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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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结核病防治
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克政办发[2005]15号
【发布部门】克拉玛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4.04
【实施日期】2005.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
知
(克政办发〔2005〕15号)
《克拉玛依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5年4月4日
克拉玛依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十分重视,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结核病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1年10月,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提出了以后十年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原则、目标、措施和组织保障等内容。
2003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遏制结核病在我市的流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自治区、我市结核病流行现状和防治工作情况
从1981年起,自治区相继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两个全国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
特别是1992-2000年,实施了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由于全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生活水平还很低,结核病防治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活动性肺结核患病率为464/10万,菌阳患病率为252/10万,涂阳患病率为160/10万,与1990年相比虽有下降,但疫情明显高于全国水平。
据推算,全疆结核菌感染者465万,结核病患者82298例,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44769例,每年因结核病死亡人数达6700人,结核病已成为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
1993-2004年项目执行期间,我市累计诊断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831例,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908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登记率为57.8/10万,涂阳肺结核病人登记率为28.7/10万,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从75.0%提高到97.9%,平均治愈率为95.5%。
近年来,随着我市流动人口的增多,结核病发病情况呈逐年上升趋势。
目前,我市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不
够普及,加之流动人口的增加,耐药结核病人的蔓延,结核病与艾滋病的双重感染,加大了对结核病控制的难度。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多个部门合作,共同做好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实行分类指导,对小拐乡和乌尔禾乡农牧民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给予重点帮助。
(三)坚持“防治并重,以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发现和治愈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
(四)积极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落实肺结核病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管理。
(五)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增强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
三、总体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多个部门合作、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