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理念教育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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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 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
推进法治建设,有利于营造民主团结的政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协调平衡的生态环境,为社会有序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同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让司法行政执法者树立和形成遵守法律并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司法行政办案的自觉意识,实现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_ 、
1 .提高法律素养
政法干警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打牢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和知识基础。
一个执法者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才能更加自觉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2. 坚持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部法律,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
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
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具体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
3. 模范遵守法律
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的典型。
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4. 自觉接受监督
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不能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借口排斥监督。
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
_、
(一)丹东巡警第五大队真诚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冷暖疾苦,根据实际情况
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偷车人捐款买车一事,充分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
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禾I」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禾I」益,作为政法
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四、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司法行政人员都要立足本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
1 •勤政守法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重要的途径是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
在我国,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政法部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些法律变成现实,就是最好的执法为民。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
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执法权力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不作为主要表现为有的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
乱作为和不作为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损害了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是我们应当坚决克服的。
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杜绝乱作为和不作为,同时,政法干警还要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实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步提高。
2 •甘当公仆
所有政法干警都应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
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
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为服务强化管理。
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人民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能以加强管理之名损害群众利益,要弘扬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兢兢业业,默默奉献。
3•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政法机关文明执法,有助于妥善化解矛盾,密切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信任。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
对待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
就是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
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案件当事人,也要尊重其人格尊严,不污辱、不挖苦、不嘲讽;要体现法律的威严,但不能去辱骂、威胁恐吓执法对象。
对待所有当事人都要耐心听取陈述,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观好恶来决定对当事人的态度。
4 •清正廉洁
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
保持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公务人员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
首
先要从自身做起,自觉保持清正廉洁。
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淡泊名利,甘于清贫,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
要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铁面无私,冈H直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五、
执法者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对其能否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考验。
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时多只规定权力的上限下限,赋予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司法行政执法者只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一是司法行政执法方面权力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
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不是执法者个人的财产,而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按照法律设定此项权力的目的行使。
确保执法权力不被用于法律规定之外的目的,与公平正义相违背。
二是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
如果畸轻畸重就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三是同样情形同样处理。
公平还存在于“比较”之中。
在执法程序中,同样情形的案件应当作同样的处理。
这一方面是法律自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合理的理解和期望,同时也有助于遏制执法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
因此,执法人员在处理各种案件时应当特别注意保持处理结果的前后一致性。
执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既重视实体公正,又保证程序公正,是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的要求。
目前,在一些政法干警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只重视案件的处理结果,却忽视了案件的处理程序;有的在工作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习惯行事,而将法定程序放在一边;有的只在口头上重视程序,但在实践中便把程序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
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不仅达不到实体公正,而且还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形象。
因此,广大政法干警必须切实提高程序意识,摆正程序的位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效保障执法、司法公正。
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其本质要求的主要内容可以概况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承,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我们的司法实践。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联系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法制的统一适用,真正做到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动摇。
一是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严格按照实体法的规定,也严
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在解决矛盾纠纷中要做到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不倚,交心交流不交易,讲理讲法不讲情。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司法行政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要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要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就必须端正司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
识,一要端正司法指导思想。
要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必须深
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必须用之于人民,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贯彻群众路线,真正做到熟悉民情、了解民意,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二要树立服务意识。
司法行政人员要把司法的过程,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倾听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呼声,真诚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冷暖疾苦,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
在树立服务意识的过程中,要把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司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司法。
三要坚持文明司法。
只有坚持文明司法,讲究司法艺术,才能避免矛盾激化,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才能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
做到文明司法,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对待,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要举止文明,仪表
端正,以良好的品行、端庄的举止、文雅的谈吐、整齐的穿戴,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印象,这也是文明司法的良好开端。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要做到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一要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
二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逐步形成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司法行政人员必须做到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服务大局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立足岗位,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专心致志地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必须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
要把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放到党和国家整体工作大局中去考虑,放到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正义中去考虑,放到维护宪法、法律和法治的
权威中去考虑。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司法行政人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动摇。
八、
1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
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
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政法队伍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专门力量,长期以来,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安全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必须认识到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既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政法机关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就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能力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2.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法则和观念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产生了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无政府主义等错误社会思潮,对政法队伍产生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要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就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广大政法干警的正确政治立场。
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也是解决政法工作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政法队伍的素质和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必须承认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确实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政法队伍中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执法执纪不严、组织纪律松弛、工作作风疲沓、贪图安逸享乐、廉洁自律较差,以及部分公安干警不作为、乱作为,一些检察官、法官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收受贿赂,甚至造成冤案、错案等情况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政法队伍的形象。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树立政法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4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
随着司法介入社会生活的领域不断拓宽,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进入司法领域,新类型案件会层出不穷,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强,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救济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对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另一方面,随
着我国政治民主化改革的推进,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也会处于更为广泛、更为严格的社会监督之下,这些都要求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执法能力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从更为宏观和更为长远的目标来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科学、先进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这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九、
在我国,党的政策与法律虽然在产生渠道、表现形式、作用和效力上有所区别,但本质上是一致的。
这种一致性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它们都体现着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所追求的社会目的是一致的。
党的政策与法律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表现形式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二者的相互关系。
第一,党的政策是法律的核心内容。
党所提出的主张和措施从根本上说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
党通过政策的法律化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领导。
第二,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
党的政策被制定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能够获得有力的实施保障。
第三,贯彻党的政策能够促进法律更好地得到实施,树立法治的权威。
在倡导法治的条件下,把政策与法律对立起来,认为政策是法治化的阻碍,否定党的政策对法治化进程的指导作用,是不正确的。
而把二者等同起来,认为“党的政策就是法”,否定法律的作用,也是不正确的。
必须正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克服把党的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有正确的认识。
根据我国宪法,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是不接受监督。
即使是在标榜“三权分立”的国家,所谓司法独立也是相对的,他们的司法活动不可能不受到当时当地政治环境和各派政治势力的影响。
特别是在涉外司法活动中,一些国家的所谓“独立司法”,往往成为配合该国政府推动其外交政策和经济政策的一种手段。
这些事
实充分证明,在任何国家,完全独立于政治之外的司法是不存在的。
同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决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工作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
1. 在社会治安方面,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和增加,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2•在对敌斗争方面,敌对势力对我颠覆渗透活动的策略发生新变化,通过插手民间维权、插手群体性事件,与我争夺民心、争夺群众的斗争日趋激烈,部分地区的反分裂斗争也非常尖锐,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任务重大而艰巨。
3. 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司法需求不断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十二、
1. 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突出。
这 _ 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政法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直接相关。
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在执法实践中也会被扭曲。
2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干警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是什么?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3、严格依法办事(二)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1、提高法律素养。
2、坚持严格执法。
3、模范遵守法律。
4、自觉接受监督。
(三)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1、一切为了人民。
2、一切依靠人民。
3、尊重和保障人权。
四)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有那些?答:1、勤政守法。
2、甘当公仆。
3、文明执法。
4、清政廉洁。
(五)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树立公平理念应把握哪几方面内容?答:1、合法合理。
2、平等对待。
3、及时高效。
4、程序公正。
(六)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有哪些?答:1、坚持秉公执法。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4、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
5、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是什么?答:1、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2、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3、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4、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八)政法干警如何能够更好服务大局?
答:1、胸怀大局。
2、立足本职。
3、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九)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要正确处理哪三种关系?
答:1、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
2、要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3、要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