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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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语言文字信息宣传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语言文字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语办[2018]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8.01.02
【实施日期】2018.0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陕教语办〔2018〕1号)
各市教育局、语委,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语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语委,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近日,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对陕西语言文字网进行了改版升级,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
新改版的陕西语言文字网(http:
///jynews/yuyanwenzi/)属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专题页面,面向全省开展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培训测试、工作交流等宣传工作,并提供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
为提高陕西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新媒体在语言文字
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环境,现就加强全省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识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各有关部门要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宣传推广语言文字工作成果与经验,注重宣传解读社会关注的语言文字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学校墙报、标语、课堂教学及学生社团活动,加大对师生的语言文字宣传,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兴趣、学习习惯和人文情操。
二、加强管理,推进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管理,指派专人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遴选一批热爱语言文字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语言文字功底,熟悉语言文字业务和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具备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有较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