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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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限
关于复议、诉讼期限的探讨
个人理解总结,欢迎各位大虾拍砖
近日,在论坛看到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复议、诉讼期限的时限的帖子,发现自己对部分法律、法规的复议、诉讼期限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因此就继续看了看相关书籍和在网上查找了相关理论,梳理一下,得出如下结论:
一、一般案件的复议期限为六十日,诉讼期限为三个月。

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特殊的期限。

诉讼期限,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都规定了十五天的诉讼期限,因此诉讼期限为十五天,而非三个月。

《商标法》中只规定了当事人诉讼期限,没有规定复议。

但根据复议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所以我们在告知当事人时也要一并告知其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复议,而不能只告知诉讼权不告知复议权。

依据工商法字(2002)第256号:你局《关于违反<商标法>行政处罚相对人是否享有复议申请权的请示》,(辽工商[2002]34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对此不服的,既可以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何这里的复议时限为十五日,但现在执行却是六十日呢?类似的还有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因为《复议法》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

《广告法》是1995年2月1日施行的。

可见广告法关于复议的规定与复议法不一致的要以复议法为准。

因为《复议法》第四十二条:
“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


四、关于复议前置的问题。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广告管理条例》等都有复议前置的规定,因此有复议前置要求的,应该先复议,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的法院不应立案。

五、如果当事人既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又违反《商标法》,那诉讼期限是三个月还是十五日呢?
这个可以表达为:1、三个月,因为这样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分别表述。

无照行为、三个月,商标侵权,十五日。

综上所述,一般决定书都可以写六十日复议,三个月诉讼。

但《广告法》、《商标法》的诉讼期是十五日。

而复议前置的应该适用复议前置规定。

强制措施一览表
序号违法行

强制措施
及对象
法律法规
依据
措施
期限
备注
1侵犯商
标专用
权查封或扣
押侵权物

《商标法》
第五十五
条第一款
第四项
包括涉案
商品、工
具、原材

2假冒他
人注册
商标。


自使用
知名商
品特有
名称、包
装、装潢
造成误
认的。


自使用
他人企
业名称、
字号、等责令暂停
销售
《反不正
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
第一款第
三项
1、要有书
面文书
2、擅自拆
封可按第
二十八条
处罚查封扣留
相关财物
《安徽省
反不正当
竞争条例》
第二十一
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个

被检查财
物有可能
被转移、
隐匿、销
售的
引人误认的。

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表示的
3 销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等
查封或者扣押 《产品质量法》第十
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擅自拆封可按第六十三条处

4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未取得许可证照、或者取得许可证照、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
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
定要求的
产品,违法
使用的原
料、辅料、
添加剂、农
业投入品
以及用于
违法生产
的工具、设
备;查封存
在危害人
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
重大隐患
的生产经
营场所。

定条件、
要求从事
生产经营
活动或者
生产、销
售不符合
法定要求
产品的;
销售者没
有建立产
品进货台
账的;

无照经
营查封、扣押
相关合同、
票据、张簿
及资料
《无照经
营查处取
缔办法》第
九条第一
款第四项
15日
(经
批准
延长
15
和无照经
营相关的查封、扣押第五项专门用于
相关、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日)从事无照
经营的
查封场所第六项危害人体
健康、重
大安全隐
患、危害
公共安
全、破坏
环境资源
等情况。

6登记保
全违法
证据先行登记
保存
《行政处
罚法》第三
十七条第
二款
7日

传销行
为查封、扣押
有关合同、
票据、帐簿
等资料
《禁止传
销条例》第
十四条第
一款第四

30日
(经
批准
延长
15
查封、扣
押物品,
经核实属
于传销行
为的应当
依法没收查封、扣押第五项
产品(商品)、工具、原材料等
财物日)并处罚
款;逾期
未作处理
的,视为
解除;违
反本条例
查封、扣
押物品造
成损失
的,应当
赔偿。

查封经营
场所
第六项
查询账户、
及有关会
计凭证、帐
簿、对账单

第七项
申请司法
机关冻结
资金
第八项
8违法直
销行为查封、扣押
相关企业
与直销活
动有关的
材料和非
法财物
《直销管
理条例》第
三十五条
第一款第
四项
构成违法
直销行为
处以罚款
9侵犯奥
林匹克查封或扣
押相关物
《奥林匹
克标志保
有证据证
明属侵权
标志专用权品护条例》第
十一条第
二款第四

物品
10 侵犯世
界博览
会标志
专用权查封或扣
押相关物

《世界博
览会标志
保护条例》
第十条第
一款第四

有证据证
明属侵权
物品
11 无照经
营互联
网上网
服务查封场所、
扣押专用
工具和设

《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

没收违法
所得、工
具、设备
并处罚款
12 未取得
或伪造、
冒用生
产许可
证查封或扣
押违反条
例销售列
入目录产

《工业产
品生产许
可证管理
条例》第
三十七条
第一款第
有证据表

三项
13 对需要
认定的
营业执
照可以临时
扣留
《公司登
记管理条
例》第六十
五条
不得
超过
10天
公司登记
机关
14 拆卸报
废机动
车查封《报废汽
车回收管
理办法》第
十八条
未取得资
格认定
15 侵犯特
殊标志
专用权《特殊标志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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