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巡察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峰峰矿区巡察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峰峰矿区区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
1、承担区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及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贯彻落实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和部署,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3、督促区有关部门和所属乡(镇、街道)做好省委巡视机构和市、区委巡察机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5、负责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承办省委巡视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交办的事项。

6、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我单位全称为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峰峰矿区巡察办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峰峰矿区巡察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为专项事务支出150万元。

3、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第一年做预算,无法与上年进行比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第一年做预算,无法与上年进行比较。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部门总体绩效目标:
1、法律法规文件对职责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2、政府对工作的要求:
(1)党的领导方面,重点发现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团结、带领、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2)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重点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以及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扶贫资金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工作部门职责:通过按照市委、区委统一安排,开展专项巡察。

实现绩效目标:确保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巡察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区巡察办高度重视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严格按程序、按制度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每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2018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要完善巡察工作方法。

在对首轮工作进行反思总结的同时,将积极向市委巡察办以及兄弟县区取经学习,在巡察机构以及人员配备、巡察工作方法以及成果运用方面下功
夫。

二要明确巡察工作方向。

下一步,将按照省市要求,巡察工作采取统一组织、聚焦中心、常专结合的方式进行,选定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专项巡察,计划开展2轮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工作,将对至少6个乡镇党委进行常规巡察。

三要强化巡察工作重点。

紧抓重点问题以及与问题相关联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加大对扶贫领域、惠农资金、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巡察力度和频次,对信访集中、软弱涣散的基层单位等进行“延伸式”专项巡察。

2018年,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政府性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为空表。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0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无固定资产购置。

峰峰矿区巡察办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峰峰纪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用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