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效益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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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员发放效益奖的办法
各单位:
8月份,公司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尤其是公司效益实现持续稳定提升,这是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为更好地激励同心协力、干事创业的热情,让公司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全员发放效益奖,并制定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含劳务派遣工及外聘人员,公司高管层及执行年薪制人员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一)全奖400元,半奖200元。

(二)以8月31日在册人员实际出勤为依据。

(三)出勤达到22天全额发放,低于规定出勤4天(含4天),按照半奖200元/人发放。

三、发放时间
效益奖随8月份工资一起发放。

四、特殊情况说明
(一)截止8月31日已经离职的,不予发放;
(二)出现旷班1天以上(含1天)的不予发放;
(三)出现严重“三违”等情况的不予发放。

(四)年休假天数视为出勤。

五、注意事项
(一)各车间(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把发放效益奖的意义和发放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营造人人关心公司效益、个个都是效益源头的浓厚氛围,从而把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转换到具体实践工作中。

(二)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标准和要求严格把关,
认真落实,于9月6日上午12点前将本部门效益奖发放明细报至人力资源部。

(三)严禁在效益奖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查出,严肃追责。

人力资源部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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