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I-QPC4.1-6
版号:A
保安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 1 页共 1 页
保安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为保证物业安全及延长监控摄像系统使用寿命,发挥其正常功能,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二、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班检查修复。

三、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机电班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四、机电班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五、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六、录像带标识清楚,保存一周,无可疑情况发生的可重复录像。

值班保安严格按照一天一盒带的录像顺序摄录。

七、保安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告知客户爱护监控系统,对损坏行为追究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