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记讹字问题辩考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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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洛阳师范学院校青年基金(2013-QNJJ -013)。
[作者简介]郭海洋,男,黑龙江牡丹江人,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汉语史、词汇学。
学术笔记讹字问题辩考二则
○
郭海洋
(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0)
[摘 要] 学术笔记中有大量有关文献用字讹误现象的分析,这些研究不乏真知灼见,对古文献的阅读和
整理都是有益的参考,但是其中部分研究内容仍有值得商榷之处,本文以学术笔记中讨论较多的“酂”和“更”字为例,辩证其得失。
[关键词] 学术笔记; 讹字; 酂; 更
[中图分类号]H1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10(2014)11-0006-02
所谓讹字,实为一种用字现象,赵振铎先生认为,“所谓
讹字是指‘本无其字,因讹成字’的现象。
这种讹字出现在前代的典籍中,有的还被历代的字典收录。
”[1]是前人在行文过程中本该用某字却因为种种原因使用了另一个字,从而造成阅读上的障碍。
另外,经籍文献在流传过程中由于汉字形体
接近或读音接近而造成用字的讹误亦属讹字,晋·葛洪《抱
朴子·遐览》云:“谚曰:‘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
’”在晋代,讹字现象已经比较突出了。
学术笔记对文献中的讹字现象多有阐述,今举二则予以考辨。
一、酂
唐·李济翁《资暇集》卷上:
汉相萧何,封为酂侯。
举代呼为“鹾”,有呼“赞”者,则反掩口而咥,深可讶也。
邹氏分明云:“属沛郡者音嵯,属南阳者音赞。
”又《茂陵书》云:“萧何国在南阳。
”合二家之说,音“赞”不音“鹾”明矣,司马贞诚知音赞不能痛为指掸将来,而但云“字当音赞,今多呼为嵯”,遂使后学见今呼为“嵯”字,咸曰“且宜从众”,是误也。
可归罪于司马氏。
(学家自文颖、孙检、斐龙驹及小颜之徒,皆作“赞”音即不得云今多呼为“嵯”矣。
所以更举之者,贵好学,知司马公之失矣。
)
李济翁认为“酇”有二地,萧何所封之鄼侯当音“赞”,属南阳;音“鹾”者属沛县者。
其误作“鹾”音者,始于司马贞。
清吴翌凤亦同此说,《逊志堂杂钞》壬集:
《资瑕录》云:“汉相萧何,封为酂侯。
举代呼为“鹾”,有呼“赞”者,则反掩口而笑,深可讶也。
”案:酇有二县,属沛郡者音“鹾”,属南阳者音“赞”,萧何国在南阳,则音“赞”不音“鹾”审矣。
宋人王观国亦有论述,《学林》卷第六“酇虘阝”: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高祖以萧何功最盛,封为鄼侯。
”文颖注曰:“今南阳酇县也。
”孙检注曰:“有二县,音字
多乱。
其属沛郡者音嵯,属南阳者音讃。
”《茂陵书》:“萧何国在南阳,宜呼讃。
今乎嵯,嵯旧字作‘虘阝’今皆作‘酇’,所由乱也。
”《前汉·地理志》“南阳郡有酇县”,颜师古注曰:“既萧何所封。
”又“沛有酇县”,颜师古注曰:“此县本为‘
虘阝’,中古以来借‘酇’字为而。
”观国按:沛郡酇县,中古以来
虽借‘酇’字,其实酇亦音嵯。
《玉篇》、《广韵》皆曰:“虘阝,沛郡虘阝县,亦作酇。
”所谓亦作“酇”者,亦读作“虘阝”也、是则属沛郡者音嵯,属南阳者音讃。
萧何所封,乃南阳之酇也。
二县各有区别,茍不考究,则相乱矣。
《后汉·郡国志》曰:“沛国有酇县。
”刘昭注曰:“曹腾封费亭,是也。
”观国按,费亭乃《春秋》所谓费滑,盖滑国都于费,在河南缑氏县,亦当属南阳之酇县,非沛国之酇也。
以酇字相乱,故刘昭误注耳。
王观国认为,沛之“酇县”本当作“虘
阝”,后借“酇”字为之,然其读音亦作“虘阝”音而音“嵯”。
今按《说文》:“虘阝,沛国郡,从邑,虘声。
”清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河南五·归德府》:“酇县城在县西南,本秦县,属泗水郡,陈胜初起,攻酇,下之。
汉亦为酇郡,属沛郡。
本作虘阝。
”是沛郡之“酇”本作“虘阝”。
又《汉书·地理志》:“酇,莽曰赞治。
”颜师古注云:“应劭曰:‘音嵯。
’师古曰:‘此县本为虘阝。
应音是也。
中古
以来借酇字为之耳。
读酇为虘
阝,而莽呼为赞治,则此县亦有赞音。
’”认为酇有赞、嵯二音,赞为其本音,嵯为借音。
然邓廷桢确认为,“酇”有“虘阝”音非为借“虘阝”之音,二者古音上亦有联系。
《双砚斋笔记》卷三“酂虘阝”:
萧何封酇,或读为嵯,误也。
《汉书·萧何传》:“何功最盛,先封为酇侯。
”师古注曰:“音赞,酇属南阳。
”《说文》“酇”下篆云:“百家为酇。
酇,巨也。
从邑,赞声。
南阳有酇县。
”“虘
阝”篆下云:“沛国县,从邑,虘声。
今酇县。
”许书于“酇”、“虘阝”二字之形声,画然不相乱也。
萧何所封在南阳,则读赞
语文学刊 201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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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读嵯无疑,惟许书于虘阝下云“今酇县”,段氏注云:“谓本为虘阝县,今酇县。
古今字异也。
”桢案:段说良是,但古为虘阝今为酇而仍读嵯,则亦有说。
盖虘阝字之音由鱼转歌,酇隶翰部,古音元寒部之字往往与歌韵通转,如献尊之读犠尊,民献之作民仪,《生民》以嫄叶何,《东门之枌》以原叶娑,皆是。
则虘阝县之作酇县而仍读嵯,亦是此类。
特萧何所封南阳之酇,不容相溷耳。
邓廷桢认为“虘阝”字由鱼韵转歌韵,从而与“酇”之所属韵部通转,故“酇”可有“虘阝”音。
今按:“虘阝”《集韵》“锄加切,鱼部。
”,《广韵》“昨何切,平歌从。
”是“虘阝”属鱼部乃《集韵》之说也,从《广韵》则属“歌”部。
而《广韵》昨何切之字,如“鹾”、“瘥”、“嵯”等字古音及中古音俱从歌部,[2]由此可知“虘阝”在上古及中古亦属“歌”部,非为邓氏所称由鱼部转歌部也,“酇”在上古及中古音属元部,古音歌部元部阴阳对转,故“酇”可转为“虘阝”音,非为借音也。
详上述所说,都以萧何所封为南阳酇县而非沛郡酇县,对此明人焦竑有着不同的看法,《焦氏笔乘》卷二“鄼侯”:萧何封虘阝侯,今《世家》作酇侯,字相似之误也。
虘阝,七何切,班孟坚《十八侯铭》:“文昌四友,汉有萧何。
序功第一,受封于虘阝。
”唐诗:“麒麟阁上识虘阝侯。
”按虘阝在沛,何起沛,封邑必近之。
且孟坚去何未远,所闻必真。
师古云:“何封南阳之酂。
”疑未深考也。
认为萧何所封之地当为沛郡之“虘阝”,作“酇”者乃字相误,其根据在于班固《十八侯铭》中云萧何封“虘阝”及唐诗中云萧何作“虘阝侯”。
今按:杜佑《通典》及严可均《全后汉文》引班固《十八侯铭》俱作“受封与酇”,“麒麟阁上识鄼侯”一句语出唐杨巨源《元日含元殿下立仗丹凤楼门下宣赦相公称贺二》一诗,今按《全唐文》引该诗亦作“鄼侯”而未有作“
虘阝”者,至于颜师古云“何封南阳之酇”,焦氏认为这是颜师古“未深考”的缘故。
今按,焦竑所引班固《十八侯铭》虽未有书“虘阝”之确证,然其用韵可看出,“酇”与“何”押韵,“何”古音属歌韵,亦验证了“酇”古音属“歌”部。
钱大昕据此文亦认定萧何初封之地为沛之“酇”,[3]因南阳之“酇”只有
“赞”音,音“虘阝”者则当为沛郡之“酇”,且如焦竑所说,班固去萧何之世未远,所闻必真。
其次,萧何封沛郡之“酇”还可见《史记》:“三月丙子,奏未央宫:‘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汤昧死言……陛下奉承天统,明开圣绪,尊贤显功,兴灭继绝。
续萧文终之后于酂,褒厉群臣平津侯等。
’”索隐曰:“萧何谥文终也。
萧何初封沛之酂,音赞。
后其子续封南阳之酂,音嵯也。
”是萧何先封为沛之酇也,钱大昕曰:“小司马谓何初封沛,后嗣改封南阳,最为有据,特酂、嵯二音正相违反。
今永城县东有酇阳集,士人读如嵯,即何所封也。
”[3]
二尧更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五“《礼记》”:
三老、五更。
按《列子》云:“禾生子伯宿于田更商丘开之舍。
”更,亦老之称也。
全祖望云:“《月令章句》以‘更’为‘叟’,观于田更之说,则不必改字也。
”翁元析云:“殷敬顺《列子释文》‘田更’作‘田叟’,西口切。
张湛注:‘更当作叟。
’横渠张子曰:‘更疑为叟。
’万氏《集证》引蔡邕《问答》云:‘三老五更,子独曰五叟,何也?曰:字误也。
叟,长老之称,其字与更相似,书者转误,遂以为更。
嫂字女旁,瘦字从叟,今皆以为更矣。
立字法者不以形声,何得以为字?以嫂、瘦推之,知是更为叟也。
”全祖望赞同王应麟的说法,且认为《月令章句》中以“更”为“叟”是正确的,不必改字。
翁元析则引张湛注及万氏《集证》认为“更”乃“叟”之讹字,并且认为从“叟”之“嫂”、“瘦”作变“叟”为“更”亦是错误的。
清人章学诚亦采此说,《乙卯札记》:
蔡邕《独断》谓“三老五更之更”当作“叟”。
今按,《列子·黄帝篇》:“禾生、子伯。
范氏之上客。
出行经垧外,宿于田更商丘开之舍。
”张湛注曰:”更、当作叟。
“亦其证也。
清人宋翔凤亦有类似看法,《过庭录》卷十五“国叟”:
《东京赋》:“执銮刀以袒割,奉觞豆于国叟。
”案:蔡邕《月令问答》:“三老五更,子独曰五更,何也?曰:字误也。
叟,长老之称,其字与更相似。
书者转误,遂以为更。
嫂字女旁,瘦字从叟,今皆以为更矣。
”据此,言国叟亦当读更。
为叟,中郎所正,盖本乎子。
按,杨伯峻《列子集释》卷第二《黄帝篇》云:“《释文》‘更’作‘叟’云:‘叟,西口切。
’秦恩复曰:‘三老五更,老人之通称,作更于义亦通。
’任大椿曰:‘考《文王世子》三老五更,注更当为叟。
《文王世子》《释文》更,工衡反,《注》同。
蔡作叟,音素口反。
田更之作田叟,与五更之作五叟同。
’王重民曰:‘蔡说见《独断》,且谓俗书嫂作女更,证更与叟互通。
蔡氏五更之说姑俱不论,而张湛所见已作更,则《释文》作叟者乃后人所改。
《御览》三百四十引亦作叟。
’”[4]是认为“更”当作“叟”者乃张湛及蔡邑,《释文》盖因袭其说,后人认为“更”乃“叟”之讹字者盖沿《释文》之说。
然亦有不同意见者,如秦恩复认为:“三老五更,老人之通称,作更于义亦通。
”王重民认为作“叟”乃是后人所改。
然二者都未举出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为何作“更”不误。
今按,“三老五更”出于《礼记·文王世子》,《礼记》原文为:“天子视学,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
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
有司卒事反命,始之养也。
适东序,释奠于先老。
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
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
退修之,以孝养也。
反,登歌《清庙》。
既歌而语,以成之也。
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
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
达有神,兴有德也。
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
有司告以乐阕,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养老幼于东序。
’终之以仁也。
”“三老五更”后还有“群老”,故此处断句当为“三老、五更、群老”。
郑玄注曰:“亲奠之者,已有所事也。
三老、五更各一人,皆年高更事致仕者。
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第也。
名易孝弟者,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
羣老无数,其礼亡。
以《乡饮酒礼》言之,帝位之处,则三老如宾,五更如介,羣老如众宾必也。
”孔颖达疏:“更,江衡反,注同,蔡作叟,音系口反。
”是郑玄注未云“更当为叟”任大椿说有误,认为“更当为叟”者乃蔡邑,张湛注《列子》及《释文》注《礼记》均沿袭蔡说。
(下转第13页)
说文解字 郭海洋/学术笔记讹字问题辩考二则. All Rights Reserved.
能战胜自然。
根据以上几例语义用变情况,结合前文中成语语义演变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成语语义的用变完全符合成语语义由用变到演变的过程和规律。
首先,成语“人定胜天”本义指“人力能够战胜自然”,“人定”为“人谋,指人的主观努力”。
[4]但在《辞源》(修订本)及《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定”并无“主观努力”之意,这要让人们接受其“指人力能够战胜自然”的本义显然是非常牵强的;同样,“差强人意”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
差:甚,殊;强:振奋”,后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
差:稍微,大致”。
但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强”并无“振奋”之意,而“差”表“稍微”之意也是不多见的,这都使人很难把该成语与其“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的语义联系到一起。
其次,用“豆蔻年华”指称“女子十三、四岁的年纪”,用“炙手可热”比喻“气焰很盛,权势很大”并没有错,但其义域显然是非常狭窄的,就如同用“掌上明珠”指“极受父母宠爱的儿女(有时专指女儿)”,用“城下之盟”指“敌国兵临城下,被迫而签订的屈辱性盟约”一样,不可能充分发挥其语用的价值,这显然与语言经济性原则是相悖的,从而最终导致了成语语义的演变。
最后,对于以上成语,人们利用形象思维的方式,总结归纳出新的语义,并为人们所接受,进而广泛地使用,让这些成语焕发了旺盛的生命力,这无疑是很有意义的,也足以说明这些成语语义的用变,符合了语用实际的客观需求。
由此我们认为,以上成语将与“美轮美奂”、“感同身受”、“空穴来风”、“闭门造车”等成语语义演变的过程一样,在语言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其用变语义将逐步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而不再属于成语的“误用”,从而由成语语义的用变最终走向语义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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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M].商务印书馆,1996.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M].商务印书馆,2005.
(上接第7页)
郑玄认为“更”乃指“更事者”之义,即经验丰富、深历事故的老年人。
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更”是否有“经验丰富、深历事故的老人”义。
按,“更”本义为“改”,《说文·攴部》:“丙攴,改也。
从攴,丙声。
”“丙攴”隶变作“更”,《论语·子张》:“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更,改也。
”由改变义可引申出替换义,《方言·卷三》:“更,代也。
”《左传·昭公三年》:“景公欲更晏子之宅。
”由替代义即可引申出经历、经过义,因为时间的流逝亦是一种经历,《楚辞·九章·悲回风》:“惟佳人之永都兮,更统世以自贶。
”朱熹《集注》:“更,历也。
”《史记·大宛列传》:“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
”司马贞索隐:“更,经也。
”而年纪大的老人亦是经历事故之人,故由此可引申指具体的经历丰富之人,故“更”表老人义当是由其自身本义引申发展而来,其引申的途径是有理据可考的。
“三老五更”之“更”与“老”同义,而非“叟”之字讹,“三老五更”后世亦有作“更老”、“老更”者,如《文选·潘岳〈闲居赋〉》:“祗圣敬以明顺,养更老以崇年。
”李善注:“养三老五更,所以崇年也。
”宋·范仲淹有《乞召杜衍等备明堂老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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