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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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15
•【字号】粤保监寿险[2008]53号
•【施行日期】2008.0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53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人保寿险粤发[2008]2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该中心支公司须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三、核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9号人保大厦1楼大厅东侧营业厅、13楼和20楼。
四、核准吴利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陈小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请持本文及业务经营范围授权书及时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