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归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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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调归卷管理制度
篇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
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
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档案调归卷管理制度)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
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
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
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
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篇二:综合部档案文件归卷条目
篇三: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销毁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3.文件的收集
3.1 公司需收集文件的范围: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
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内容包括:
3.1.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3.1.2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1.3 公司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的来往信件、合同、协议。
3.1.4 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纪要、决定等;
3.1.5 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算、决算及工作总结;
3.1.6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
3.1.7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1.8 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3.1.9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3.1.10 公司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以及公司对外交流的文件、协议、报告等;
3.1.11 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3.1.12 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
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3.1.13 公司的历史变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3.1.14 公司制定的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3.1.15 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解雇(职)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3.1.16 公司员工档案转移的介绍信及存根;
3.1.17 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3.1.18 公司重大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3.1.19 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文件;
3.1.20 各项目完成后专业图文的最终版本电子版,最终定稿版硫酸图、总院图审批复稿件。
4.立卷归档
4.1 文件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4.1.1 平时归卷
4.1.1.1 各专业都要建立健全个专业的文件、图书等材料,
由各部专业集中统一保管;
4.1.1.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文件材料的编号类别;
4.1.1.3 文件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后归档;
4.1.1.4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5.档案保管
5.1 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5.2 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5.3 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5.4 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6.档案借阅
6.1 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
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6.2 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6.3 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6.4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6.5 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6.6 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7.档案销毁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
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8.档案保密
8.1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8.2 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8.3 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