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请销假制度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请销假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党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
工作人员)。

第二章请假类别、期限和程序
第三条请假类别:
1. 事假:工作人员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 病假:工作人员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可请病假。

3. 婚假: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享受婚假。

4. 产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5. 丧假: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去世的,可请丧假。

6. 在职学习: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参加在职学习的,可请在职学习假。

7. 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8. 健康休养假: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需要休养的,可请健康休养假。

第四条请假期限:
1. 事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
工作年限满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

超过规定假期的,可用当年
的年休假冲销。

2. 病假:工作人员请病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

对因病半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
工作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参加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组织的伤病残等级鉴定,符合因病提前退休(职)条件的人员,可办理退休(职)手续;不符合退休(职)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3. 婚假、产假、丧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4. 在职学习、带薪年休假、健康休养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五条请假程序:
1. 工作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
原因、时间及工作安排。

2. 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向分管领导报告。

3. 请假申请经批准后,工作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工作有人替代
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

4. 请假期间,工作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单位的工作需要。

5. 请假到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

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
视为旷工。

第三章假期待遇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批准的病假期内,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
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19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自觉履行请销假手续。

对无视组织纪律,无故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超假不归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请销假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
在岗情况进行查岗,确保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工作人员请销假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请销
假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扣减相应绩效工资,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影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