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教资格认定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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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教资格认定管理方案
1.总则
1.1 为加强医院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带教老师管理,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素质,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2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带教老师的遴选、培训、考核等工作。

2.带教老师遴选条件
2.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2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2.3 掌握本专业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4 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带教老师职责
3.1 指导和监督实习生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

3.2 培养实习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

3.3 组织、安排和落实实习生的各项教学活动。

3.4 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并如实填写实习总结评语。

4.培训与考核
4.1 新遴选的带教老师须参加教学理论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理论和实
操考核。

4.2 在职带教老师须定期参加专业和教学技能的培训。

4.3 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情况、实习生评价等。

5.待遇与激励
5.1 学院给予一定的工作量酬金。

5.2 优秀带教老师可作为职称晋升的加分条件。

5.3 在年度考核中予以表彰。

6.附则
6.1 本方案由医院临床教学部负责解释。

6.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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