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移交接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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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移交接收方

__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移交接收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与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将移交市地税局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移交险种(一)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二、移交方式(一)业务移交
各级服务站在6月仍按协议为委托人代缴6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各项登记、申报业务办理截止至6月23日各级代理站与各区地税局的业务移交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31日。

7月1日开始各级服务站的征缴业务移交至地税局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由地税局全面负责。

(二)数据移交服务站与地税局通过电子数据形式将各级服务站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截止至6月23日时仍委托服务站代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业务的人员信息移交地税局移交的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代缴险种、缴费基
数人员状态(在职或退休)、缴款形式(银行扣缴或现金缴费)、固定电话、联系手机、通信地址如缴款形式为银行扣缴另外提供如下数据项:银行名称、账户名、帐号、单次扣缴月数。

三、工作安排(一)4月底前地税局根据接收业务的要求完成对征收系统的升级改造。

(二)5月15前各级服务站根据数据移交的需求提取5份相关业务数据送地税局进行试导入对发现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处理。

(三)5月初至6月底人社局与地税局联合发布公告7月1日开始各级服务站停止代理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地税局负责征收银行扣缴社保费主体由服务站转为地税局。

同时服务站短信分批通知所有委托人至地税局重新签订《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书》。

为确保业务平稳交接7月1日前委托人未重新签订的7月1日后地税局仍将继续为其扣缴社保费待其前来办理业务时再补签授权书。

(四)6月1日前地税局与社保局进行联机测试模拟完整征收到账流程对双方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测试。

(五)6月15日前完成所有信息系统测试工作。

(六)6月24日各级服务站业务停止所有代理业务。

6月26日前导出6月份业务数据送地税局。

(七)6月30日前地税局完成各级服务站业务数据的正式导入7月1日开始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由地税局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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