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参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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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
江苏省建设厅编制
二○○六年二月
目录
前言 (3)
用水定额 (4)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5)
5定额的引用说明 (5)
6用水定额表 (5)
表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用水定额 (6)
表2:公共电汽车客运 (6)
表3:零售业用水定额 (6)
表4:住宿业用水定额 (6)
表5:餐饮业用水定额 (6)
表5: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 (7)
表6:居民服务业用水定额 (7)
表7:教育业用水定额 (7)
表8:卫生用水定额 (8)
表9:体育用水定额 (8)
表10:国家机构用水定额 (8)
表11: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8)
附表:用水行业分类代码 (9)
编制说明 (19)
前言
水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因素。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的指示,进一步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江苏省决定在全省开展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水权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

本次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的编制受江苏省建设厅委托,由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负责定额的编制。

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科学的态度,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邀请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共同参与完成定额的编制。

本次定额编制的主要起草单位有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

主要编制人员: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蒋宏管冰张家发
南京工业大学:蒋军成沈立(外聘)赵金辉蔡琢
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定额规定了城市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居民服务行业、市政用水定额指标。

本定额作为本省开展涉及水规划的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程项目设计、下达取(用)水计划指标、用水及节水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表》(GB/T4754-2002)
3 术语和定义
3.1用水定额
本定额中所指的用水定额是指新水定额,即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者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的新水量。

3.2用水定额指标
是用水定额表征的基本形式,针对不同的行业采用不同的定额指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般用“升/(人.日)”表示。

城市公共设施用水根据用水单位不同,采取不同指标形式,宾馆旅社、医院等行业一般用“升/(床.日)”,商场等行业一般用“升/(营业面积.日)”等。

3.3新水量
取自管网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4游泳池日补充率
是指游泳池日补充新水量占泳池有效容积的百分比。

3.5空调冷却水补充率
是指空调补充的新水量占总循环水量的百分比。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本定额根据水的不同用途,按照GB/T4754-2002,将用水行业分为门类、
大类和小类三级,编码方法如下:
a)门类采用字母顺序编码法,即用A、B、C、D、E等来表示。

b)大类和小类采用数字顺序编码,前两类表示大类,后两位表示小类。

5 定额的引用说明
本定额主要根据我省水资源状况、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条件制定,由于各地地理和社会生活条件的差异,用水水平有所差异。

因此,在引用本定额时各地可综合考虑当地水资源、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等因素适当调整,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地区定额。

根据我省各地域地理、水资源、社会经济等条件得差异性,建议苏北地区(徐州、宿迁、泰州、扬州、淮安)在定额基础上乘以地区差异系数0.8-0.9后引用,苏南地区(苏州、无锡、南通、常州、镇江)根据情况在定额基础上乘以定额系数1.0-1.1后引用。

本定额未列出的行业、类别可参照相关或相似的行业、类别、产品的用水定额。

6 用水定额表
表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用水定额
表2:公共电汽车客运
表3:零售业用水定额
表4:住宿业用水定额
表5:餐饮业用水定额
表6: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
表7:居民服务业用水定额
表8:教育业用水定额
表9:卫生用水定额
表10:体育用水定额
表11:国家机构用水定额
表12: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附表:用水行业分类代码A.1 用水行业分类代码见表A.1
编制说明
1概述
水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因素。

随着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日益加剧,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成为未来社会发展必须解决好的课题。

江苏省水资源相对丰富,但在开发利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的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文及《关于加强节水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江苏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受江苏省建设厅的委托,由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负责本次定额的编制。

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科学的态度,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邀请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共同参与完成定额的编制。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通过进行各个行业用水调查,进行相关行业水平衡测试等细致工作,收集了大量相关用水资料,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讨论稿),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和用水单位的意见。

2 编制的目的意义
我省多年平均降水量800~1100毫米,由西北向东南递增。

多年平均当地水资源总量为320.2亿立方米。

过境水量丰沛,多年平均过境水量9492亿立方米,其中长江流域9114亿立方米,占总量的96%,水量相对丰富。

水资源的分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与人口、经济和耕地的分布不相一致;二是水资源年际、年内分配不均匀,影响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三是水质型污染日益加重,苏南地区“水质型”缺水问题已经凸显,由于地下水超采已经造成地面沉降。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同时,在工业、农业、生活各个方面还普遍存在用水浪费的现象。

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已经成为解决我省水资源紧缺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水权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

3 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3.1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1988]1号令
《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设部、经贸部、国家计委建城[1999]593号文《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文《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南京市城市供水用水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2003]215号令
(2)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12452-199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2编制原则
3.2.1坚持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原则
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应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有关规划和科研成果为依据,并通过调查研究生活用水、公共建筑
用水的基本情况,获得详实可靠的数据资料,在此基础上采用规范、正确的分析计算方法,合理制定各行业的用水定额。

既要考虑定额的先进性,有要考虑定额的制定要使大多数单位通过努力能够达到,且要便于管理和实施。

3.2.2 因地制宜,逐步完善的原则
用水定额必须和地区的自然条件相适应,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

同时也必须密切结合本地区的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住条件等因素,合理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用水定额。

由于定额的制定具有时效性,当生产水平,社会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后,定额也应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种变化,因此,定额应根据情况每3-5年修订一次。

3.2.3 重点突出的原则
定额的制定应重点针对城市生活和公共建筑中用水量大,浪费严重的行业制定定额,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针对其他行业逐步完善,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2.4充分借鉴和利用省内、外已有经验和成果原则
鉴于目前我国许多省份已发布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在编制我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和利用省内、外已有经验和成果,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其用水定额,而对于与其它省相似行业,如生产水平和用水水平相近,则可采用比照的非法、移用已有成果,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减少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

4 编制范围
本次定额的编制主要针对用水量大,用水矛盾集中的城市用水中的生活及公共用水部分制定定额,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水、机关、医院、学校饭店、商业、居民服务业、市政用水等与公共建筑用水,共包括12行业38项定额。

5 编制的方法
制定用水定额的基本方法,是保证用水定额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关键手段。

本次用水定额的制定针对城市生活及公共用水特点,综合采用了统计分析法、相关因素分析法、二次平均先进法和比对法、经验法等。

分类确定,综合协调平衡,合理的制定我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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