治理每公里护栏补助元;谷坊、淤地坝等水土保持措施酌情补助;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参考2012年度市级小水项目申报指南标准;其它治理措施酌情予以补助。
二、市级水利基金水保项目申报条件
各区县在确定项目时,应选择并上报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
1、所选项目应坚持科学发展观,着重秦岭北麓和秦岭西南源区的水土流失治理,着重全市生态环境建设;
2、项目布局上能够突出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能够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3、市上补助资金属项目导向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区群众投劳折资解决;
4、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建设管理责任到位;
5、上一年度中、省、市级水土保持项目完成较好的县区;
6、每区县上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三、项目申报的依据和原则
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应坚持以下原则:
1、优先治理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的区域。
在项目计划上,优先选择水土流失严重,自然条件恶劣,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并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坡改梯、保土耕作等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的实施,能够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起到水土保持作用,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2、优先治理集中连片易成规模的区域。
在项目布局规划上,能够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集中连片,成片治理,不断扩大治理范围,保障建一片成一片。
3、优先治理水源地上游存在水土流失的区域。
在项目计划上,要通过水土流失治理,涵养水源,保障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需要。
4、为保障水土流失治理成果而配套修建的农田水利工程项
目。
通过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满足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经济林、水保林、基本农田、保土耕作区域抗旱灌溉的需要。
5、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申报项目的规模。
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考虑各区县建设重点、现有水保项目现状,建设能力和条件确定申报规模。
五、项目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1、项目申报的程序。
①以项目申报主体为单位申报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区县级水土保持工作站;②由区县水利、财政部门,按照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总规模和申报原则,组织筛选和确定年度实施项目一式三份报市水务局;③市水务局、财政局根据各区县项目申报质量,参照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确定实施项目及资金规模,并下达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下达后,需按期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水利、财政部门组织审查并批复后即开始实施。
2、申请项目所需材料:
区县申报文件及项目标准文本。
七、项目申报要求。
各区县水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同时要尽快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组织安排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
各区县务必于2012年3月31日前按申报规定上报市水务局农水处(联系人:王敏电话:86787411;邮箱:wangmin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