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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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须提供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须提供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须提供资料1、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质监站申领);2、地质勘察报告(特殊地质地段还需要提供灾害评估报告,勘察报告内容应符合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要求);3、县发改局出具的正式立项批文;4、土地证;5、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图审查意见(建管股办理);7、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到有相应图审资质的机构办理,提供资料:①审查合格证书,②图审备案资料回复结论,③图审机构资质证书);8、中标通知书;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廉政合同;10、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师(项目总监)资质书,项目监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11、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机构组成情况(人员定岗定责,持证上岗情况);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授权证明,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13、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印章;14、经监理审查,业主许可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15、经项目总监单位许可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含安全监理规划);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环保部门办理);17、有图审机构,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签章的完整施工图一套。

18、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归集办理齐全,质监站审查通过后,装订成册一式三册,三天内备案办结。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报监须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提供: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报监备案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一式三份;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书》一式一份;施工单位提供: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检查、考核、奖惩、培训制度;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及相关措施;3、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方案;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建设规划方案;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复印件;7、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复印件;监理单位提供: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建立组织(成员名单,相关证件复印件);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3、对施工企业提供资料审查意见书。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一、建设单位可随时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或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电子版注册表格。

二、建设单位填写监督注册表格后,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办理监督注册手续:
1. 备案监理、施工合同(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及合格书;
3、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3份)、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1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资质证书(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和相关人员资格证书(1份)该项所需提交资料均需计算机填写并打印。

4、对于打桩工程,桩基手续必须在主体以前单独办理。

5、工程规划总平图(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上述资料经审查齐全后即时办理并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受理单,存在问题发不予受理单。

联系电话:5896056投诉电话:5896088 5896056
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1.条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监理、施工合同已签订;施工、监理前期进场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2.时间:建设单位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30日内。

3.申报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4.质量监督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及监督过程中,应按规定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附件1)。

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1)、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附件1-2)、监理机构人员情况表(附件1-3)、各合同段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附件1-4)。

(二)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包括工可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审查的批复。

(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相关设备、主要材料供应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副本(含安全生产合同)。

(四)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设计、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自检人员以及各从业单位工地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材料;(六)工地试验室有关审查结果和申请备案资料。

(七)地质水文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监理计划(含安全监理内容)、监理细则(含安全监理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等。

(八)各标段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汇总统计表。

(九)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所属质监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须知模板自年月日起,凡在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按如下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1、在规划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进行质量监督网上申报;2、网上申报提交后,打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到质安站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递交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原件2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批准书(复印件1份)(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4)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合同备案表(复印件1份)(5)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合同备案表(复印件1份)(6)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该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2份,文本可从质安站网站下载中心下载)(7)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责任书(原件2份,文本可从质安站网站下载中心下载)(8)专项基金征退确认书(原件1份,文本可从质安站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备注:1、同一单位工程如有机电安装、幕墙、装修等单独招投标的单项工程,在办理质监手续时以上材料中重复部分不需提供。

2、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提交原件核验。

3、不属于必须监理的工程项目可以不提交监理单位相关材料。

4、二次装修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或投用)在办理质监手续时,不需要提供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该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责任书。

5、二次装修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或投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办理质监手续时,不需要提供苏州工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退确认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与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贯彻实施已近三年了,但在这期间,笔者认为大多数相关单位对《办法》和(指南)执行较好。

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特别是少数建设单位)对《办法》和(指南)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规范.导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程序混乱,参验人员职称级别、专业验收组人数、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不符合要求,验收上报备案资料不齐等时有发生.在此,笔者就建设单位怎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以及怎样上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浅谈《办法》和(指南)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和应用.1、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完成的工作:1.1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监理三个单位的各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功能分别组成几个专业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竣工预验(即内部初验)。

1.2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防、电梯、档案、监理、施工等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写出各自的专项检查合格报告或准许使用文件.1。

3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名单。

1.3.1验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被委托人担任。

1.3.2设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该职务由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该工程的总监担任为宜。

1。

3.3笔者认为还应设工作人员一名,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纪录和各种文件签字的传递和收集工作。

1。

3.4验收委员会不应少于6人,分别由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被委托人担任。

1。

3.5根据所验工程的功能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一般工程不应少于三个专业验收组(土建、水暖、电气)。

a、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宜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由主任任命产生。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备案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报送给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并存档备查的过程。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确保各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障工程的整体品质和使用安全。

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的具体流程和要点。

1.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

这一环节的核心任务是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等要求。

2. 准备备案材料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竣工报告书;- 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变更记录;- 工程施工记录;- 工程监理报告;- 质量检测报告;- 环保验收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3. 提交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提交上述备案材料,并提出正式的质量备案申请。

通常,这些材料会被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电子文档。

4. 受理与审查相关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格式、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方面。

若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建设单位补充或修改。

5. 办理备案手续一旦审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工程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发放《建设工程质量备案证书》。

该证书是工程项目合法投入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6. 后续监管备案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就此结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将会依法进行处理。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备案的一系列程序和要求。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

2.监督计划编制:监管部门会根据建设工程的类型、规模和施工周期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包括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和监督周期等。

3.监督过程:监管部门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包括设计审查、施工现场监督、材料验收等。

监督人员会根据监督所需,对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和全程监督。

4.监督结果评价:监管部门会对监督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情况等。

如果发现问题,监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监督报告和备案:监管部门会根据监督情况和评价结果,编制监督报告,并将监督结果进行备案。

二、建设工程备案手续建设工程备案是指将建设工程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进行备案的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备案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录入备案系统:申请人需将建设工程的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缴纳备案费: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一般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类型,备案费用有所不同。

4.备案确认:备案单位会根据审核结果,对备案申请进行确认,并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

5.领取备案证明:备案完成后,申请人可携带备案编号和相关材料,到备案单位领取备案证明。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核发流程图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核发流程图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法定形式,或者申请
的,不予受理,并说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
明理由。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行政机关发现事项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的,应告知利害关系式,行政机关能够当
人,申请人和利害关场作出决定的,应当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管理范畴或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法定形式,或者申请
的,不予受理,并说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
明理由。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行政机关发现事项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的,应告知利害关系式,行政机关能够当
人,申请人和利害关场作出决定的,应当
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当申请人和利害关系
人的意见
承办机构:菏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服务电话: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当场作出书面的决定
申辩,行政机关应当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
系人的意见
承办机构:菏泽市政务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在提交上述文件后,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由监督注册部门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指定监督机构并发出《质量监督通知书》及《工程质量监督计划》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授权书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每个单位工程必须有1~2名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委派具有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设定后,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一式四份(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检测试验室、施工单位、见证人各一份)。

工程竣工后备案书存入工程档案。

见证人和送检单位对送检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法定责任。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指南【模板】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指南【模板】

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指南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业主应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携带中标(或发承包)通知书领取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指南。

二、业主向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员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作为审核和办理依据:1、中标(或发承包)通知书(原件,群体工程请按单位工程个数提交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群体工程请按单位工程个数提交相应份数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每个单位工程一式两份,属于建筑设备安装专项监督的工程一式三份)(涂改部分请盖建设单位公章)。

(网上系统内打印)4、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群体工程请按单位工程个数提交相应复印件,含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5、《建材取样见证授权委托书》(每个单位工程一式一份)。

(网上系统内打印)6、施工图纸(建筑总说明、结构总说明、基础平面布置图、建施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转换层平面图,各施工图需有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公章)。

7、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每个单位工程一份)。

8、监理单位人员的监理资格证书(核原件)(请注意核对:人员证件上的工作单位是否与所报单位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交原单位解聘手续和现单位聘用手续)。

9、报监登记表格(每个单位工程一份)。

(网上系统内打印)10、录入申报工程的相关资料(上网步骤另附)。

11、XX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书(原件)。

(根据南建管 [2009]11号文,2009年5月1日后中标或发承包的工程办理质量监督登记需提交)三、质量监督登记文件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后市质监站盖章认可并指派项目监督工程师。

四、凡未办理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核发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施工。

XX市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XX市建筑管理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网上报监的操作流程1、输入网址:******,进入XX市建筑管理信息网;2、点击页面左边“网上业务办理”中的“监督申报”,如图:3、将报监软件(约40M)下载至本机:4、下载完毕,解压缩后,点击“setup.exe”来安装;5、点击运行“工程报监管理智能客户端”,出现以下界面,使用该软件需注册用户,点击界面上的“注册用户”6、注册页面:“注册类别”请选择“企业注册”,并勾选“质监智能客户端”,7、点击“提交”完成注册。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及须知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及须知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及须知建筑工程是一项非常复杂、严谨的工程,需要建筑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众多专业人员进行协作,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在建筑工程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办理也是建筑工程过程中不可少的一步。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及须知的相关问题。

一、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申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是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申请该证书时,需要提供有关建筑工程的详细信息,包括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等信息。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施工单位和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在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还需要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

该手续是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的。

在备案时,必须提供建筑工程的详细资料,包括工程施工方案、现场施工图纸、施工质量管理计划、现场管理人员清单等信息。

3.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共同承担,因此,需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必须明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以及各方在工程中扮演的角色和职责。

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须知1. 申请时必须提供详细资料在进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必须提供详细的工程信息和相关材料,包括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安全防护措施等。

2. 审核过程可能比较复杂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申请过程比较复杂,可能需要进行多次审核。

因此,在申请时,建议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免浪费过多时间和精力。

3. 注意不同阶段的安全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其安全要求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申请时,需要明确各阶段的安全要求,并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4. 手续办理后必须落实实施完成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后,必须切实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使用者的安全及建筑的使用寿命,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验收环节高度重视。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拿到施工许可证之前,带着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等资料,到当地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监督机构会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

建设方拿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并且拿到质量监督书后,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且在十五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3、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4、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5、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造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经审定的施工合同;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四、建造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八、建造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九、资格证书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

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15、建造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一、质监机构收到规定的文件和资料后,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程质量注册手续,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质监机构在发出质量监督书2日内,确定该工程监督组人员(不少于2人),正式对该工程依法进行质量监督。

以质量监督组组长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质量监督组组长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

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特殊情况需要质量监督组提前介入的要做好如下工作:1、向建设单位下达催办工程项目报建手续通知书;2、向建设单位索要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图审文件,如果工程进行到基础完工,建设单位仍未提供设计图纸和图审文件,监督组立即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

3、质量监督组在钢筋隐蔽验收时必须抽查相关材料的二次检测报告。

三、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监督组接受工程监督任务后,应立即编制监督工作方案和质量监督交底,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监督组要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下达施工过程应遵守的质量监督及检验程序;3、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督组应一律用书面形式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知各相关单位。

如属整改通知,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并作书面回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好的监督组应立即下达停工通知书。

停工通知书要经站领导批准;4、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5、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6、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7、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8、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9、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10、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按照监督计划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一)监督人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遵守以下一般规定: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5)施工、监理合同;(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

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

(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

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

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质量监督及备案

质量监督及备案

质量监督机构
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依据有关质量法规、规章行使质量监督职能的机构。

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为质量监督检查提供方便,并与之积极配合。

“三检”
“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并对过程(工序)进行自检,确保符合质量要求;下道工序操作者对上道工序按要求进行检查;质检员负责过程(工序)的质量检验及认定,对过程(工序)进行质量监控。

申报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应当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5个工作日前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建设单位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当通过质监管理平台提交《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和以下文件材料∶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3.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
4.其他相关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通过质监管理平台提交《通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未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信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引

附件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文件建建质[2000]38号2000年12月6日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提出如下,供各地开展工作参考。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见附录1)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四)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见附录2)。

(五)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一)确定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责任制。

站长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5)施工、监理合同;(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

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

(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

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

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为做好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需具备的条件建设工程报建限额(100万元)以上项目,在进行报监前,建设单位需在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的手续如下: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发包(招投标);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5、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已办理设备监理承发包手续。

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完成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项目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项目报监申报。

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两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同时打印《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完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二)、书面材料提交项目报监需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或《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2、《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单位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3、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原件一份)5、相应工程项目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 ( 收据联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电梯安装工程报监时须提交电梯销售、安装合同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缴纳企业应按照《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的要求,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报监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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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的文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工程与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与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与经审定的施工合同;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八、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九、资格证书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她文件;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需提交的文件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

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与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15、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她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档日期: 年月日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与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与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情况,不压缩合理工期。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图与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4、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与设备,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

5、涉及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性等方面的设计变更,均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机构专用章。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无越级与超范围勘察或以其她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无恶性压价竞争情况。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3、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无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情况。

室内试验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4、确保本单位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5、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6、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与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

7、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她质量责任。

8、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勘察业务:(附合同复印件)。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与超范围设计或以其她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不恶性压价竞争。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

3、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校对审核程序,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向建设单位提供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真实、准确。

5、按规定向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6、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涉及到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均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

7、及时将设计图纸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8、其她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9、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设计业务:(附合同复印件)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到岗履职。

3、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与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并有书面记录,签字齐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均不使用于工程。

4、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分项、分部、竣工验收均符合要求。

所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与工程实体情况一致。

5、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返修。

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与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与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确保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与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检测承担相应责任。

1、已依法取得计量认证及资质证书,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及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技术标准开展检测活动,对检测数据与检测报告的真实、准确、可靠性负责。

2、未与所检测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存在隶属或其她利害关系。

3、严格对送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试样与委托单、见证记录进行核对,并记入检测报告。

工程质量检测须在监理的全程见证下实施。

4、按照规定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严格建立与完善检测结果不合格登记台账制度,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汪清县外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入本县承揽检测业务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到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6、其她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与本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她利害关系。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审查监理细则,明确质量要求与标准。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设计文件与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协助业主做好图纸会审、竣工验收与资料归档等工作。

5、采取旁站、巡视与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全过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6、对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与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确保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8、其她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9、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监理业务:(附合同复印件)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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